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當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給出的材料及證明進行審查、核實,這個過程一般需要一個月,對於核實好,符合結婚條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當事人來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貳』 涉外婚姻法定婚齡應該是多少
涉外婚姻法定結婚年齡是男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必須年滿二十周歲,男女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叄』 涉外婚姻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涉外婚姻的法定結婚年齡同樣為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女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肆』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多久
一個月。對於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的話,有專門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異國夫妻要結婚的話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去辦理申請結婚登記,按本國的婚姻法中的規定來辦理,這個外國人包括外籍華人、外國僑民、華僑,港澳台同胞等等。當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給出的材料及證明進行審查、核實,這個過程一般需要一個月,對於核實好,符合結婚條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當事人來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伍』 中國女生有多少人嫁給外國
據上海涉外婚姻「白皮書」顯示,1996~2002年的7年間,在上海登記的涉外婚姻超過萬對,平均每年3000對
1982年,中國跨國婚姻登記數量為14193對。1997年這一數字為50773對。進入21世紀,每年大約有40萬老外與中國人締結婚姻。
2004年的25000餘起跨國婚姻中,迎娶中國新娘的佔72%,其中又以中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姑娘居多。
『陸』 中國跨國婚姻法規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3、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柒』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跨國婚姻結婚手續辦理詳解
涉外結婚的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2.我司法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三)澳門同胞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台灣同胞1.台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加註有「台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ƈ.台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台灣同胞還需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公證的台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外國人、外籍華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六)華僑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下列證件: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香港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②香港居民身份證;
③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澳門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②澳門居民身份證;
③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②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③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出國人員、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護照;
②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②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程序:
(一)查驗當事人按規定應當提交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四)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涉外結婚登記審批手續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捌』 中國每年有多少女人嫁到國外
中國女人和外國人是兩個天
『玖』 跨國婚姻的中國情況
跨國婚姻很可能成為中國的一種普遍現象
中國的跨國婚姻今後將繼續增加。由於重男輕女思想等原因,中國的男女性別比例受到很大破壞,中國在不久的將來可能需要外國媳婦解決本國的單身問題。中國人生來就對少數民族沒有排斥情緒,因此對跨國婚姻也不會大驚小怪。和異族通婚的傳統至今在中國還完好地保留著,甚至國家公務員,除了特殊情況都允許和外國人結婚。在這一點上,可以說中國比韓國或美國要進步許多,今後跨國婚姻很可能成為中國的一種普遍現象。
中國跨國婚姻的陰影
中國的跨國婚姻也存在一些陰影。比起愛情來,許多人懷著對外國人的盲目憧憬而結婚,導致了不幸的婚姻生活。結婚看起來充滿幻想,但婚後生活卻與幻想有很大的距離。如果認為和外國人結婚會比和中國人結婚大有不同,就會碰壁。互相理解和愛情仍是跨國婚姻最重要的條件。
良好的婚姻關系對於我們很有益處。互相支持、互相關愛的婚姻關系更能使人感覺健康、快樂,滿足於自己的生活,而且發生身體及心理疾病的可能性會更小。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擁有長期穩定的婚姻關系,但是統計數據卻表明這很難達到,三分之一的初次婚姻和三分之二的再婚最終以離婚而結束。而且若從失敗的婚姻中恢復元氣也通常是需要很長時間的。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的深入,世界在逐漸了解中國,中國人也在逐漸了解世界的異性。他們走進了我們的生活,有的甚至成為了我們生活中的一分子。於是,有些中國人漂洋過海,嫁給了外國男人或者娶了外國女孩。自上世紀80年代初期以來,中國跨國婚姻的登記數幾乎是逐年繁榮昌盛。1982年,中國跨國婚姻登記數為14193對,而到了1997年已達50773對,涉及53個國家和地區。
人們在驚嘆這一段段驚世未了情的同時,卻忽視了故事背後的酸甜苦辣歡樂痛苦。由於文化的差異的婚姻觀念,以及成家的目的各有不同,在婚姻中演繹了一幕幕悲喜劇,跨國婚姻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浪漫,那麼甜蜜。來自不同國家的兩口子告誡我們,其實與任何一段婚姻一樣,跨國婚姻,不僅僅是相愛。 原因一
國際婚姻現象在中國由來已久,但在古代只是少數現象,最主要是由於交通不發達,普通百姓很難成就國際婚姻,而近代的中國由於飽受戰亂、外國入侵,許多中國人漂洋渡海謀生異國,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國際婚姻的形成,但這也只是少數現象。
原因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三十年左右,由於政治上的原因,國際婚姻的發展幾乎停滯。直到改革開放,世界經濟政治格局的變動,各國文化、經濟和政治的交流越來越頻繁,國際婚姻得到前所未有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