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婚領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後發結婚證。
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離婚後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1)雙方再婚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登記所在地必須與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相同,即只能在男方戶口所在城市或者女方戶口所在城市登記,不能去其他第三個城市。
網上預約須提前1個自然日申請,可預約1個月內的號源,一般情況是不接受當天預約或者直接去現場叫號的,特殊情況除外。
預約成功後,請在預約時間內到場辦理,並按照規定提供相應的證件和材料,不符合條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取消預約須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辦理當天不能再取消。
②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再婚登記結婚流程如下:
1、登記預約,各地民政局已經開放結婚登記網上預約渠道,可以提前在網上預約,選擇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根據兩人的實際情況選擇預約時間;
2、按照預約時間前往登記,在預約時間15分鍾前到達登記處,找到准備的位置提交兩人攜帶的材料,工作人員確定兩人沒有血親、疾病等無法結婚的客觀問題;
3、填寫申請,確定符合結婚登記最基礎的條件後發放給兩人各一張申請表,根據各自戶籍上的信息仔細填寫,填寫完畢後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在聲明人一欄簽字;
4、工作人員審核,工作人員根據提交的表格及證件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開始結婚證的製作,若審核不通過,會告知不通過的原因,擇期繼續登記。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如果二婚的一方前一段婚姻在國外解除的,需要我國法院對其離婚證明進行認證,否則該離婚證明視為無效;
2、二婚提供的離婚證明或者離婚證必須真實有效,塗改或者假的證明一經查出,會給予處罰;
3、二婚仍可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且根據公司要求在一年內休完;
4、二婚不可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③ 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您好,二婚和一婚所需材料其實差不多,具體需要雙方當事人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單身證明、本人與對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一)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三)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四)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再婚辦理結婚登記和一般的結婚登記沒有什麼不同。只是要帶上離婚證這一點與一般結婚不同。其他證件是帶戶口薄、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可以當場照相、而且要填寫聲明書和一些表格,交一點工本費。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還要體檢證明。所需證件手續如下: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提供婚檢,但屬於自願選擇。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看完以上內容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再婚的流程是與初次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是一樣的。但當事人在提交的身份證件上面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九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④ 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顯然第一次結婚登記和二婚登記是有些許的不同的,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很多人也是不知道的,我和大家一起來看看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二婚辦理結婚帶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戶口本;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如果丟失了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可以通過去派出所開具戶口或者身份的證明來結婚。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第一、二款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一、二婚登記領證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4、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
二、二婚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領證注意事項
1、選擇結婚的日期,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選擇的日期是一些特殊日子,比如說情人節,七夕節,國慶節等等日子,就需要提前早一點去排隊,或者網上早一點預約,不然當天晚了去領證可能就排不到號了。
2、提前准備結婚所需要的資料,比如說照片,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這些東西可以提前在辦公室或者外面的復印店打好。
3、如果想要和工作人員合照,見證最神聖的時刻,那麼就需要讓別人幫忙拍照,可以找其他的工作人員幫忙。
4、如果是愛美的女生,就可以簡單的化一點淡妝,簡單的提一下神即可,不要濃妝艷抹。
5、領證所在地一定要在自己的戶口所在地,不要搞錯了地方,跑錯了地方是不能登記結婚的'。
6、如果是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在指定的地方領取結婚證,所以要和工作人員核對好。
那不管是二婚登記領證還是第一次結婚登記,所需要的材料證件其實大致相同,最主要的是要珍惜眼前愛你的那個人,畢竟婚姻道路往後走,陪你的人始終是另一半。
一、領結婚證需要准備的東西
領證需要准備的東西有:身份證、戶口簿和照片。
1、身份證
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也可以領結婚證。如果身份證號不一致,需要到派出所變更後再進行婚姻登記。
2、戶口簿
(1)如果是集體戶口,把屬於自己的那頁復印,到派出所蓋章,然後再領證。
(2)只有戶籍證明,帶好身份證到派出所蓋章,再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3)未辦理落戶手續,就到派出所或者相關戶籍管理機構開具證明材料,然後辦理結婚證。
3、結婚登記照
(1)硬性要求:3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證件照
(2)拍攝地點:民政局現場拍攝或影樓,價格在百元左右。
(3)能否化妝:結婚登記照可以化妝,但不能與本人相差較大。只要是與現實中差距不大,都在允許范圍內。
4、再婚人士
對於再婚的人,需要提供離婚證或者民政局蓋章的離婚協議,又或者是法律離婚判決書。
二、領結婚證手續及注意
准備好登記材料,就需要到民政局登記,此時就要了解領證流程和工作時間等。
1、領證手續
a.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並詢問相關情況。
b.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c.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並按指紋。
d.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2、領結婚證注意
(1)領證已經不需要婚前檢查,屬於個人自願行為。
(2)領結婚證只能在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雙方都異地不能辦理。
(3)民政局周末不上班,新人只能選擇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登記。
對於領證,你有何看法呢?分享到下方留言區吧,如果你還想看更多結婚推薦,記得關注婚禮紀哦!
⑤ 二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二婚結婚所需證件如下:
1、男女雙方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男女雙方的戶口簿原件或者是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3、婚姻狀況相關證明。
4、二婚人員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證書。
5、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5)雙方再婚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⑥ 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准備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證是證明男女雙方合法關系的最有利證據,也鑒證了兩人愛情生活中的里程碑式時刻,是非常貴重的物件。當然了,我們也不排除某些結婚多年的馬大哈保管不當,將自己的結婚證弄壞或者搞丟,需要補辦。在2001年之前,結婚證是無法補辦的,但如今政策已經有了改變,若要補領結婚證書,必須保證男女雙方依然維持著法定的夫妻關系。當事兩人應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一切可以證明二人夫妻關系的文件等去相關的注冊機構申請補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⑦ 再婚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再婚辦結婚證需要准備申請結婚的雙方的身份證件以及戶口本原件、雙方的合照的寸照、對於再婚的一方或者是雙方還需要提供自己的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有效的判決等材料,如果是申請結婚的一方還未與他人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是法院還未作出離婚判決的,就視為重婚。
法律分析
再婚辦結婚證需要准備的材料:(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離婚後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1、雙方原系夫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起訴離婚的,雙方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已有配偶的、非自願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⑧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再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是判決書。⑨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二婚登記結婚需要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