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國後我國共頒布過幾部婚姻法
法律分析:兩部婚姻法,一部是1950年的,第二部是1980年的,2001年的是修改的。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B. 新中國成立後共頒布過幾部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行政法規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1980年,修訂了1950年婚姻法,重新頒布第二部《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婚姻法進行重大的修正,頒布了第三部婚姻法。
C. 新中國頒布了幾次婚姻法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1980年,修訂了1950年婚姻法,重新頒布第二部《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婚姻法進行重大的修正,頒布了第三部婚姻法。
D. 建國後我國婚姻法共頒布過幾部
法律分析:建國後我國婚姻法共頒布過兩部,1950年一部,1980年一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 婚姻法建國後的立法有哪些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詳實的規定,並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F. 我國自建國後有幾部婚姻法和修正案
1950年建國後咱國家頒布了第一部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到1978年11月婦聯提出修改婚姻法的報告被批准,於是在1980年完成了對1950年婚姻法的修改和補充(這是第一次修改)。20年後在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洪流中,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8年將修改婚姻法正式列入立法規劃。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對1980年的婚姻法做出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這是第二次修改)。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後,2003年,民政部再次對婚姻法的登記制度進行修改頒布了《婚姻法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算一次部分完善吧)。還有就是去年的婚姻法的一個徵求意見稿,現在還沒有定論!
G. 我國建國至今先後有幾部婚姻法,生效和失效時間分別是什麼_
1.195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2.1980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3.2001年4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訂,新修訂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H.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共頒布了幾部婚姻法
兩部婚姻法,一部是1950年的,第二部是1980年的,2001年的是修改的。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