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結婚證了為什麼戶口本還是未婚
法律分析: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針對戶口簿上顯示的婚姻信息不及時更改問題,戶籍民警建議,市民如果發現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㈡ 結婚了為什麼戶口本是未婚那算不算沒結婚呢
法律分析:已經結婚戶口本上還是未婚嗎戶口本上是未婚,登記結婚後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戶,是不會有改動的。領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在戶口本上改動,結婚證是在民政局領的,戶口的更改要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辦理處更改。去民政局登記後需要去派出所戶籍室合戶,合戶後戶口本上就會有顯示。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出具的材料1、戶口本有戶口簿帶戶口本即可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2、居民身份證如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者原先有身份證的,可開具證明寫清居民身份證編號。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樣式要求為民政部制定的全國統一制式表格全國各地民政部門自印,向單位、組織出售,男女雙方各一份。一般單位由政工部門負責開具婚姻狀況證明事人如無工作單位,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要求開具證明。4、合格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實施婚前健康檢查制度的地方5、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證》丟失、損毀的,可向原辦證機關申請辦理《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持此書既可是在法院辦理的離婚手續,應當提交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如不是終審判決,還應當附上法院判決書生效證明。6、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張照片要求達到證件照片的標准,不要在婚紗攝影處的化妝照。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在指定處現場拍照,請事先詢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㈢ 已婚的戶口本寫著未婚是不是代表未婚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況是未婚,意思就是這個人還尚未 結婚 ,在法律上是單身狀態,實際上可能是單身,也可能正在戀愛中,只要沒有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戶口本上都是顯示未婚,哪怕已經訂婚或者辦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把戶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當日可以辦好。
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到擬變更戶口一方或者雙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戶政窗口的民警,經審查後立即就可以變更。
㈣ 為什麼結婚了戶口本上還是未婚
法律分析:如果結婚了戶口本上還是未婚的,可以拿著結婚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結婚登記程序的流程: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四)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五)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六)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七)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㈤ 已婚徵信報告顯示未婚是怎麼回事
在銀行的個人資料需要更新才會顯示。理論上來說這個婚姻狀況應該是由婚姻登記處提供,但目前個人信用報告絕大部分內容都來自銀行,你顯示未婚估計是由於你婚前到銀行辦理業務時在婚姻狀態一欄填寫的是未婚,信用報告就直接調用了這方面的記錄。
(5)結婚以後婚姻狀況為什麼是未婚擴展閱讀:
信用徵信包括個人信用和企業信用兩個方面的徵信,當然也有政府徵信,但可以忽略。
企業徵信是指在對企業、債券發行者、金融機構等市場參與的主體的信用記錄、經營水平、財務狀況,所處外部環境等諸因素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償債能力及其可償債程度)所作的綜合評價。企業徵信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對履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進行的一種綜合分析和測定,它是市場經濟體系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務。
個人徵信是指依法設立的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採集和加工,並根據用戶要求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和評估服務的活動。個人信用報告是徵信機構把依法採集的信息,依法進行加工整理,最後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詢人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
徵信報告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轉發的《人民銀行發布中國徵信業發展報告(2003-2013)》徵信報告: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的一種方式。
除了最常見的信用卡透支、個人按揭貸款逾期還款外,一些生活繳費未按時和擔保等行為都將可能被收錄進入個人信用報告。報告顯示,如本人有過欠稅、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或電信欠費等情況,報告中或將有所陳列。這意味著,以後水電煤氣或固話費欠費,以及為第三方提供了擔保,而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也會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央行個人徵信系統的新版信用報告已上線運行,逾期記錄的「有效期」正式定為五年。新版信用報告將逾期信息的起計時點定於2009年10月,此前的不良還款記錄已經被刪除。
㈥ 領了結婚證為什麼戶口本還是未婚呢
結婚證是民政局辦理,戶口是公安局管。你只是辦理了結婚登記,又沒去公安局改婚姻信息,當然還是未婚狀態。你要拿著結婚證和戶口本到派出所自己去修改。
㈦ 我明明是已婚的為什麼戶口本上顯示的是未婚呢
已經結婚戶口本上還是未婚嗎戶口本上是未婚,登記結婚後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戶,是不會有改動的。領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在戶口本上改動,結婚證是在民政局領的,戶口的更改要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辦理處更改。去民政局登記後需要去派出所戶籍室合戶,合戶後戶口本上就會有顯示。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出具的材料
1、戶口本有戶口簿帶戶口本即可;如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如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者原先有身份證的,可開具證明寫清居民身份證編號。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樣式要求為民政部制定的全國統一制式表格全國各地民政部門自印,向單位、組織出售,男女雙方各一份。一般單位由政工部門負責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當事人如無工作單位,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要求開具證明。
4、合格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實施婚前健康檢查制度的地方
5、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證》丟失、損毀的,可向原辦證機關申請辦理《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持此書既可;如是在法院辦理的離婚手續,應當提交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如不是終審判決,還應當附上法院判決書生效證明。
6、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張照片要求達到證件照片的標准,不要在婚紗攝影處的化妝照。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在指定處現場拍照,請事先詢問。
㈧ 為什麼已經領過結婚證身份證卻顯示未婚信息
應該是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信息沒有變更。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與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並未聯網,不可能同時自動更新。當事人可以去公安戶籍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㈨ 結婚了但是戶口本上顯示未婚
戶口本上是未婚,登記結婚後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戶,是不會有改動的。領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在戶口本上改動,結婚證是在民政局領的,戶口的更改要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辦理處更改。去民政局登記後需要去派出所戶籍室合戶,合戶後戶口本上就會有顯示。1、戶口本,有戶口簿帶戶口本即可;如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2、居民身份證。如無,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者原先有身份證的,可開具證明寫清居民身份證編號。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樣式要求為民政部制定的全國統一制式表格(全國各地民政部門自印,向單位、組織出售),男女雙方各一份。一般單位由政工部門負責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當事人如無工作單位,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要求開具證明。4、合格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實施婚前健康檢查制度的地方)。5、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證》丟失、損毀的,可向原辦證機關申請辦理《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持此書既可;如是在法院辦理的離婚手續,應當提交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如不是終審判決,還應當附上法院判決書生效證明)。6、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張。照片要求達到證件照片的標准,不要在婚紗攝影處的化妝照。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在指定處現場拍照,請事先詢問。按照規定,在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需要當事人同時提供各自的戶口本,而一旦雙方符合結婚條件,准許辦理結婚登記的話,此時雙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那一欄就會被修改為已婚,因此男女已經結婚了之後,戶口本上就不會再顯示未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㈩ 為什麼結婚了戶口還是未婚
法律分析:因為辦理結婚證是在雙方當事人一方的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而當事人戶口的管理,是當事人本人戶籍所在派出所。這分屬於兩家單位,不會因為當事人辦理結婚證完畢,民政部門就有權修改當事人戶籍的婚姻狀況。需要當事人本人,或戶主,持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事人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修改當事人戶籍信息中的婚姻狀況為:已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