A. 新婚姻法什麼時候頒布的
新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後發布的。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1)什麼時候出台新的婚姻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B.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時間,1950年4月30日。為了有準備地廢除封建婚姻制度,1948年冬,中共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和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即著手進行新婚姻法的起草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同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等有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多次就新婚姻法草案的各章各條進行研究、討論和修改。
一、結婚證領取流程:
1、申請:結婚當事人雙方必須攜帶雙方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這兩個證件,同時還需要出示結婚當事人雙方沒有配偶證明、沒有血緣關系證明、沒有三代內的旁系血緣的證明。然後到當事人雙方的其中一方的生源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結婚登記。在申請結婚登記的時候,當事人雙方一定要在現場,不能委託他人。
2、審查:進行結婚登記申請後,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對當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有些材料在必要的時候,工作人員還會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調查。或者去做醫學方面的鑒定。
3、登記:工作人員對結婚當事人的材料進行審查之後,要是符合結婚登記要求的話,准予登記,現場頒發結婚證。
二、協議離婚程序如下:
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願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C.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時間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時間是2001年4月28日,但是由於民法典的生效,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經失效,不在作為相關的法律依據,如果需要查找關於婚姻的相關規定,可以查找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D. 婚姻法是哪年頒布的
法律分析: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同時被廢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E. 有2021新婚姻法嗎
2021年沒有出台新的婚姻法,而是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其中的婚姻家庭編內容,可以視為最新的婚姻法律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並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F. 新婚姻法什麼時候出台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等九部法律同時廢止。
G. 新婚姻法是什麼時候頒布的
現行婚姻法是2001年修訂的。
一、195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1980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2001年4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訂,新修訂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H. 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的時間
法律分析:195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
內容以調整婚姻關系為主,同時涉及家庭關系方面的各種重要問題。「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全文分為8章,包括原則、結婚、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子女間的關系、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及附則,共27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