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登記處在哪裡具體位置
請帶好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可以在女方戶籍地,也可以在南方戶籍地辦理。
祝你們幸福。
❷ 民政局和婚姻登記處是一個地方嗎
是在一個地方,婚姻登記處隸屬民政局
❸ 岑溪市婚姻登記所在那裡
請去岑溪市民政局辦理 地址:岑溪市城中路2號
❹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樣嗎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的下屬部門,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職權的行政機關。
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擬訂本市撫恤優待政策、標准和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等等。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主要職責是: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登記機關辦理的婚姻登記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及辦理婚姻檔案移交工作等。
❺ 辦結婚證在哪裡辦
民政局。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岑溪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在哪裡擴展閱讀
領結婚證需攜帶的材料
1、領結婚證要什麼手續?領結婚證可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需要准備好如下材料:
2、雙方的常住戶口簿(集體戶口者只需攜帶本人集體戶口證到人才市場換證即可)和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應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3、常住戶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先到**戶籍管理部門補**件);列印在a4紙上的復印件各一份;3張大2寸或者小3寸近期正面免冠雙人合影照片(藍底)。
注意事項
1、照片
照片的大小很重要,一般為大2寸或小3寸。如果事先沒准備好照片,也可到婚姻登記處的證件處直接照相,快照馬上可以出來,費用約20元。
2、復印件
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復印件一定要使用a4紙,最好是兩個人的戶口頁復印在一張紙上,身份證復印在一張紙上。
❻ 結婚登記要去哪個民政局
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必須要去哪一方的民政局辦理,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都可以。
結婚登記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條件。經過登記等手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婚姻關系。登記時,男女雙方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且現場簽署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異者申請再婚時,還應當持有離婚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❼ 結婚登記的機關在哪裡
1.結婚登記的機關《婚姻登記條例》第2條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2.結婚登記的程序:
在我國,結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第一,申請。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填寫結婚申請書,申請結婚登記。
依法履行申請程序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應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證明。離過婚申請再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即離婚證、准予離婚的調解書或判決書。
二是,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到場登記,共同接受審查,不能採取委託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書面意見代替本人親自到場。登記時如本人不能親自填寫申請書的,可提出口頭申請,由委託人代寫,最後需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手指印)方為有效。
三是,當事人申請結婚時,須攜帶個人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三張和3寸合影半身免冠照片三張。由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須加蓋公章並不得任意塗改,其有效期通常為兩個月,過期無效。
四是,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婚前強制性婚檢也隨之取消。但為了家庭幸福、後代健康,建議准備結婚的男女自覺婚檢。
五是,當事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說明當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婚姻狀況等情況,屬於履行義務的性質,並非法律賦予該組織享有的同意當事人結婚與否的法定權利。只有婚姻登記機關才是婚姻成立的法定批准機構。因此,當事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應該及時、如實地提供其婚姻狀況的證明,不得隨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出具證明。若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
第二,審查。審查是結婚登記的中心環節,是申請的繼續,登記的基礎。它是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核與查證。審查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一是,審查證件。婚姻登記員要審查當事人所持證件是否真實、完備,符合法定要求;證件的內容是否與當事人本人的情況完全相符;證件是否有偽造、塗改或冒名頂替的跡象,必要時還須親自調查。
二是,審查條件。婚姻登記員要審查當事人雙方是否都符合結婚條件。包括男女雙方是否本人完全自願;是否達到法定婚齡;是否已有配偶;有無違反關於近親結婚的限制;有無禁止結婚的疾病。
審查中,婚姻登記機關可就需要了解的情況,向當事人提出詢問,當事人有如實提供情況的義務,不得弄虛作假。婚姻登記機關也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如實提供。
第三,登記。登記是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結婚申請的合法性加以確認,進行正式的登錄和記載,簽發《結婚證》。
❽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樣嗎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不一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下面的一個具體的處室(縣區一級民政局下面也叫科室),民政局所包含的職能很多,如救災、救助、優撫、福利彩票銷售和管理、社會福利事業管理、老齡化工作管理、婚姻登記、區劃地名等,因此民政局的婚姻登記只是民政局下面的眾多職能裡面的一種了,是不能夠等同於民政局的,民政工作涵蓋面是很廣的,就連社區或者村委會一級的相關工作民政局也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