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男女一方悔婚結婚彩禮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男女一方悔婚的,彩禮需要返還。彩禮一般是視為附條件的贈送,而條件就是男方和女方登記結婚。如果條件沒有完成,贈送人是可以撤銷贈與的。男女有一方悔婚,意味著結婚條件並未達成,因此可以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② 民法典可撤銷婚姻的彩禮是否可以退還
一般進行了共同生活的,彩禮很難主張退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 未辦理結婚登記 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 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 (二)、 (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但是也有 不返還彩禮 的相關情形: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 未辦理登記 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 4、男女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 當事人死亡 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 與他人同居 。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③ 對於婚約解除後彩禮應怎樣處置
彩禮在給付時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一旦婚約解除,接受彩禮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④ 解除婚約後彩禮怎麼處理
解除婚約後,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給付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彩禮該予以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⑤ 撤銷婚姻彩禮怎麼退
法律分析:撤銷婚姻彩禮,滿足這些條件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讓女方返還彩禮的:(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返還的是全額還是部分,需要分情況來定,若是兩人為辦理結婚證、未共同生活,那麼就需要全款返還,若是未辦理登記,但一起生活過了,就能只能返還一小部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⑥ 新娘婚禮悔婚彩禮如何處理
新娘婚禮悔婚彩禮的處理方式:一般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的,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⑦ 撤銷婚姻彩禮退嗎
可撤銷婚姻是否退還彩禮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⑧ 訂婚後悔婚,彩禮怎麼處理
訂婚後悔婚,彩禮一般應當返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況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⑨ 解除婚約之後,訂婚彩禮應該怎麼處理
解除婚約之後,訂婚彩禮應當返還給男方,如果雙方已經同居生活的,則用於共同生活所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還,但需要返還剩餘的部分。
《民法典》的司法解釋規定,如果最終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女方應當返還。
彩禮其實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所附條件就是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解除了婚約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則所附條件沒有成立,贈與自然就可以撤銷,所以彩禮應當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
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