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登記處在哪裡
婚姻登記處是在城市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後,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2. 安徽省宣城市經縣去哪裡辦理離婚
安徽省宣城市經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 宣城離婚星期天可以辦理嗎
宣城市婚姻登記處星期天不辦公。請看如下該婚姻登記處基本信息:
【1】宣城市宣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中山路45號附近
【2】宣城市宣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聯系電話:
0563-2625632
【3】宣城市宣州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上下班辦公時間: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 領結婚證是在哪個地方領
男女雙方的某一方戶口所在地所屬的區/縣民政局即可領取結婚證。
5. 結婚去哪裡登記
結婚可以民政局就可以登記,如果不知道在哪裡,可以問一下身邊結婚的朋友,因為一般情況當地的民政局設置地方不一樣,需要知道地址在哪裡可以辦,如果沒有找到,容易陷入盲目中,所以建議問一下身邊打朋友,
如果不想麻煩朋友,可以電腦打開瀏覽是搜索民政局以當地的名稱搜,就可以搜索出來,
在去民政局辦理的話,需要帶好身份證,戶口本,這是必要的手續,然後在填表,拍照後,等製作完成後就可以領取到結婚證
在此恭喜結婚快樂。
6. 登記結婚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結婚應該在男女雙方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男女雙方需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申請。登記機關會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婚姻登記機關會為雙方進行結婚登記,並且分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 辦結婚證到哪裡辦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證必須要在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鄉鎮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記處,如果辦理地點不屬於其中一方的戶籍地,則不予以辦理。辦理婚姻登記應當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8. 結婚證在哪裡領
一、結婚證在哪裡領
1、結婚證領取結婚證地點如下:
准備結婚的男女雙方需要前往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男女雙方都可。若是異地結婚,則需要到其中一方民政局領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二、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9.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結婚證在雙方戶口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辦理,舉個例子就是說,假設新人一方是杭州市西湖區的戶口,一方是上海市靜安區的戶口,那麼這對新人可以去西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或者靜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是縣城,那麼就去縣的民政局領取,婚姻登記處具體到區或者縣,個別地區鄉鎮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地點,可以咨詢一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組織、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 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0. 結婚證在哪裡辦
一、結婚證在哪裡辦
1、辦理結婚證必須要在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鄉鎮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記處,如果辦理地點不屬於其中一方的戶籍地,則不予以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二、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結婚證辦理的條件如下: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結婚證在哪辦才受法律保護,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9、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10、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