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知道:濮陽縣婚姻登記處在哪
濮陽縣民政局
濮陽市開州中路北段路西市民政局辦公樓5樓 電話:0393—6687001
也可以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濮陽市金堤路31號 聯系電話:0393--8759050
你先打電話去詢問一下。
B. 濮陽縣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嗎
濮陽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濮陽市開州中路北段路西市民政局辦公樓5樓
【1】濮陽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濮陽縣南環路烈士陵園大門·南200米。
聯系方式:0393—3225456
【2】資料來源:濮陽縣民政局
【3】每周一到周五辦理結婚和離婚登記手續。(法定假日除外)
C. 濮陽縣民政服務大廳鐵丘路離婚電話
濮陽縣民政服務大廳鐵丘路離婚電話?在當地打114查詢,或者親自拜訪。
民政局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原登記地或者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D. 河南省濮陽縣辦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需要什麼證件
特別簡單
需要戶口本,照片,還有復印件
如果你想省錢,你就去外面照好了拿過去
省也省不了幾個錢
工本費才9塊錢
你可以照片在別的地方照,復印去他那復印,因為他門口的都知道該怎麼復印,要復印哪些,總共花不了30塊錢
去了就拿證,總共花不了1小時
E. 河南省濮陽市辦離婚證的地址在哪裡
濮陽市屬於地級市,市民政局不對外辦理婚姻登記業務。需要到下轄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一【分別到相應的區縣民政局辦理離婚】
濮陽市下轄一區五縣:華龍區、濮陽縣、清豐縣、南樂縣、范縣、台前縣。
各區縣民政局及下屬婚姻登記機關一般都設在區縣政府所在地。
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離婚登記管轄權】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F. 濮陽離婚在哪裡辦理
濮陽離婚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辦理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的照片。
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
2、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
3、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
4、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G. 男方戶口是濮陽市華龍區女方是濮陽縣在那領證
可以濮陽市華龍區或濮陽縣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H. 濮陽縣的人離婚在哪裡辦理
應當到濮陽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I. 濮陽縣補辦結婚證在什麼地方
法律分析:民政局婚姻登記。1、證件籌辦:男女要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3張2寸近期紅底免冠合照,結婚證上需要使用。 2、申請書:到了民政局後,新人要按要求填寫結婚申請書,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詢工作人員,然後到宣誓台上進行宣誓。 3、體檢:如今我國雖然沒有強制婚檢,但為了後代健康,最好到指定醫院做一些常規項目的檢查,看是否有患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 4、審核:將證件、申請書、體檢報告提交給工作人員,他們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領取結婚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