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近親結婚,指的是哪三代
近親結婚,指的是哪三代?近親結婚的三代是指自己(兄弟姐妹)為一代,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為二代,爺爺奶奶(爺爺奶奶的兄弟姐妹)為三代,三代以內有共同祖先的就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近親(或稱親緣關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系。如果他們之間通婚,稱為近親婚配。他們雙方有太多相似的遺傳因子,後代無法從他們那裡產生變異,有害基因將之傳遞給子孫。
近親結婚的話題是遺傳咨詢開設以來最多內容之一。我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條有明確的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1)婚姻法近親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專家估計,每個正常人身上可能攜帶有幾個甚至十幾個有害的隱性等位基因,近親通婚會使得這些隱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機會,並且產生遺傳上的異常。人類的核基因組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在近親通婚的情況下,兩個相同的基因結合到一起遠遠大於非近親通婚的人。
有人說不同民族之間通婚會增加癌症的發病率,這是完全沒有科學根據的。現代人類沒有生殖隔離,也沒有種之分,白人、黑人和黃種人都是血緣關系十分相近的同種。
⑵ 怎樣才能算是近親結婚
法律分析: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才能算是近親結婚,近親結婚屬於無效的婚姻,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⑶ 怎麼才能算近親結婚
法律分析: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註:至於老百姓常說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⑷ 什麼是近親
近親是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為近親,父母兄弟姐妹、表堂親等等。
⑸ 什麼關系才算近親結婚
法律意義上的近親指的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近親之間結婚的屬於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此類婚姻為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⑹ 近親結婚是什麼意思
近親結婚是指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就稱為近親結婚。
近親結婚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裡獲得同一基因,並將之傳遞給子女。
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的方式,其子女就有可能因為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性疾病的發生風險。
所以一定不能近親結婚,中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可以降低以致消除隱性遺傳病發病率,提高人口素質,絕對不能近親結婚。
⑺ 怎麼算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結婚就是近親結婚。所謂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系。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相對於直系血親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於三代以內的親屬。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⑻ 什麼叫近親結婚要相隔幾代才不算近親他媽媽和我爺爺是姑舅關系,我兩可以結婚嗎
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直系血親主要是指父母與自己的親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自己的孫子女、外孫子女間的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於三代以內的親屬。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 ( 女 )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親兄弟姐妹也屬於旁系血親。從醫學和優生優育角度來說,血緣關系過近的親屬或近親之間通婚,比較容易導致後代子女出現畸形。他媽媽和你爺爺是姑舅關系。你雖然不屬於近親了,但是輩分有點兒亂。
⑼ 近親是什麼意思
近親是指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表堂親等等。
⑽ 近親結婚的范圍
所謂的近親結婚,是指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就稱為近親婚配,也叫近親結婚。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於老百姓常說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范圍。通過以上羅列,我們明白了什麼是近親結婚及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三代之內、五代之內不能結婚的劃分還不是很清楚,這時可以向專業人員咨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