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單方面離婚
單方面提出離婚的要求是:
1、當事人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2、起訴離婚的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3、起訴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男方起訴的,女方不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貳』 單方面解除婚姻需要哪些條件該走哪些程序,以及需要多少錢能辦好
可以去法院 ,首先你先去律師事務所,讓律師給你寫份離婚材料,然後上訴法院,一般單方申請離婚的 一審法院不予判決的 半年後你可以二次上訴,二審就會判決得,
『叄』 如何才能單方面解除婚姻
證明你們感情已經破裂 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 你就可以提出協議離婚。協議不成你就通過律師進入強制離婚的程序,同樣要證明你們之間沒有感情才行。
『肆』 可以單方面解除婚姻嗎
任何情況都不能單方面解除婚姻 解除婚姻關系
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但是不管用哪種,
都必須雙方到場,只有1個人的話不管是民政還是法院都不會為你辦理任何手續的
『伍』 怎樣單方面解除婚姻
可以上訴,法律最能解決你的問題,別說三萬,有可能一分都不用給,有可能還是他給你,不要說他叫給多少就給多少,雙方協商不好就走法律途徑最好了。可以提出訴訟,如有一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會裁決為離婚,但可以再次提出訴訟,再次訴訟時法院一般會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從而會判為離婚;但第二次與第一次上訴時隔至少為一年。但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第一次就可以成功;比如說,對方有重婚,或長期與他人同居,或有家暴,拋棄家庭成員等等,總言之法律面前證據比較重要,況且你們分居時間這么長,在法律上來說是可能定為同意離婚的。
『陸』 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婚姻
任何情況都不能單方面解除婚姻
解除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但是不管用哪種,都必須雙方到場,只有1個人的話不管是民政還是法院都不會為你辦理任何手續的
『柒』 怎麼單方面解除婚姻
法律分析:沒有所謂的單方面解除婚姻。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夫妻雙方針對離婚達成離婚協議,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達不成離婚協議,此時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捌』 單方面解除婚姻的條件
單方面解除婚姻的條件是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夫妻一方要求單方面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提交能證明感情完全破裂的證據,人民法院審理後,發現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完全破裂的,在調解無效後,會同意離婚,然後向雙方當事人出具離婚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後,婚姻關系立即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玖』 夫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婚約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結婚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婚姻是屬於無效的婚姻,無效的婚姻是可以申請撤銷的,撤銷婚姻需要一定的程序,那麼婚姻撤銷的程序是什麼,有哪些?
網友咨詢:
婚姻撤銷的程序是什麼,有哪些?
貴州行者律師事務所王彬律師解答:
婚姻撤銷的程序:
(1)受脅迫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當事人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案件,應當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請求撤銷婚姻的訴訟,一律應當以判決方式結案,而不應以調解方式結案。
(3)對於撤銷婚姻的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貴州行者律師事務所王彬律師解析:
可撤銷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一方採取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以給對方或對方的親友的人身自由、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作出虛假的意思表示而與之結婚的行為。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失去法律效力。
依《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一)》第十條規定,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這主要是為了尊重受脅迫方當事人本人對其婚姻關系的意願。因為,立法者考慮到,有些受脅迫而結婚的當事人,因與對方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已經建立起一定感情,或者已經生育子女,其本人已經願意繼續與對方共同生活,而不願意解除該婚姻關系。在此情況下,如果法律硬性規定一律將該婚姻予以撤銷,顯然不利於保護當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
『拾』 什麼是單方面解除婚姻
法律分析:首先,單方面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這種方式。也就是說,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准備的材料,實際上也就是起訴離婚需要准備的證據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明,尤其是對方的,這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但又不可或缺的;
2.結婚證;
3.子女的相關資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
4.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或者其他具有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比如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等;
5.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資料;
6.夫妻共同債權或者共同債務的相關資料;
7.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