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婚姻自由原則
婚姻自由又稱婚姻自主,是指婚姻當事人享有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婚姻的權利。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有權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強制。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二、一夫一妻制原則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說,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妻子,一個婦女只能嫁一個丈夫,不能同時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締結婚姻。一夫一妻制是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在婚姻關繫上實現男女平等的必要條件,也是男女真心相愛、建立美滿婚姻的要求。
三、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是指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個方面,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根據這個原則,男女兩性在婚姻關系和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
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在內容上很廣泛,它包括:男女雙方在結婚、離婚問題上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其他男女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也是平等的。
夫妻間、其他家庭成員間的平等關系,是我國男女兩性法律地位平等在婚姻家庭領域中的體現,它是建立美滿的婚姻關系和發展和睦的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
四、特別保護婦女、兒童、老人權益的原則
特別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權益,是婚姻法的一項重要原則。
特別保護婦女的權益和實行男女平等是一致的。社會主義制度使婦女獲得了同男子平等的權利,但重男輕女的舊習俗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完全消除。因此,法律不僅要規定男女平等,還要根據生活的實際情況,對婦女的權益給予特殊的保護。婚姻法中規定保護婦女的內容十分廣泛。
如該法特別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特別保護婦女權益,對於促進婦女的徹底解放,發揮她們在建設祖國中的「半邊天」作用,有著重要意義。
保護兒童,是培養革命接班人的需要。為了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這種義務不因離婚而免除,保障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的權益,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收養法中禁止借收養名義拐騙、買賣兒童。民法通則為未成年人設立監護制度。
特別保護老人的權益,是社會主義家庭的重要任務。贍養老人,是我國人民的美德。
(1)婚姻的規則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婚姻法所禁止的行為
1、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2、禁止重婚。實行一夫一妻制就必須反對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
3、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除重婚外,其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也在禁止之列。其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指有配偶者與第三人未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姘居關系。
4、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遺棄。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就必須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2. 民法典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有:1、婚姻自由的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這兩個方面的內容。2、一夫一妻的原則,指一個男人只能有一個妻子,一個女人只能有一個丈夫,無論男女都不許同時有兩個或更多的配偶。3、男女平等的原則,指男子和婦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履行平等的義務。包括政治上、經濟上、人格上、社會地位上,財產繼承上一律平等。4、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這主要是考慮到由於社會歷史原因和自身特點,婦女、兒童和老人往往是社會的弱者,因而要給予特殊的關心和保護所作出的重要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3. 婚姻基本原則
法律分析: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需要准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需要准備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本質是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並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情感、經濟、生存、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婚姻應與社會人口變化相適應,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衍生問題:
結婚領證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件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請。
2、雙方本人到相關單位提出訴求,並按要求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簽名或按指印。
4、相關單位會對雙方繳納的證件進行核查,若滿足結婚條件,則給予登記。
4. 婚姻法中關於結婚22條規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婚姻法中關於結婚22條規則是,根據《婚姻法》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5. 婚姻的潛規則是什麼
指夫妻在婚姻中應該懂得且要盡量做到的一些日常規范,有助於過上幸福生活。雙方要求彼此忠誠,彼此負責任,彼此盡義務,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形成了一種習慣,所以在中國把忠誠、責任與義務稱之為婚姻的潛規則。
6. 婚姻關系的原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婚姻自由原則。(二)一夫一妻原則。(三)男女平等原則。(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五)計劃生育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 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 -夫-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7. 婚姻法的規則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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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民法典》第1041條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據此,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分別為: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原則、婚姻自由原則,一夫一妻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原則。
(1)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原則:我國《憲法》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受國家保護」,《民法典》第1041條重申「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既是對這一憲法原則的落實,同時也使這一原則更加的具體化。
(2)婚姻自由原則:婚姻自由原則既包涵結婚自由,也包涵離婚自由,我國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破壞婚姻自由的行為,婚姻自由原則並非倡導放任自己、輕率隨意地對待婚姻,而是為了保護當事人走入幸福婚姻與結束不幸婚姻的自主權。
(3)一夫一妻原則: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以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此對應,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維護一夫一妻制原則。
(4)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在婚姻關系中表現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具體體現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方方面面,如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平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等。
(5)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原則: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往往處於弱勢者的地位,較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需立法規定予以特別關注。
如《民法典》第1082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以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如第35條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第1044條規定「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第1084條規定「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以維護未成年人合法被監護、收養、撫養的權益;
再如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以保護老年人依法被贍養的權利。
9. 夫妻經營婚姻的八大規則
珍惜你所愛的人,珍愛你的枕邊人。下面是夫妻經營婚姻的八大規則,為大家提供參考。
規則一:自願選擇伴侶。
找到真愛的秘訣取決於自己,是要出於內心的愛的結合,而不是迫於家庭的壓力、緩解孤獨感、經濟生活的需要、社會固有生活方式的從眾行為。
規則二:締結婚姻不能一蹴而就,建設婚姻也要持續一生。
由愛情到婚姻要經歷「觸電」、探索、評價、建立親密關系、相互承諾等階段,是一個需要付出耐心、資源和技能的過程。
規則三:夫妻雙方要共同成長。
夫妻相互為對方帶來新的`知識,彼此幫助對方發掘潛力,超越自己,在更成熟的心態下與人相處。夫妻間要有分享、耐心、感激、接納和原諒意識。
規則四:要愛自己和不斷完善自己。
你自身可愛的地方正是吸引配偶的地方,相信自己的價值,尊重自己的願望和要求,做一個完整的人,而不是誰的一半。要通過不斷完善自己獲得外在美和內在美的統一,才能保持恆久的吸引力。
規則五:學會溝通和談判。
沒有良好的溝通,夫妻關系就像一艘空船載著一段充滿困惑、臆測和誤解的灰心之旅,沒有什麼比貌合神離更讓人感到疼痛了。溝通使對方了解你有什麼需要、願望、變化和感受,這是夫妻相互保持關系暢通、活躍的重要方式
規則六:精心呵護情感才能百年好合。
珍惜你所愛的人,珍愛你的枕邊人。當發生爭吵時,一個主動真誠的道歉,一個虛心的自我批評,一個和好的表示,都可以軟化雙方氣憤的情緒,甚至因為得到溝通,宣洩了負面情緒而加深了彼此的理解和愛情。
規則七:不斷更新才能天長地久,永遠的幸福就是能夠保持新鮮活潑的感情關系。
要不斷更新你的情感關系,保持新鮮和活力,如果有一部分失去了,你要再造它,如果破壞了,你要修復它。必須經常給你的婚姻注入新鮮活力,婚姻才能長盛不衰。
規則八:當婚姻面臨挑戰時,共同面對生活。
夫妻雙方應該是互動、和諧、互助的。當一個人脆弱的時候,另外一個人應該幫助他堅強起來,渡過難關。要建立一個生活機制,讓伴侶共同分享你的成功和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