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程序有哪些 結婚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有以下程序:(1)申請;(2)審查;(3)登記。流程:辦理結婚的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② 婚姻登記有什麼流程
一、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婚姻登記流程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③ 婚姻登記流程是什麼
一、婚姻登記流程是什麼
1、婚姻登記的流程是:
(1)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提交相關的證件和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對其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4)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④ 結婚所有流程
結婚登記
當適婚男女決定結婚的時候,需要進行結婚登記,再去舉辦婚禮。這不僅是對於自己的保障,更是對於婚姻的尊重。
結婚登記是我國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需要每一對有意願結婚的男女去按照程序辦理結婚證。一般流程有四項:申請領證、拍結婚照、審核證件、登記結婚。(參照相關規定執行即可)
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人疑惑,結婚登記是否一定要體檢?
體檢是自願的,不體檢也可以直接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早在2003年我國就把婚前健康檢查由強制改為自願,所以現在登記結婚不需要體檢。但是如果想保證「優生優育」最好進行婚前體檢,也為今後的育兒做足保障。
總之,適婚男女如果考慮結婚,必然要遵守法律法規,先去做婚姻登記,再做婚禮准備。
婚禮准備
婚禮准備並非那麼繁瑣,只需要雙方家人商議出較為具體的結婚准備事項即可,具體可分為軟體和硬體。
1、婚禮軟體准備。在舉行婚禮之前雙方家長和新人要決定婚禮日期、地點、儀式及婚宴方式,這個過程盡量去做到中和雙方意見,尊重新人意願;同時新人們也需要進行商議討論婚禮計劃,確定好伴郎、伴娘人選,以及婚慶人員的選擇事項。
2、婚禮硬體准備。婚房的布置安排和婚禮當天的准備工作。如:當地較為流行的婚慶習俗物品、婚紗照安排事宜、婚禮化妝預約、婚慶車輛預約、婚宴預約、婚慶攝像預約,等等。(註:如果嫌麻煩,也可以請專業的婚慶人員進行策劃)
當雙方一切事宜准備妥當,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邀請親朋參加婚禮,以發喜帖為主,電話溝通為輔,盡量做到每個需要通知的人都通知到位,並做好詳細的反饋記錄(以免有人來不了,便於節約婚禮資源)。
也許你認為婚禮是繁瑣且隆重的儀式,可是我們在實際的舉辦婚禮中往往較為浪費人力、財力,這對於婚姻本身的莊重並無太大的影響。
婚禮不在於多麼隆重且奢靡,而在於新人們真摯的情感得以升華的喜悅。
舉行婚禮
婚禮一般分為中式和西式兩種,然而也有一部分新人選擇以較為個性的方式舉行婚禮,如旅行結婚(新人在旅行的過程中結婚)。在此我們只談較為普遍的婚禮形式,較為通用的婚禮過程一般分為三個過程。
1、婚禮前一天確認。
在婚禮舉行的前一天,雙方家人、新人、婚慶人員就就婚禮准備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溝通,確保婚禮當天不出任何意外。
除此之外也需要做好防呆措施,如最後確認婚宴、車輛、攝影像、化妝等細節進行再確認;對於婚禮過程中「婚鬧」
⑤ 結婚程序的流程
法律分析:結婚的程序包括: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⑥ 結婚流程是什麼
1、兩個新人要互相去對方家看對方的父母,意思就是對老人的一種尊重。
2、結婚的時候要談彩禮的問題。
3、根據中國的傳統,男方要委派自己的媒人去女方家進行協商。
4、結婚前新房需要暖房,這是中國的一個傳統習俗。
5、結婚的時候選擇好伴娘和伴郎。
6、結婚前把酒席的事情安排好。
7、結婚當天要准備一些紅包。
8、婚禮舉行的儀式都是由婚慶公司來安排的,中間的詳細流程需要新人提前的和婚慶公司來溝通交流好。
相關說明
五點半就要起床。七點鍾新郎在發型做好後到達新娘的娘家附近等待。七點四十五分新娘妝完成後通知新郎方便新郎做最後准備。
六點半就開始扎彩車。七點半婚禮的彩車完成。七點四十五接送新娘專車送新娘回娘家(八點半之前到達)。八點之前副車全部的到位。八點零五婚禮的車隊集結完畢。然後就是在婚禮車隊管理人的安排下把車排隊並給每輛車貼喜字,還要給司機分發喜袋,這個過程花費十五分鍾左右。
七點半之前新郎跟隨接親的朋友到位。婚禮主管要再次的明確當天的分工檢查當天各個婚禮階段所需要的物品及數量。八點新郎更衣准備。攝像師攝影師到位。
8:00~8:20之間婚禮主管安排好哪些人是跟過去接親的,都需要做些什麼事情都帶哪些東西上哪幾輛車並在新郎來到之前全部在自己的車邊等候。在出門前攝像師多半是會給新郎安排一個小儀式的。
8:28或者8:38左右從新郎家(新房)出發去接新娘。在路上行進中只需要主要的幾個車保持好隊型就可以了,車隊中的車輛不要隨意的超車。整個車隊的行進速度和行進線路都是要由攝像車來控制。
9:00~9:20前後車隊可到達新娘家隨新郎前來的朋友,這個時候就派上用場了來幫助新郎一塊敲門進門。一般在20~40分鍾之內要能開門均屬正常。如果兩家的相距較遠新娘家人應該是安排好的,不要鬧得太久以免影響到後面的所有程序。
10:00前後新娘出門多半是由自己的哥哥弟弟(或者近親的哥哥弟弟也可以的)背下樓(各地風俗不一樣)——新郎這個時候就要把最大的紅包拿出來。通常新娘腳不沾地直接是上車,到了車上由新郎給新娘換鞋。在回來的路上攝像師一般要多拍些鏡頭的整個車隊行進中的鏡頭、主車中一對新人的鏡頭等等。這時候所有的副車只需跟好主車即可。
10:20前後車隊到男方家新人准備下車放4個小禮炮。新郎抱新娘進門小孩子滾床伴娘要准備好茶,新娘給男方的父母敬茶新郎新娘出發至酒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結婚 (漢語詞語)
⑦ 結婚的流程
結婚有七個流程,具體如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4、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5、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簽名;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7、頒發結婚證。
一、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新人辦理結婚證時,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而且需要兩人親自到場,前往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三、相關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01:02
⑧ 結婚的流程是什麼
結婚程序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結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
3、無配偶證明;
4、無血親關系證明。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⑨ 結婚流程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地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