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婚姻法建國後立法有哪些

婚姻法建國後立法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9-25 17:26:19

婚姻法建國後的立法

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質的法律,頒布時間比1954年憲法還要早4年。
這部只有8章27條的新中國首部法律,徹底顛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婚姻,廢除了包辦買賣婚姻、納妾、男人隨意停妻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確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四大基本原則也一直沿用至今,成為中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1950年婚姻法不僅體現出黨對婦女兒童的特殊關愛,也是黨用法律手段保護婦女權益、推動男女平等的偉大創舉,揭開了中國婚姻法治的新篇章,扛起了「破舊立新」的新中國法律拓荒者的重任。
實際上,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工作從1948年就已經開始了。
1948年9月,解放戰爭進入全面戰略反攻階段。9月20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了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會議探討了如何建立一套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會議期間的一個傍晚,時任中央婦委會副書記(代理書記)鄧穎超對婦委會的同志們說:「少奇同志讓咱們過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務。」
拓展資料:1948年10月5日,會議閉幕前一天,劉少奇到會作重要報告,他專門在報告的最後部分講到婚姻法問題:「婚姻問題是婦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了,你們現在就要組織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②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共頒布了幾部婚姻法

兩部婚姻法,一部是1950年的,第二部是1980年的,2001年的是修改的。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2)婚姻法建國後立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③ 建國後我國婚姻法共頒布過幾部

法律分析:建國後我國婚姻法共頒布過兩部,1950年一部,1980年一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④ 建國以來所有關於婚姻的法律

195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部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1980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訂,新修訂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目前為止,共有三個司法解釋

⑤ 新中國成立後共頒布過幾部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行政法規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1980年,修訂了1950年婚姻法,重新頒布第二部《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婚姻法進行重大的修正,頒布了第三部婚姻法。

⑥ 建國後我國共頒布過幾部婚姻法

法律分析:兩部婚姻法,一部是1950年的,第二部是1980年的,2001年的是修改的。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⑦ 婚姻法建國後的立法有哪些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建國後的1950年頒布第一部婚姻法。主要特徵: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詳實的規定,並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⑧ 婚姻法建國後的立法

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質的法律,頒布時間比1954年憲法還要早4年。
這部只有8章27條的新中國首部法律,徹底顛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婚姻,廢除了包辦買賣婚姻、納妾、男人隨意停妻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確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四大基本原則也一直沿用至今,成為中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1950年婚姻法不僅體現出黨對婦女兒童的特殊關愛,也是黨用法律手段保護婦女權益、推動男女平等的偉大創舉,揭開了中國婚姻法治的新篇章,扛起了「破舊立新」的新中國法律拓荒者的重任。
實際上,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工作從1948年就已經開始了。
1948年9月,解放戰爭進入全面戰略反攻階段。9月20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了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會議探討了如何建立一套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會議期間的一個傍晚,時任中央婦委會副書記(代理書記)鄧穎超對婦委會的同志們說:「少奇同志讓咱們過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務。」
1948年10月5日,會議閉幕前一天,劉少奇到會作重要報告,他專門在報告的最後部分講到婚姻法問題:「婚姻問題是婦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在時機已經成熟了,你們現在就要組織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⑨ 我國自建國後有幾部婚姻法和修正案

1950年建國後咱國家頒布了第一部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到1978年11月婦聯提出修改婚姻法的報告被批准,於是在1980年完成了對1950年婚姻法的修改和補充(這是第一次修改)。20年後在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洪流中,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8年將修改婚姻法正式列入立法規劃。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對1980年的婚姻法做出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這是第二次修改)。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後,2003年,民政部再次對婚姻法的登記制度進行修改頒布了《婚姻法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算一次部分完善吧)。還有就是去年的婚姻法的一個徵求意見稿,現在還沒有定論!

閱讀全文

與婚姻法建國後立法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男人事業和婚姻哪個重要 瀏覽:734
合法婚姻和事實婚姻的界定有哪些 瀏覽:110
美女你好你在哪裡上班的乾的什麼 瀏覽:977
適合自己的就是幸福下句該怎麼說 瀏覽:357
愛是什麼韓國愛情動畫 瀏覽:467
單身又怎麼感受愛情 瀏覽:406
家庭購買房子屬於什麼宏觀經濟學 瀏覽:58
梨泰院有什麼故事 瀏覽:934
愛情里陪伴和懂得哪個更重要 瀏覽:687
南京惠民健康寶如何續保 瀏覽:75
幸福的歌怎麼跳 瀏覽:750
雪蓮果經濟效益如何 瀏覽:57
企事業搬遷怎麼收費 瀏覽:874
一家之主的故事有什麼 瀏覽:892
如何寫知乎故事 瀏覽:206
怎麼學會播音講故事 瀏覽:872
河南省健康申請證明錯了怎麼辦 瀏覽:847
全故事祛痘膏多少錢 瀏覽:884
石家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有哪些 瀏覽:49
2020年婚姻渡劫的生肖有哪些 瀏覽: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