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婚姻不幸,該怎麼去處理
導讀:如果你有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但又害怕離開,該怎麼辦?
5.開始做那些帶給你快樂的事情
回到做你喜歡的事情的感覺。
婚姻本身就會要求你做到最好。但是,不幸的婚姻可能會搶劫你,然後在你試圖找到出路時要求它。這聽起來不公平,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
如果你有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但又害怕離開,你要知道你確實有選擇,你可以走向幸福。深呼吸,冷靜地權衡你生命的價值和你不生活的代價。
2. 當你在一段婚姻里變的不開心,多疑,焦慮,搞的對方都覺的你神經病,或者說偏激,還有必要過下去嗎
在婚姻里肯定會有很多的磨合,你要反思自己,為什麼會過的不開心,這個不開心的根源可不可以解決,如果不可以解決,你又確實過的很痛苦,離婚,也許是一個解脫。
再有,婚姻里覺得自己過的不幸福,看看是不是自己太閑了,總是胡思亂想,可以多做一些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去充實自己
3. 如果婚姻不幸,該怎麼處理
有多少夫妻其實是在勉強維持一段婚姻,又有多少的夫妻在婚姻里根本就感受不到幸福。當婚姻里被一地爛雞毛的瑣事所充斥著,當婚姻里被漫無目的的壓力所充斥著,除此之外沒有了兩個人情感的交集,留下的只是冷漠的忽略與滿滿的失望。
總之,婚姻的實質是限於情感與物質等多方面所存在的,可以說它具有情感因素,又具有現實因素,如果二者能夠相互結合才會產生幸福。
若是有一天,真的走到了進退兩難的地步,我們需要積極地去應對,而不是聽之任之,只會讓兩個人都過得痛苦。
4. 為什麼我只要提離婚,他就會發瘋一樣
因為他恨你不懂家庭責任,婚姻豈是兒戲?他都被你氣的要發瘋了。好好珍惜他吧,起碼他對家庭還是很有責任感的。
5.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感覺要發瘋了!!!人命!!!急!
1.如果現在離婚的話,該怎麼解決?答:雙方自願離婚,可到領取結婚證時的地區民政部門辦理,單方申請則可到領取結婚證時的地區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糾紛訴訟;
2.如果這個時侯瘋了,女方是不是可以要賠償,賠多少?答:確定瘋了再說,確定是否瘋癲,在每個地區都有國家指定的鑒定機構,到法院打聽打聽,以他們告訴你的鑒定機構為准,而導致瘋癲的原因是什麼,你自己搞清楚,如果是在婚姻期間,非夫妻感情原因導致瘋癲的,你心理上也受到嚴重打擊,且當時你們雙方就是共同財產,沒有什麼賠不賠償的;
3.是不是離婚後每個月還要付贍養費什麼的?比如義務什麼的。答:不需要,在大陸法系中,撫養只對父母、兒女有義務,對配偶則沒有,即使女的不工作,也不視為男方撫養女方,而是共同生活,男主外女主內罷了,也即生活的分工不同,但如果女方真的瘋了,而你不去管她,男方是否經得起道德及輿論監督,則你自己考慮,還有考慮丈母娘的過激舉動。
4.他丈母娘也是搞不懂的,自己女兒這樣了,也不帶她去看心理醫生,還說要跟她女兒一起死之類的話.萬一他丈母娘怎麼也不肯帶她去看醫生,律師是不是可以用法律來解決阿?答:丈母娘損掉女兒的一生,這個…我也不知道怎麼解讀了,去法院起訴了再說吧。
5.朋友們也知道只有上述的辦法,但怎麼做才能可以顧忌到女方情緒,又能離掉,因為拖著對雙方和4個老人也不好.
問題補充:我朋友現在就是自己心裡過意不去,但想快點結束.還有就是朋友很多都說是女方裝出來的,那到醫生那裡她裝可以拿到什麼醫學的鑒定報告么? 呵呵,我見過一次精神病鑒定,有可能裝到的,醫生助手合起來共四人,一個記錄,三個問問題,都是隨便問的,沒有任何的科學儀器,哎,好象很隨意的,找個正規的精神病鑒定機構來作這個鑒定吧。
6. 結婚後發現對方是精神病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離婚,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後患病,經須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時間短或者說能治好的情況下是不符合的。 2、必須對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問題做出安排,不能讓其自生自滅,如精神病患者在離婚後,由其父母或有監護人照料或者在離婚後,仍有另一方給予照料,這樣就可以離婚。 在實際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後,給雙方婚姻造成客觀上的障礙,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實現或功能喪失,如不允許另一方離婚則對另一方來說是個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後,另一方在對其生活有所安排後完全是可以要求離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壓力,也不會背負不忠不義之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 在婚姻中遭遇了精神暴力,作為女人該怎麼辦呢
對於遭受家庭精神暴力的人來說,我首先對這樣的人表示尊重和理解。因為沒有人天生就願意受到傷害,他們之所以選擇忍受,其實是想忍辱負重,希望顧全大局。但是我要告訴他們,忍耐,是有底限的。如果你一味只知道忍耐,那麼你會發現你的忍耐恰好成了對方手裡的武器,完全無法達到你的初衷。
8. 在婚姻生活中,與對方吵架時脾氣總會失控,說許多傷人的話,該怎麼辦
有人問:在婚姻生活中,與對方吵架時脾氣總會失控,說許多傷人的話,該怎麼辦?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每當吵架的時候心裡都要默念要冷靜要三思之類的話,這樣就能避免說出傷人的話了。還有就是必須要找到兩個人經常吵架的原因,解決吵架的源頭,你就不會再因吵架而情緒失控了。還有一個方法,你平時可以學習繪畫、書法或者插花等才藝,這些才藝都有利於讓人寧心靜氣。
每當你們吵架的時候,你都要在心裡都默念幾句話“要冷靜”、“要三思”等話語,這樣有利於平復你的心情。或者你也可以利用深呼吸的方式來平復自己的心情。如果不怎麼有效果,你也可以選擇暫時走出家門去冷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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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女人在婚姻中受傷的快瘋了該怎麼辦
首先你得盡快平靜下來,人一急就容易亂,一亂哪裡還解決得了問題,如果是非常的難過,像你說的快瘋了,那你可以適當的轉移下注意力先,放鬆下自己,找下之前的女同學,同事,適度發泄下可以緩解一下,不過主要是自己要人自控能力,這個時候,切忌不能因為心生怨氣,或寂寞找其他異性排解, 這樣無異於火上澆油,這種例子太多了,你先穩定下來自己的情緒 ,再從長計議,怎麼解決婚姻中遇到的問題。
10. 面對不幸的婚姻我該怎麼辦
如果遭遇不幸的婚姻,那麼就應該及時止損,因為人的一生還是非常漫長的,絕對一段婚姻是否不幸在結婚內的五年內已經足夠證明,如果在還沒有孩子的時候就發現婚姻的不幸,那麼直接提出離婚應該是沒什麼可猶豫的,如果已經有了孩子的牽絆,那也不應該為了孩子盲目的妥協,因為不幸的婚姻對孩子的影響也非常巨大,它會影響孩子對婚姻的看法會讓他對婚姻產生恐懼,所以,首先得保證有一份工作能夠養活自己,這樣才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當然,如果和你的丈夫相比,你的賺錢能力實在有限,那麼也可以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沒有必要一定要為了孩子犧牲自己,但是根據現實的情況一般男性會很容易放棄孩子,那麼你就可以爭取男方的撫養費,這樣既能自己帶孩子,也不辜負自己,可以隨著自己的心意來過自己的生活,如果以後能遇到真心值得託付的人,再走一步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