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涉外婚姻登記步驟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相關證件。
3、婚姻登記機關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4、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1)戶口在安徽的涉外婚姻在哪裡登記擴展閱讀
當事人要求在本市結婚的,應當雙方親自到市民政局辦理申請登記手續,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不得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
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必須分別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或者《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婚姻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提供證件和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外國人(不含外國僑民)提供的婚姻狀況證明,應當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並經該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在華連續居留6個月以上或者持有《外國人居留證》的,可由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並可不經認證。
㈡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㈢ 涉外婚姻在哪裡領證,需要什麼證件,及如何辦理在國內居留,可咨詢哪裡
在國內或者國外登記都可以,在哪裡登記就受哪裡的婚姻法保護及約束而已.你可以在國內領證後再到國外也領一次證也沒關系的,這些按你自己實際需要去選擇.至於移民的事,也要看你對象所在國家的規定.國外領證需要些什麼材料與程序就得回你對象所屬的
㈣ 涉外婚姻應該到哪裡登記
一、什麼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在我國居住的外籍僑民及無國籍人等)之間的婚姻。
二、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應在哪裡辦理登記手續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三、中國公民申請和外國人登記結婚,雙方須具備哪些證明材料
1。中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
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護照和身份證明;
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單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務(縣級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
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
本人國籍證明,包括護照、身份證,或能夠證明其身證的證明;
在華工作的外國人須持有中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
件,或外事部門簽發的證件;
(3)外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結婚狀況證明,或是由該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經該國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再由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3、外國僑民須具備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護照或可證明其身份和國籍的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具備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證明。四、哪些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員。
五、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華僑,台港澳同胞結婚須具備哪些條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華僑,台港澳同胞結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男方滿25歲,女方滿22歲;
男女雙方不得患有未經治癒的麻風病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當一方為外國人時,在不違反中國婚姻法原則的前提下,可考慮其本國法律。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到國外生活應了解的有關事宜
以下說明與加拿大人的涉外婚姻為例;
婚後在加拿大應有的權利;
(1)結婚三年後,可以申請加拿大國籍;
(2)加拿大一方配偶在結婚的同時要出具承擔對方婚後十年的經濟擔保證明,這種擔保是無條
件的,即使婚後離異,加方仍有此項義務;
在加拿大離異的有關規定:
(1)除非加拿大一方有違法行為,或者不履行婚後的義務,原中國公民一方不得提出離異;如
提出將被遺送回原籍;
(2)加拿大人一方可以提出離異,離異後仍負有對其配偶為期十年的經濟擔保義務。
摘自移民情報站
㈤ 涉外婚姻登記到那辦
直接到省民政廳,你對象要護照和單身證明,你自己就只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就ok,領到結婚證後在去公證處公正,就over了,我是11月中旬才辦的,祝你們好運
㈥ 涉外婚姻登記是要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嗎具體流程該如何
在戶口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親自去並提供雙方有效證件即可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00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00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00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00(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00(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00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00(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00(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00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00(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00(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00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00(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00(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㈦ 安徽涉外離婚手續辦理
應當到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9號7樓。
根據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ahjs.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5/30/943142478608.html
安徽人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登記
按照《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安徽省涉外婚姻登記機關:
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
辦公地點:合肥市濉溪路99號7樓
㈧ 安徽涉外婚姻
不知道你們去安徽的涉外婚姻辦事處登記了沒有, 在那裡會具體告訴你應該怎麼做,還有需要多長時間。一般來說是要一個月。
另外涉外婚姻是比較麻煩的,還需要你丈夫的單身證明,婚後還要公正,祝你好運!
㈨ 請問在合肥民政局辦理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手續1011-02-12周六民政局正常上班嗎2-12號也是我的生日。
安徽省公民與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
一、申辦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結婚和無配偶;
3.當事人一方必須是安徽省常住戶口;
4.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並領取《結婚證》。
登記處提供拍攝證件照服務,當事人可自願選擇。
二、申辦材料:
1、省內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華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證明。
4、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5、說明:
1、當事人須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接待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下午5:30
三、辦理程序:
受理:當事人出示證件、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審核(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
四、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五、辦理機構:
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
六、辦理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號「安徽民政大廈」7樓701室。
七、接待時間: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雙休日、法定節日期間不受理登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