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要離婚怎麼辦離婚手續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1、雙方戶口證明;2、雙方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五、收費標准:工本費2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❷ 我要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
一方想要離婚的,可以先和另一方協商,對方同意離婚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商不了,仍是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法院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❸ 想離婚首先應該怎麼做,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
提起想離婚首先應該怎麼做,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另外,還有人想問我想離婚 第一步怎麼做,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現在離家出走了,我現在想離婚,應該怎麼做,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覺得如果你真的很想離婚那就直接找對方談談吧,否則,你不要輕易離婚。我認為你可以冷靜下來想想對方的好,別沖動,好好思考你是否是真心想離婚。而真正選擇離婚時的心理狀態應該是當兩個人彼此沒有怨懟,只是覺得緣分盡了的時候。帶著一份感恩,心甘情願地放手。就像王菲李亞鵬那樣,緣分盡了,那就放開彼此,再見也能尊重,不會出演互相指責的狗血劇。
可是,如果離婚只是因為對這個人恨之入骨,只是因為無法處理關系中的糾葛,那麼說明,你們還有功課要修。功課沒修好,換個人,同樣的功課還是會擺在眼前。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的人換了無數的伴侶,依然找不到幸福快樂。我們一直指責那些讓我們受苦的人事物,以為這就是我們受苦的根源。
您好!如果方同意離婚的話,您和愛人就寫份離婚協議書,帶上結婚證、、到離婚手續。如對方不同意離婚,而你執意要離的情況下,你可以起訴至申請離婚。
想要離婚步怎麼做。
你想提起離婚訴訟的話。
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對方離家出走的話,你可以持當地居委會證明去你居所地所在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想離婚步咋辦。
持結婚證、起訴書一式兩份、和訴訟費50-元立案手續。
戀愛時沒發現嗎,你得看看他是什麼樣的人,是本來就這樣還是因為一些其他事,導致的,你先試著去理解他,看看實在不行了,再離婚
你的想法就是錯的,你的父母和你們一起住的話,肯定不行,偶爾來玩幾天的話還可以。這種矛盾肯定會有的。
還有你小孩的戶口問題,上哪兒都可以,既然現在已經上他家了,就這樣唄,以後孩子上學啥的也不妨礙。還有一點你丈夫現在想要的東西是什麼嗎?
就是你了解你的丈夫嗎?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話,就得彼此多溝通,多了解,不要等發生問題了再去解決!想離婚該怎麼做。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於離婚的條件請問離婚步走什麼程序。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序、所需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同船渡、百年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離婚冷靜期千萬不要聯系。
以上就是與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相關內容,是關於我總是想離婚,該怎麼辦的分享。看完想離婚首先應該怎麼做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❹ 我要離婚怎麼解決
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其他事項
1、在女方懷孕或終止妊娠一年內,非因特殊原因(如確證子女非雙方婚生子),原則上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不受此限)。
2、離婚案件,就三大問題: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直接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和財產分割(包括已有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權債務的分割)。
3、如果沒有吸毒賭博遺棄虐待行為或其他惡劣行為或重大的錯誤行為(重婚或與其他人同居等)且能證明的,一般第一次不會判離。等半年以後,再第二次起訴,這次一般可以判離。這個時間總共需要1年左右。
4、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訴被終審判決判不離的話,該方在6個月內不得再起訴。但另一方不受此限。
5、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審限是3個月,普通程序是6個月。
❺ 我要離婚該怎麼離婚
一方要離婚的,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離婚。如果雙方都願意離婚,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請求離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雙方是否離婚。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雙方不能證明感情破裂的事實,則不利於法院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❻ 我要怎麼離婚啊
不同方式的離婚的手續和流程是不同的。如果是登記離婚,雙方應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的,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人應當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人民法院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院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❼ 我是女方想離婚該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想離婚可以先和對方進行協商,若兩人都同意離婚,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隨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後,雙方即可離婚;若對方不同意離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方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的,法院調解無效後會依法判決離婚,若對方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則提起離婚訴訟後,雙方再分居滿一年,此時當事人再提起離婚訴訟即可,法院依法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❽ 我要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慎重考慮是否確實要真的離婚,離婚時財產分割問題以及有孩子的,還需要考慮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和探視權等問題。離婚有兩種方式。
1、如果是夫妻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攜帶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即可。離婚協議書中應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也就是說,離婚協議書至少應包括: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處理;債務處理。
2、如果只是你單方想離婚,對方不願意離婚的,那麼你只能選擇起訴離婚。需要注意的: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而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的,那麼法院很有可能判決不離婚。那麼此時原告如果還想離婚的,只能再等6個月才能再次起訴離婚,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