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說包辦婚姻好!求解答
以免讀者看了費勁。在封建社會,(呵呵,大家都是這么認為的。我繼續寫,回頭大家就知道不僅僅是封建社會)包辦婚姻是一種很常見的社會現象。青年男女並沒有自己的選擇自由。當然,青年男女也很少有互相見面的機會。 話說回來,下層社會肯定也有一些拋頭露面的,然後就一見鍾情,以各種曲折的方式央求父母做主,去人家家裡提親的呢。所以,這種也不好說就是包辦。至於上層社會的人家,就慘了。知識越多越反動。比如某某官員,小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生活空間狹隘,見的人不多,養在深閨人未識。為了門當戶對,到時候就給嫁了出去,夫君是好是壞,實在只能聽天由命了。插句閑話,前段讀《牡丹亭》,就覺得女孩子要是那麼養著,不得病也難。沒有鍛煉身體,實在是很糟糕的事情。 說完了古代,就要說近代了。很多革命青年受不了包辦婚姻的束縛。於是跑到外地的大城市,自己找。後來的女學生也出來上大學了,大家有了見面的機會。所以,我們國家的文學家,類似魯迅、郭沫若就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 當然,他們的第一任妻子更是受害者。雙重的受害者。文學家們畢竟自己另外找了個妻子,他們卻一直沒有再另外嫁個丈夫,可憐!可嘆!(資產階級的人性論到他們這里就不見了)所以,在他們的眼裡,包辦婚姻是很糟糕的。 文學青年們和文學中年們努力抨擊,大家終於相信了這一點。 在那吃人的萬惡的舊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無疑是個罪惡。趙樹理同志的《小二黑結婚》好象就是說這個事情的。 現代呢,我們從大陸解放後說呢,解放前的一些情況比較特殊。比如,我前段時間編輯過一個稿子,說的是德國人李德在中國的婚姻。李德在德國其實是有妻室的。後來他在中央蘇區還娶了個妻子。這個妻子更多的是服從組織的安排。後來離婚了,幸好還可以離婚呢。李德又自由戀愛了一次,在延安又有了妻子。 解放後,包辦婚姻也是有的。這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傳統的那種包辦婚姻,中國這么大,總有些地方比較落後、愚昧,也總有些孩子比較聽話,願意拿自己的終身幸福去換父母的心安理得。父母也願意替自己的兒女操心這些他們當年操心不上的事。 第二種呢,就是單位里、或者組織上、比如某某文工團的女戰士,看不上某某首長的小孩,但是那個小孩又比較喜歡她,於是就有人出來做思想工作了。雖然婚姻法寫在那,但是我估計沒幾個人經得住三勸兩勸的。當然,這些關心下一代的革命前輩並沒有違法。她們也就是上了年紀,愛到處撮合撮合。另外,直接由組織出來做工作的少。革命年代,有一些老革命家耽誤了終身大事,那時候組織做一些工作,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單位里這種包辦婚姻也有不成功的,只是不聽老人言,是否會吃虧在眼前,那就不好一概而論了。 在古代,對父母包辦的婚姻不滿意,女孩子是有反抗的權利和選擇自由的。比如:跳河、跳井、跳江、跳樓……這個是跳系列的,還有別的系列,我就不說了,免得把網友都毒害了。在解放後,女孩子真的不想嫁某人,當然不用這么極端。大不了,被領導找個什麼錯誤,開除也就一了百了啦。 呸!說半天還說不到我的觀點。讓大家久等了。 是這樣的,我還是先說說當前的包辦婚姻吧。現在組織對個人生活的控制力已經削弱了好多。雖然也有些類似「公務員不能包二奶」的規定,但是,八小時之外,管得還是不如原來那麼起勁了。於是,現在父母的包辦婚姻又死灰復燃了呢。當然,也有的不負責任的父母放縱自流,聽讓孩子自便。 新世道,新人心。父母該出手時就出手。獨生子女政策也是個催化劑。想想嘛,就一個小孩,出去念大學。在大學里自由戀愛。一個海南島的愛上了個新疆的。一個黑龍江看上個雲南的。將來嫁走了,或者娶走了。父母一年能夠見幾次呢。這種情況下,要父母不幹預孩子的婚姻,實在是比坐懷不亂的柳下惠還難。孩子都是心頭肉啊。 其實,包辦婚姻對青年來說,好處其實不少。青年們讀了些書,有了文化,受了蠱惑。沒想明白其中的要害。 首先呢,父母比你多活了幾十年,吃過的鹽比你吃的米還多,走過的橋比你走的路還多。……不一定見過大世面,卻是見過小人心。看人看得比你准。類似下面的話,簡直就和電腦病毒一樣,重復到你崩潰為止:「人家嘴上和你說得恩愛,走路的樣子卻是飄忽,一看就不是過日子的。」其實,父母的這些所謂經驗說來也是可憐。無非就是單位里有個什麼人離過婚,那人有一些特點和你的心上人有點像而已。而且,越是不明智的父母越是偏執。青年男女若是想講道理,老母親老淚一縱橫,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怎麼把你拉扯大的,那你就完了。倘若生在這樣的人家,那確乎是無法可想,該拿頭撞牆就拿頭撞牆吧。 其次,老輩人想的問題比你周全,你別以為自由戀愛——光靠愛情就能過上幸福的生活。錢呀!房子呀!戶口啦!單位效益的好壞啦!學歷高低啦!甚至學校是否名牌啦!對方家裡孩子多少啦!對方家裡有什麼親戚當什麼官啦!所有這些你不太上心的考慮因素,都在父母的大腦里根據不同的加權系數折算後得出一個綜合分數。如果分數和你的分數相等,請注意,一般家長都會高估自己小孩的綜合分,原因是片面誇大己方的某一個因素是加權系數。至於容貌方面,父母的估分在通常情況下會給個低分。畢竟你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嘛。當然,倘若真的是無可非議的美女或者帥哥,那父母也是有招數的,比如「薄命相,不穩重,克夫相」,這些擋箭牌如同美國的導彈防禦系統,其真實性十分可疑,卻能夠讓對方緊張得喘不過氣。 再次,父母一輩子總是要操心那麼幾回的。你若是一意孤行,將來生了幾個大胖娃娃。估計還不用你抱回去,他們就會趕緊過來看乖孫了,而且雙方的父母都會比賽著疼小孩。畢竟一邊的父母就是兩人,雙方的父母就是四人,加上你們兩口子,得,可以開六方會談了(有趣的是,和朝核問題一樣,基本上也是三方對三方的)。但如果,你婚姻不幸失敗,那你將是一幅「無顏以見江東父老」的標准照,所以,為了以防萬一,你還是要尊重父母的意見。按照外交的慣例,就是小國在重大的問題上,事先和保護國照會一下。 更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包辦婚姻之後,你如果幸福了,那就沒事偷著樂。因為如果你媽媽和你媳婦關系不好。好!那怪誰?!還能怪誰?怪父母啊!「當年誰讓你們給我包辦的,左挑要挑,還不是你們自己挑的?!」在這種情況下,你不用當夾心餅干!來,恭喜你!握個手!呵呵:)毫無疑問的,在包辦婚姻的情況下,你母親會熱情地對你愛人表示友好。當你抱怨妻子的缺點時,她還會從任何可能的角度勸你想開點。不過,我告訴你,如果你一結婚就對包辦婚姻表現特別滿意,那麼也有風險。母親會覺得你是有了媳婦忘了娘。你得故意表現得似乎不太滿意。注意,要在你妻子不在的時候。免得弄巧成拙。如果有骨灰級的好友,就要讓他去散布你過得不太如意的話。早晚會傳到你父母耳朵里的。 最後,如果你萬一真的包辦婚姻真的很不幸,那麼你還可以義正詞嚴地出去找紅顏知己、藍顏知己、出入名目繁多的風月場所、婚外戀、包二奶、包三奶,甚至離婚!請注意這里的感嘆號,不要去想前面的頓號了。離婚之後,大家都會同情你的,認為你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的,對未來的下一任太太,也有個交代。如果還沒小孩,傷害到的也只是你的第一任妻子。 好了,說了半天,就是一句話:包辦婚姻好!但是,好多人還是不願意去解說包辦婚姻,總覺得自己摘來的蘋果最甜。其實,我說了這么多,不是唆使你去弄個包辦婚姻。而是要讓你活學活用。把自己自由戀愛的幸福建立在別人包辦婚姻的基礎之上。比如,某一次,你探聽到父母按捺不住了,要替你操心婚姻大事了。你就先下手為強。 1.喊包辦婚姻好!讓父母很有意外之喜。2.列舉我上面說的包辦婚姻的各點好處。讓父母喜上加喜。3.告訴父母,如果不幸福,他們要負全部責任。4.如果婆媳關系不好,老媽媽要負全部責任。5.離婚沒什麼可怕的,婚姻就像投資股票市場,也會有虧本的時候。6.離婚之後,還想再婚,而且還要他們繼續包辦。 估計話到這里,沒多少中國父母敢接茬了。然後,你就可以自由戀愛,自由結婚,愛這么弄怎麼弄。倘若,母親真的和媳婦有別扭,也可以勸父母:「當年叫你們替我包辦,你們又不敢。現在沒法想,要不離婚吧,你們趕緊來包辦一把?!」 於是就和諧社會了。(作者:鄭挺穎)
『貳』 包辦婚姻的好處和壞處
法律分析: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法律依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叄』 包辦婚姻的9大好處
包辦婚姻的第一點好處,就是門當戶對。門當戶對的意思並非窮人一定嫁窮人,富人一定娶富人;門當戶對的意思是倆家的家庭教育、家庭環境要差不多,兩個人的學歷大致相當。我周圍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例子,其中門不當戶不對的占絕大多數,有人說你這是以偏概全,你才能有幾個朋友啊。我的還擊是:呸,這就好比是抽樣調查,這是窺一斑而知全豹。
我一個兒時夥伴的姐姐當初要嫁一個工人,夥伴的姐姐是大專學歷,工人是中專學歷,夥伴的媽媽死活不同意,夥伴的姐姐硬是嫁了,據說還從家裡把戶口本偷了出來。婚後那男人露出本性,總打人,夥伴的姐姐終於受不了而離婚,可是手被那男人打壞了,總抖,連洗碗這樣的活兒都幹不了。
我並不是說工人不好,但是因為知識和認識的差異,對人生的看法也頗多不同,我相信大多數低學歷的人都對「男尊女卑」非常認同,可是女性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認可的是「男女平等」。此外還有一些家庭習慣的不同,婚姻並非兩個人單一的結合,它還是兩種家庭、兩種家庭關系的融合,所以這兩種家庭靠得越近越相象融合得越快。因為婚後,哪怕是飯前便後洗不洗手這樣的小事都有可能引發一場惡戰,這就是觀念的不同,而觀念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因為她或他是在那樣的環境中成長了十幾或二十幾年甚至更多年,改變起來很難,不一定要流血,可是也差不了太多。
包辦婚姻的第二點好處是婚後才戀愛。現在離婚率和物價上升指數一樣,是空前高漲。為什麼,就是婚前戀得時間太長了,又同居又什麼的,把婚後該乾的事兒全提前幹了,那婚後還有什麼沒干過的,只有婚外戀唄。你看現在離婚的有幾個不是婚前戀愛時間過長的,就不說那些個電影電視演員歌星了,就連王菲現在都覺悟了,跟姓李的飛快戀愛,之後就結婚,這事兒不能拖。王菲不是唱了嗎,《只愛陌生人》,你看看,不過她愛得還不徹底,到底那姓李的還不是陌生人,咳,當然也允許有特例,這個不在我們今天的討論范圍之內。
總而言之,包辦婚姻就不存在這個缺點啦,新婚頭一夜你倆才見面,當然事先你已經從父母那裡對他的個人情況有個大概了解了,然後從這一夜,你才慢慢細致深入地對他一點一點了解揣摩,而他這時候也全無二心,任由你琢磨,完全不用猜忌——他這會兒在法律上歸你所有。等你戀上他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是那種習慣見異思遷的,總得戀個十來年,這起碼就三十多、快四十歲了,這在古代就算是中老年了,慾望也減弱了,也都差不多了,就算愛情變了親情也無所謂了,因為要繁衍新的愛情已經非常艱難。所以包辦婚姻對於維持婚姻的穩定還是非常有好處的,既然我們的社會需要用穩定的婚姻來安定民心,我們就該想想如何才能在桎梏人性的婚姻里求得一絲生機。
包辦婚姻的第三點好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人說這有什麼好,是我結婚,又不是我父母結婚。這就錯了,戀愛是什麼,是發瘋,所以戀愛著的時候結婚就好比母牛要嫁公雞。可是父母之命就不同了,他們是過來人,他們清醒著,他們是你父母,他們了解你,知道什麼東西適合你,什麼東西不適合你。而你這時候正在發瘋,非但聽不進去,還當他們是阻止你取經的妖魔鬼怪,一定要打死。可是萬一你真的奉了父母之命完婚後婚姻不幸福,你總還多了一個借口:這個不是我自個兒挑的,這個是我父母給我挑的,所以我還得另外在外頭再搞一個。那時候你多主動,你多有理,大多數人都會站在你這一邊同情你。
綜上所述,包辦婚姻比自由亂愛那是利多於弊,什麼時候現代人能認識到,能想一想,為什麼幾千年來我們的老祖宗們都提倡包辦婚姻,並非全無道理,則國之大幸、民之大幸。
『肆』 包辦婚姻什麼意思,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提起包辦婚姻什麼意思,大家都知道,有人問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另外,還有人想問包辦婚姻是什麼,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什麼是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的利弊,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主,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因此從上女方的家人這樣做是的。
現在你們已經領取了結婚證,是受到保護的婚姻。但考慮對女方對家人的感情和感受,你們可爭取同她家人做好思想工作,盡早將彩禮退還。畢竟訂婚是的習俗,是不受保護的。
包辦婚姻是區分於自由戀愛婚姻的,就是以父母或者長輩的安排,素不相識的男女結婚。
包辦的婚姻一般都不會太幸福,因為夫妻二人缺少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是無法容忍對方的缺點,但父母意思難違,結婚後就是了痛苦的開始,如果二人是真心相愛,加上父母又包辦了,那麼就是好事,否則真心在婚後麻煩一大堆。
你說的是父母包辦子女婚姻?還是酒店的包辦婚姻酒席?問題目的要清楚,才能得到滿意的辦婚姻的9大好處。
包辦婚姻是指在老一輩的婚姻都是長輩說了算,雙方長輩同意就結婚,自己說了不算,無論你願不願意都得結婚。自己沒得選擇,只能按父母的意願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只能認命。
包辦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又稱不自主婚,即並非由結婚者來決定的婚姻。這種行為是對婚姻自由的嚴重干涉與,在中國,為和婚姻法所禁止。
這輩子前半生誰陪你你決定不了,後半生你陪誰也決定不了的意思包辦婚姻溫照斐。
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親屬、等)為當事人決定婚姻的情況都屬於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是我們《婚姻法》所禁止的。包辦婚姻txt。
《婚姻法》明確規定: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同時在第八條中規定: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也就是說,登記結婚男方雙方必須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結婚登記,即雙方明確表明結婚意願才可以登記結婚手續。
以上就是與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相關內容,是關於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的分享。看完包辦婚姻什麼意思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伍』 包辦婚姻的好處和壞處
法律分析:包辦婚姻好處:包辦婚姻有利於減少當事人尋找伴侶的煩惱,而且也有利於拉近雙方家庭的距離,一般都是從小就開始進行包辦,因此婚姻雙方有更多的相處經歷和時間,情感基礎好。
包辦婚姻壞處:違背了婚姻雙方自願的原則,如果某一方不接受這一行為,將會導致雙方當事人以及家庭面臨許多的煩惱,也不利於在生活中更好地相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陸』 自由戀愛結婚和包辦婚姻相比,哪種婚後更幸福
很多人看到有人將自由戀愛結婚和包辦婚姻相比,心中第一感覺就是想到了自由戀愛之後結婚的婚後是幸福的,但是實際上,包辦婚姻是比較幸福的。那麼為什麼很多人都覺得包辦婚姻不幸福,就是因為現在太多的文學作品和電視劇都極度的醜化了包辦婚姻,他們將包辦婚姻當做了愛情當中不幸的來源,也是美化了自由戀愛的結婚。
包辦婚姻所要考慮的更多,父母會給你們結合自身的經驗來考慮你們以後的生活,他們更多的是從柴米油鹽上考慮的,而不是只從愛情的角度出發,對於父母來說,婚姻是責任,是一個家庭的誕生,而不是對於愛情最後的承諾,所以,包辦婚姻的結局往往要比自由戀愛的結局好的多。
『柒』 父母包辦兒女的婚姻好不好呢
就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包辦婚姻肯定不好,首先能包辦這種婚姻的,要麼就是極端的窮,要麼就是極端的負富。富人之間的包辦婚姻,也就是所謂的商業聯姻,類似的,那麼窮人間的包辦婚姻,多數會出現在比較偏遠或者是落後的地區,而且那樣的包辦婚姻,其實大部分都不是很幸福,在外人看來的幸福,多數都是一方的忍讓與遷就。
且不說現在的男生,女生都是經過了現代文明的洗禮,而且眼光也和之前的人不一樣,大家都不會去。即使是父母,也不會去盲目聽從父母的安排,而且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是一個獨立的人,包辦婚姻肯定是不好的。就算父母覺得自己給女兒或者是兒子,找了一個條件匹配的對象,但是在子女看來,那個對象未必合心意。
『捌』 父母包辦婚姻的壞處和好處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婚姻法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父母包辦婚姻的好處:
1、有利於全面把握對方的真實情況。父母人緣廣,可得到孩子們不知道的對方信息。
2、有利於深入把握對方家庭未來發展趨勢。由於父母閱歷深,朋友多分析家庭發展的方法多,善發覺自己的孩子適不適合做別人家庭成員。這一點很重要。
3、有利於親友之間團結共進。如:古時權勢聯姻相當多。
4、有利於婚姻的穩定。按照婚嫁習俗一步一步進行,雙方家族參與其中,共同維系婚姻穩定,相對草率結合要好得多。
父母包辦婚姻的壞處:
1、不利於子女對婚姻期望的實現。如子女的個人意願得不到滿足。
2、不利於彼此了解。如在父母的按排下認識不久就要結婚。3、不利享受自由戀愛的樂趣。如圖乘車必守時。
4、不利挑選如意佳偶。如:權勢婚姻不願意也得嫁。
(8)為什麼說包辦婚姻好擴展閱讀
中國的法定婚齡高於成年年齡(18周歲),當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包辦婚姻的各種形式,包括娶童養媳、包辦寡婦婚姻、轉親、換親等,都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的界限,以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為根據。
那些雖系父母代為訂婚,但雙方經過了解、建立感情後自願結婚的,也應認為是自主婚姻。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1980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玖』 包辦婚姻有什麼好處
沒有一點好處,只能說明父母的愚昧和無知
在自己的子女沒選擇對象之前,你可以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一旦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作為父母的即使不滿意,也應該祝福他們,強烈蠻橫的反對只能給雙方帶來痛苦和傷害。本人為受害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