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證件
一、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B. 辦結婚登記證需要什麼證件
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有:雙方的戶口簿、雙方的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三張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證件照片、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登記申請表等其他必須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C.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資料什麼證件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材料是:D. 領結婚證要帶什麼證件
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或材料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3、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紅底合影照片。E. 現在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領結婚證需要如下證件:戶口簿、身份證等。且除前述證件外,申請結婚登記還需要提供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F.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結婚登記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G. 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一、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1、領結婚證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兩人身份證;
(2)兩人戶口本;
(3)3張兩寸大小近期免冠合照;
(4)無血緣單身證明;
(5)再婚者需要准備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領結婚證流程是什麼
領結婚證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
領結婚證不需要婚檢,我國目前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H. 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現在領結婚證需要這些證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證明;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帶上這些證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I. 領結婚證需要哪些證件
領結婚證需要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集體戶口攜帶集體戶口卡即可。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9)婚姻登記處領結婚證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九條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