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我國哪些婚姻是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國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現的,對於哪些情形才屬於無效婚姻呢?依據我國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婚姻: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或形成事實婚姻的;二、未到法定婚齡的;三、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四、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我們要注意到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還是有區別的,我們國家對於無效婚姻的范圍是採取列舉的方式,這就意味著出現一些其他情形的婚姻雖然可能也不符合我們國家的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但卻不足以導致婚姻的無效。王主任認為很多當事人對這個問題有誤解,比如說夫妻雙方的戶口一方在上海,一方在北京,但是這兩個人卻在湖北某婚姻登記處進行了婚姻登記,婚後多年也在一起共同生活。實際上這個問題是超越了婚姻登記管轄權的一個行為,按理說它也沒有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相關程序。但這樣就會影響到婚姻的效力嗎?王主任並不這樣認為,只是說它屬於婚姻登記程序當中的一些瑕疵,但對婚姻效率本身並沒有影響。
B. 陷入了哪幾種對婚姻誤解的女人,會過得越來越苦
04.
很多人認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我們缺乏對婚姻的正確認識。
不得不說婚姻不幸,除了來自男人的因素,往往也是因為已婚女人沒有找到婚姻中自我的定位,沒有找到對待婚姻合理有效的方法,而這根本原因是對婚姻的認知上存在誤區。
C. 你知道多少婚姻敗於沒有邊界感嗎
確實是有很多婚姻伴侶沒有邊界感,因為有很多人認為一旦成為了夫妻之後,對於對方和自己之間的距離,似乎就已經變得沒有距離了一樣,總是會這么想。所以當成為了夫妻之後,過分的管束對方,過分的幾張對方的個人空間,確實會很影響兩個人的感情。這個可能就是當結婚之後沒有邊界感的一個表現吧。在一個合理的區間之內約束對方就好了。否則的話,確實是真的讓兩個人都會感覺到很不舒服。婚姻也是需要經營的,婚姻也是需要兩個人相處的,如果相處的不舒服了,自然婚姻也就沒那麼快樂了。
D. 婚姻的幾個階段
婚姻分為幾個階段?
夫妻共同生活是有一定節奏的。每隔2至5年便開始一個新的階段。它會帶來問題,也會帶來機遇。因此,我們必須很好掌握它的每個變奏階段,使我們的婚姻生活永遠保持一個良好境界。
1、結合階段(結婚第1年至第2年)
在蜜月中和蜜月後,「我們」這個概念居中心的地位。夫妻雙方關心的是滿足對方的期望,因此都特別花功夫來符合對方的想法。他們盡可能經常呆在一起,什麼事都一起做。美國紐約大學的一位女心理學家蘇珊娜·薩爾諾夫稱這個階段是「感情的春天」。
2、失望階段(結婚的第3至第4年)
最初的狂熱勁已消失。夫婦倆遇到的日常生活問題越來越多了。相互共同未來的信任已有傷痕。因為在這時許多夫婦看到,他們的伴侶完全不是他們初次相愛時想像的那個樣子。
失望的階段往往是一個痛苦的但也是可以治療的過程。德國帕德博恩的一位研究教育學和成人教育的教授卡爾·海因茨·施米特說,「夫婦真正相識之後,他們的關系也就從隱隱約約意識到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脫了出來,從部分甚至是有意識忍受的拘束和失望中解脫了出來,在現實的基礎上建立一種真正的夫妻關系。」
3、生育階段(結婚的第5至第6年)
這時,雙方就想要孩子了。他們產生一種非常滿意和非常和諧的感覺。這對關系的穩定有積極的作用。心理學家薩爾諾夫說:「這開始了婚姻的初夏時期。愛情不再那麼熱烈,但是在升華並有更多的內容。」
4、鞏固階段(結婚的第7至第8年)
這多半是整個婚姻最積極的時期。夫婦倆克服了他們關系最初的艱難險阻。這時,他們生活、計劃和工作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近期具體和現實的目標上。
5、間歇階段(結婚第9至第11年)
夫妻關系的基礎更鞏固了。結婚初期負擔沉重的年代已經過去,手頭開始寬裕。離異的風險少了,特別是夫婦的年齡過了30歲的時候。薩爾諾夫說:「我們稱這個時期是婚姻的夏天。另外的一些特徵是:夫妻雙方都主動更多地承擔責任了。一般還是傳統的分工:男在外工作,女操持家務,只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有些爭吵。」
6、總結階段(婚姻第12年至第14年)
女的大約是到40歲時開始要做初步總結了。她們重新考慮她們的生活計劃,因為她們知道她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作根本性的變動了。鑒於這種情況,有些夫婦感到他們處在生活中的死胡同里。他們感到失望,心灰意冷和垂頭喪氣。研究夫婦關系的專家克勞斯·科赫說:「許多人現在也認識到錢和事業上的成就不再能使人感到滿足了。」這便開始了「婚姻的初秋時期」。
7、危機階段(結婚第15年至第20年)
愛情已變得麻木。夫妻開始慢慢地分開生活。特別是女方還沒打算不要她夥伴的關注和尚能忍受他日益增長的冷漠態度。德國班貝格大學的教授拉斯洛·瓦斯科維奇說:「結婚前,男子熱心幫助料理家務。現在,對他們來說,重要的只是冰箱不壞,冰箱里有東西就行了。」男的在工作方面變得懶惰了。許多婦女在這方面顯露出失望情緒。科赫說,「由於聯系雙方感情的力量,如性感和溫情現在經常被疲倦、緊張和孤獨感所削弱,由於已找到的生活目標有時候甚至是在違反伴侶的意願下取得的,所以在愛情問題上也必然會出現爭吵。」經常發生婚外戀的問題。因此,這是發生離婚案最多的時期。
8、革新階段(結婚第21年至第25年)
夫婦考慮了各種選擇。盡管如此,他們決定重歸於好。這時就可能開始如薩爾諾夫所說的「革新之秋」時期。孩子已獨立自主,他們幾乎不需要父母了。共同的目標變小了,不完全專注於婚姻了。這時,許多男子在職業上可以呼吸所謂第二種空氣了,再次試試盡可能擴大他們飛黃騰達的可能性。女性開始自己解決從事自己的事業。盡管有這種分離,這時夫婦倆有機會得到不受任何影響的獨立自主感並能多次利用這種機會。
9、暮春階段(結婚第26年至第30年)
在孩子離開家時,愛情突然又會獲得新的吸引力。愛變得更溫柔、更深情、更無私。許多夫妻相互重新發現對方。社會學家林恩·懷特說:「48%的夫婦把他們這時候的關系稱之為非常幸福的階段,38%的夫婦說他們這時候的關系很和諧。只有3%的夫婦認為他們的關系有問題。」
10、老年階段(從結婚的第31年開始)
這是恢復時節。同心協力度過各種危險的夫婦現在可以享受愛情的碩果了。他們欣賞他們之間深厚的感情。他們之間幾乎沒有誤解了,有許多共同在一起度過的時光,這時,他們可以一起來建設更加靈活和更富創造性的生活。佔領新的生存空間,讓長期枯萎的感情重新充滿活力,特別是在兩性關繫上。此時,愛情和兩性關系真正融合成一體了。夫妻之間無限信任,但是有分寸的。婚姻到了「金色秋天」。這是一年四季色彩最豐富、最光彩奪目的時期,也是夫妻關系的頂峰時期。
E. 多少婚姻,毀於有語言而無交流
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從陌生到相知,再到最後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中國人喜歡把結婚稱作「喜結良緣」,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卻詮釋了婚姻的美妙之處:歡喜,姻緣。
「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這既是此生難得的緣分,也是一輩子的歡喜大事。
所以,面對婚姻,我們首先要學會慎重,一定要找到那個真正適合自己的人。其次,要學會珍惜,不要讓曾經美好的愛情,在往後的歲月里,一點一滴被消磨殆盡。
既然愛,那就好好愛,既然一起過,那就好好過。夫妻雙方,應該共同努力,去消除那些可能會對婚姻造成傷害的問題。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和人相處,志同道合的人往往會走得比較近,他們之間的相處通常也會更加愉悅,更容易擦出火花。
婚姻其實也是這樣。夫妻之間,在觀念上絕不能出現太大的落差,三觀最好能比較接近。
這里說的「三觀」,是指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簡單講,就是夫妻二人對人生的認知,對生活的態度以及對是非的判斷,要基本處在一個維度上,這樣的婚姻,才會更加和諧、長久、幸福。
三觀不合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為它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爭執,造成很多難以想像的矛盾,並且大多數的矛盾,都是不可調和的。
F. 紅塵男女對「夫妻」和「婚姻」的5個誤解,你有嗎
紅塵男女對「夫妻」和「婚姻」的5個誤解,你也有嗎?
生在這塵世,就別說過得超脫了,就是稍微過得清凈一點,都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而對於很多已婚人士,大家每天都處在各種水深火熱之中,日子過得那叫一個苦不堪言、烏七八糟。
為什麼我們的婚姻會不幸福呢?為什麼我們會把兩個人的生活搞得亂翻翻的呢?
我們總是將自己的婚姻不幸,歸結為感情不和、沒有錢呀這些東西,但是,兩個人幸不幸福,真的是由這些原因造成的嗎?
婚姻幸不幸福,先是由很多客觀條件造成的,也跟我們看待婚姻,或者看待夫妻關系的態度有很大關系,而且在這些問題上,我們有很多很多的誤解和偏見,這些誤解,是婚姻不幸的重要原因,因為意識形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的行為模式,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們的誤解。
誤解一:幸福的婚姻一定是「門當戶對」的
這一條關於婚姻的定律,在幾千年來,甚至已經升級到「金科玉律」的地位了。「門當戶對」已經成了一種極為普遍的認知,由此衍生出來的「三觀要同」,「思想上的門當戶對」等等,看來我們是沒法挑出這個圈圈了。
但是有沒有反問過自己,那些各個方面都是「門當戶對」的夫妻,他們就幸福了嗎?
終其原因,所謂的「門當戶對」也好,「三觀一致」也好,本質上都是人們太自私了,太自我了,太懶了,不願意改變,所以才強求別人跟自己一樣。因為很簡單的道理,只要對方哪兒哪兒都合乎自己的心意,那還有什麼問題呢?如果對方跟自己不一樣,那麼就是對方有問題。
可是,你有沒有好好的去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呢?如果你想要自由自在,什麼都是舒服的,那你沒必要結婚,因為在漫長的歲月里,一個人要永遠跟你保持一致,合乎你的心意,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你在改變啊大哥大姐們!比如你25歲時,找了一個你當時覺得門當戶對、三觀一致的人,但是後來35歲你變得更有錢了、你的三觀也變了,但是人家沒變啊!這樣對於人家來講不公平啊!
誤解二:貧窮是婚姻不幸之源,有錢了以後婚姻就會幸福
「貧賤夫妻百事哀」這也是一種金科玉律一樣的東西,沒有錢,生存都是個問題,怎麼能幸福?如果你的朋友夠廣,你看看那些身價千萬、甚至上億的人,他們的婚姻就比你的更幸福了嗎?
我因為從事情感工作,所以結識了很多有錢人,他們一樣的苦惱,一樣的為婚姻犯愁。其實有錢人跟窮人,在獲得快樂這件事情來講,是沒什麼差別的。
比如,你現在很窮,一個月3000塊錢的工資,可能你去吃一頓火鍋,你都開心的不行。但是那些富豪,他們要獲得開心和幸福的代價,遠遠比一頓火鍋更巨大。
而且很多有錢人,錢只是錢,錢本身並不會帶來快樂。比如一個演員,他一年掙一個億,掙錢快樂嗎?未必,快樂的是演戲、是自己的戲被認可對吧?錢只是一方面,它不是基礎。
換個角度講,一天給你一萬塊錢,這不少了吧?讓你挖一輩子的媒,不能做別的,你願意嗎?你不願意的,不用騙自己。
窮人有窮人的過法,你要是拿沒錢來當借口,只能說明你哪兒哪兒都太軟弱了。
誤解三:對方出軌是因為不愛自己
沒法理解這一條的,幾乎都是女人。很多男人說,我雖然出軌了,但是我依然愛你。這話很多女人是不相信的,但是現實中,很多男人出軌了,跟別的女人發生了關系,但他確實是愛他老婆的——好好掙錢養家、陪伴老婆、傾盡一切。。
當然,如果你覺得這不是愛,那麼你需要自己重新定義一下什麼是愛,如果愛是「他一生只真心對我好,不能想著別的女人」,那誰來證明這樣的愛呢?別人有沒有真心對你好,只有鬼知道。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婚姻的基礎是擔當。當你結婚的那一刻,你就應該知道,這是一件事關重大的事,有些底線是千萬不能觸碰的。
誤解四:兩口子過不下去了,因為孩子不能離婚
有個現象,就是父母離婚了的家庭,孩子會抱怨父母,說你們為什麼要離婚;父母感情不好,但是沒有離婚的家庭,孩子也會抱怨,說你們都這樣了,為什麼不離婚?
這個問題怎麼解?無解。唯一的解決方法就只能是:你們兩口子必須要恩愛。
但這很顯然很難啊,有時候真的就是過不下去了。所以,當悲劇不可避免的時候,夫妻雙方,都要權衡一下利弊,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
這就要求更強的責任感,很多夫妻過不下去了因為孩子而不離婚,主要是潛意識里想讓對方承擔責任。假如每個人都想,「離婚了,我能當爹也能當媽」,那就算是離婚了,孩子依然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依然能健康成長。
誤解五:婆媳關系是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
婆媳關系看起來是中國的婚姻里,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主要原因是什麼呢?是兩種利益關系、兩種情感關系、兩種意識形態的沖撞,在這其中,矛盾被放大了,共性被忽略了。
根本原因就是,沒有人願意犧牲,沒有人願意妥協。大家的想法都是「我憑什麼要讓著你」,就這樣的想法,你別說是婆媳了,就是任何人與人之間,都是沒法相處的。「憑什麼是我主動?」「憑什麼是我妥協?」這些問題,可以毀掉一切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所以,我們應該用那些偉大的思想來處理我們的婆媳關系——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都可以融洽相處,為什麼小小兩個人不可以?
G. 人們對婚姻法的幾個誤解
誤解1:一方出軌,就要凈身出戶?
誤解2:保障書有用嗎?
誤解3:假離婚不用擔心「人財兩空」?
誤解4:一方沒有收入,離婚時就少分或者不分?
H. 婚姻是圍城,有多少女人在婚姻里被困住了
說婚姻是圍城的人,可能是對婚姻有什麼誤解,在這里應該說一說婚姻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愛情和其他的事物是不一樣的,有些事情會呈現出一個拋物線,從0點開始耳後持續走高,然後逐漸回落,但是愛情往往上來就是巔峰,而後是一個逐漸回落的狀態,就像是一個滑梯一樣,最後變成一條筆直的地平線,當所有的激情都消磨殆盡之後你認為什麼樣的狀態能夠維持這樣的感情呢?這個時候一張結婚證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結婚證為的就是能夠讓逐漸平淡的愛情有一個穩定的關系,那些對婚姻還想當成熱戀來看待的人來說,他們會覺得婚姻是圍城,認為是婚姻困住了自己,實際上這是在畫地為牢,他們對婚姻的期望值太高了。
當你把婚姻當做美麗的城堡,進入婚姻時你會看到一座圍城,當你把婚姻當作圍城時,你會發現裡面別有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