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律師是干什麼的
法律分析:離婚律師,是指主要以代理離婚案件作為主要執業工作內容的律師。作為專業的離婚律師,其工作的價值不僅在於處理當事人的事情糾紛,更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和矛盾,實現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B. 婚姻律師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C. 起訴離婚找律師的作用是什麼
法律分析: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離婚訴訟涉及到很多法律專業知識,當事人未必都懂,比如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損害賠償、訴訟程序等等。收集證據。有了訴訟請求,還必須有證據了證明自己的主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D. 婚姻財產律師的定義是什麼
婚姻律師是指以辦理與婚姻關系相關的法律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律師。
相關工作:1、婚前、婚內財產公正
2、提供法律咨詢,進行解除婚姻關系利弊的分析
3、起草離婚協議、子女撫養協議、財產分割協議
4、相關訴訟證據的調查、收集
5、離婚調解
6、參加法庭辯論
7、代為申請執行
8、代理國內、涉外離婚訴訟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九百一十九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E. 起訴離婚找律師有用嗎
建議在條件許可之下聘請律師代為你處理案件。
離婚訴訟雖然是處理家長里短的家庭矛盾,但是畢竟審判者並沒有長期與當事人共同生活,對夫妻兩人的生活並不了解,因此訴訟過程中雙方提出的主張均需要以合法的證據形式進行表現。
訴訟是一個集法律知識和訴訟技巧為一體的工作,需要律師有良好的融會貫通的法律知識體系,更需要嫻熟的訴訟技巧以及隨機應變的庭審方略,也需要律師在庭外通過各種方式收集證據以證明自己的主張,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即使當事人對相關的法律規定有所了解,但是不代表能很嫻熟和完善的將法律規定的方方面面詳盡的用證據形式表現出來,更沒有根據爭議焦點合理總結的技巧。因此為了更好的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在條件許可之下聘請律師代為處理案件。
《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F. 離婚律師是做什麼的
法律分析: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在離婚訴訟中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解答離婚訴訟中涉及到的法律專業知識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G. 離婚請律師,律師主要負責什麼
【法律分析】:如果是協議離婚,律師主要負責:1、接受當事人咨詢,了解協議離婚的原因並制定協議離婚的方案;2、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3、代為調解雙方離婚,協調離婚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問題。4、指導雙方正確辦理離婚登記法律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則律師主要負責:1、接受婚姻法律咨詢,查看是否具備離婚的條件或是否具備在某地提出離婚的條件。2、根據當事人的現狀和目的,離婚律師代為起草離婚起訴狀,向轄區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3、與法院溝通,確定開庭時間,與當事人共同參加庭審。4、審理期間離婚律師應與當事人溝通是否接受法院的調解或是否接受對方的條件並予以撤訴。5、領取判決書,就判決結果與當事人商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H. 在離婚訴訟里,律師有多大作用,他們是如何服務的
第一部曲:前期律師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於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小編認為,在男女雙方難以談判的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協助談判,注意技巧,有時是可以談判成功的。
律師可以運用法律知識說服對方;
律師可以憑借經驗技巧把握對方心理;
律師可以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
律師可以促進談判且避免留下離婚後遺症;
相信在律師的參與下,就會有一份談判成功的希望,這樣可以避免訴訟,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傷害,避免勞民傷財。因此說,訴訟前的談判是應該有的,此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並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當事人間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一般會判決不予離婚,當然就不會再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訴訟過程中依然需要談判,法官會主持調解,律師也會參與調解,可以在法庭上談判,也可以私下談判。訴訟階段離婚雙方當事人都有著思想壓力,律師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雙方談判成功的可能。在訴訟階段不理智的當事人有時是情緒激動,難以靜心談判,甚至仇人相見分外紅眼,因此此階段談判相對較困難,仍應當以訴訟為主談判為輔,以訴訟逼談判,以戰逼和。
離婚訴訟是法律的最後屏障,也是離婚當事人最後的選擇,訴訟不是萬能的,但沒有訴訟是萬萬不能的;訴訟影響著參與訴訟的每位當事人;當訴訟存在風險、需要付出成本——金錢和精力,離婚當事人就會考慮選擇訴訟還是私下和解;當前期談判未果時,才有了離婚第二部曲——訴訟,當第一次訴訟無法解決問題時,離婚當事人經過權衡、經過訴訟的洗禮後往往又會選擇第三部曲——後期的談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訴訟)。
第三部曲:後期律師談判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離婚當事人可以等到6個月後再次提出離婚訴訟。但是,這樣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並且6個月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在這期間律師完全可以協助當事人再次就離婚問題進行談判,並且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比前兩次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為經過一次離婚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已經筋疲力盡,或已經想開看透,或已心平氣和,或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第二次訴訟,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律師協助談判,充分運用律師後期談判的技巧和經驗,相信談判會成功。
I. 婚姻法中一般要求律師幫忙起訴離婚的好處
起訴離婚請律師的好處:
1、律師專業經驗豐富,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2、有些無法收集的證據,可以委託律師收集;
3、開庭過程中,律師可以代替當事人發言,避免當事人不知如何開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