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記處工作輕松嗎
其實我認為這個工作應該算是比較輕松的因為這個工作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應該算是比較穩定的或者是工作的效率也是非常高的。
2. 如何處理婚姻登記工作遇到的難題作為婚姻登記處主任
事實婚姻一般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就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系的結合。
有沒有是要分情況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在第一項中,承認事實婚姻的效力,與登記婚作同等處理,而第二項中則不承認其效力,只作非法同居處理。
在構成重婚的情況下,前婚必須是合法登記的,後婚則可以是登記了的,也可是僅構成事實婚姻
3. 婚姻登記處工作中存在什麼問題和困難,有什麼建議和解決辦法
因事而定,因情況而處理,太籠統
4. 在婚姻登記處工作都會遇到些什麼事
其實在這種地方工作,每天會遇到很多煩心的事情,帶來很多的負面影響,但是也會遇到很多比較好的事情,還會有時候遇到一對夫妻來登記兩次。
5. 婚姻登記員的工作壓力大嗎
你做的是婚姻登記應該不包括離婚方面的內容吧,來結婚的一般都是很高興的過來才對吧,除非是小三單場被抓的,應該不會太難的,就算有了,你也可以口頭勸解一下就好,而且上班的也不止你一個人,放心吧
6. 在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自2003年月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全省各地民政部門認真貫徹《條例》,嚴格執行《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服務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目前有的地方仍存在對《條例》和《規范》理解不深入,執行不到位的現象,主要表現為:一是有的登記機關雖然能夠按照《條例》的規定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交婚姻狀況證明和婚檢證明,但工作方式和登記程序依然延續舊的做法,未體現當事人責任自負的新要求,也給登記效力之爭埋下隱患;二是有的登記機關政務公開不到位,應當公開的內容未公開,或公開的內容不準確,服務意識不強;三是有的登記機關工作人員行為禮儀欠缺,沒有體現政府執政為民和婚姻登記工作由管理變為服務的理念;四是一些縣(市、區)還未以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名義設置和公布婚姻登記機關等。為進一步貫徹執行《婚姻法》和《條例》,提高婚姻登記工作水平,根據民政部的安排,從2005年4月至2006年10月,用一年半的時間,在全省婚姻登記機關開展以嚴格執行《條例》和《規范》為主要內容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工作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規范婚姻登記機關建設和管理
婚姻登記機關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必須依法設立並行使職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依法設置婚姻登記機關
《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為此,經我們請示省政府同意,決定城市婚姻登記必須集中在市轄區民政部門。較大的區可設幾個登記點,方便群眾辦理婚姻登記。但街道辦事處不得辦理婚姻登記工作。農村婚姻登記也要逐步集中到縣級民政部門。但對於經濟條件較差、交通不便利、地域范圍大的縣(市),仍由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婚姻登記。為此,各地要以縣人民政府的名義,明確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情況,並向社會公開。同時,要明確我省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華僑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全省其它地區均無權辦理涉外婚姻登記。
2、規范婚姻登記機關名稱和印章
婚姻登記機關是政府為婚姻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窗口,應當按照《規范》第七條的規定為本機關命名,並在辦公樓(院)外醒目處懸掛名稱標識牌,便於群眾知曉,方便群眾辦事。
婚姻登記印章是政府公共權力的象徵,各地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規范》第九條的要求自行規范印章式樣。
3、加強婚姻登記機關內部管理
要建立婚姻登記印章、證書、檔案以及數據等事項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記員崗位責任制和考評獎懲制度,落實責任,做到:空白婚姻登記證書無丟失;污損、作廢婚姻登記證書統一上交、集中銷毀有記錄;婚姻登記檔案及數據齊全、完整;婚姻登記印章、證書、檔案及數據安全使用,維護婚姻登記機關的信譽。今後若發生違反規定辦理婚姻登記、印章失控、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等情形的,根據《條例》規定,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4、科學布置婚姻登記機關內部環境
婚姻登記場所內部環境和場地的布置要充分考慮婚姻登記的特點,做到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排隊等候分區(室)設置,布局合理,既有利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尊重當事人個人隱私,體現人本理念。
結婚登記區(室)、離婚登記區(室)實行開放式面對面辦公,方便當事人作出聲明及婚姻登記員詢問相關情況。
婚姻登記場所內要寬敞、明亮、莊重、整潔,排隊等候區應當配備有桌椅。
5、規范婚姻登記證件
全省各地嚴格使用由省民政廳從民政部指定的廠家購買的婚姻登記證件,嚴禁擅自使用假冒偽劣婚姻登記證書,如發現有訂購使用假冒、偽劣婚姻登記證件的,將根據《條例》規定嚴肅處理。
6、協調解決人員編制及行政經費
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向同級政府匯報,爭取解決婚姻登記機關的行政編制或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落實辦公經費。
7、積極推動婚姻登記工作的信息化
要積極創造條件實行計算機管理,提高婚姻登記管理水平。實現《結姻登記審查處理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補辦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件等由計算機列印。今後各地要逐步對本地區的婚姻登記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
(二)積極推行婚姻登記政務公開
各地婚姻登記機關要按照《規范》第十一條和第十六條的要求,把婚姻登記的辦事程序公開,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使婚姻登記機關成為宣傳法律、文明執法的模範。
要從服務群眾、保護群眾利益的角度出發,在登記機關設置提示板,盡到告知的義務。要製作結婚登記告知單、離婚登記告知單。告知單應當註明禁止結婚的情形、不予結婚登記的情形、離婚登記不予受理的情形,以及如果隱瞞真實情況辦理婚姻登記的後果等內容,幫助當事人了解法律規定,避免矛盾和糾紛,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婚登記告知單、離婚登記告知單應當提供給每位申請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閱知,並要求當事人簽名確認。
(三)認真執行婚姻登記程序
各地婚姻登記機關要嚴格按照《規范》第四、五、六、七章規定的程序、步驟和要求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撤銷婚姻和補發婚姻登記證。
當事人作出的聲明承載著法律責任,要通過規范的登記程序,使婚姻當事人認識到聲明的重要性。婚姻登記員要認真向當事人詢問相關情況,了解當事人的結婚、離婚意願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等情況,確保登記程序合法。
(四)制定婚姻登記員行為禮儀規范
婚姻登記機關要制定婚姻登記員行為禮儀規范,使婚姻登記員樹立崗位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和服務意識,做到態度熱情、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要把規范婚姻登記員行為禮儀作為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把婚姻登記員隊伍打造成為一支業務精通、行為規范、執法文明、服務周到的高素質隊伍。
二、步驟和方法
(一)2005年6—9月為學習培訓階段。全省婚姻登記機關要組織婚姻登記員深入學習《婚姻法》、《條例》和《規范》,深刻理解開展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掌握《婚姻法》、《條例》和《規范》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為推動各地學習培訓,省廳將在適當時候舉辦規范化建設示範培訓班,以幫助縣、鄉婚姻登記機關理解和把握規范化要求。
(二)2005年10月—2006年2月開展制度建設。在學習培訓的基礎上,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婚姻法》、《條例》和《規范》的要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現有的規章制度,可行的,應當繼續執行;不嚴謹的,進行修訂和補充;不適應形勢要求的,應當及時廢止。
(三)2006年3—6月進行自查和改進。各州、地、市民政局要對本地區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婚姻登記機關設置是否合法,印章、證書及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的運行是否正常,登記機關內部布局設置是否科學合理,政務公開和登記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婚姻登記員行為禮儀是否符合規范等,省廳將進行抽查。對各項工作均符合上述要求的登記機關給予通報表彰,對存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登記機關要進行指導,幫助改進。
(四)2006年下半年根據民政部的安排將進行省際交流和互查。在此基礎上,確定上報我省擬被民政部命名的全國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建設窗口單位名單,從而形成做好婚姻登記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組織保障
做好婚姻登記工作,是政府機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各地要充分認識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性,以規范化建設活動為契機,積極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必要的人、財、物,為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創造條件。
各地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州(地、市)民政部門要制定指導性意見。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各地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廳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關於促進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的幾點建議
《民政部關於開展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的通知》(民函[2005]70號)及《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座談會會議紀要》的要求,為全國各地婚姻登記機關現在和經後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標。由於婚姻登記機關主要設立在全國縣區、鄉民政部門,加上各地政府財政基礎及領導重視程度不同,全國縣區一級民政局對「開展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的貫徹是不同的,最終體現在縣區一級民政局領導對該項活動重要性認識上及資金投入上在全國各地也是不同的。即然有開展規范化建設先進地區,就必然有規范化建設落後地區。
由於婚姻登記機關設立在基層及數量多、分布廣的特點決定了基層領導及工作人員大多不可能赴各地參觀學習和交流規范化建設活動經驗。本著以先進帶動落後,落後學習先進,比學趕幫超,促進全國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建設共上一個新台階精神,特建議如下:
一、利用網路優勢,宣傳全國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的建設成果。
在民政部網站上開設「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專題網頁。利用網站網頁無版面容量限制、易於快速上傳即時瀏覽圖片的優點,由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安排組織全國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及示範點上傳其登記場所硬體設施的數碼照片(要求從不同角度、不同遠景近照特寫展示),並配必要的文字說明。這樣可讓廣大基層民政部門領導及婚姻登記工作人員通過上網,足不出戶了解先進婚姻登記機關場所的硬體設施投入及布置情況情況,讓他們對規范化建設活動的有直觀地感性認識。特別可以讓基層民政部門領導直觀地發現和對照本局婚姻登記機關在場地及硬體設施建設與外地存在的差距,促進其重視對婚姻登記機關的硬體投入。
利用民政網路電視台製作播放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及示範點有關「婚姻登記員行為禮儀規范」的錄像片,展示其辦證及服務流程,促進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在「軟體」上的交流學習。
考慮到全國不是每一個基層婚姻登記機關都有上網條件,民政部可以在積累了一定照片和影像資料的基礎上製作一盤「全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成果展示」的光碟下發全國各地民政部門。
通過「開展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專題網頁的不斷建設和豐富,經過一定時間的積累和發展,可考慮建設象「中國民間組織」、「中國行政區劃網」等專項民政工作網站規模的「中國婚姻登記網」專業網站。為各級民政婚姻登記工作者提供一個交流平台,也便於各級民政部門領導集中了解有關婚姻登記工作的社情民意,同時也為經後全國婚姻登記聯網奠定中央網站平台基礎。
二、利用民政部報刊宣傳優勢,宣傳交流全國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的建設經驗。
可以說面向全國發行的《中國社會報》和《中國民政》是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必訂的報刊,因此利用該一報一刊對無上網條件的基層婚姻登記機關經常了解交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經驗是必不可少的。
「建設一支業務精通、行為規范、執法文明、服務周到的高素質婚姻登記隊伍」除了必要的硬體投入,最終要靠廣大一線婚姻登記員自身素質的提高。民政部可以安排組織被評為全國先進婚姻登記機關及全國優秀婚姻登記員,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婚姻登記工作、以「依法行政,規范管理,為民服務全面提高婚姻登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角度出發,撰文總結本機關規范化管理和登記員個人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心得發表在一報一刊上,供全國婚姻登記工作者學習交流。通過學習有關婚姻登記工作的先進思想和經驗,促進廣大婚姻登記工作人員思想覺悟和業務水平的提高,為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深入持久開展奠定人才基礎。為了這項宣傳交流先進工作能長期堅持下去,調動全國先進婚姻登記機關領導及全國優秀婚姻登記員利用一報一刊奉獻自己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心得的積極性,民政部可考慮在評選全國先進婚姻登記機關及全國優秀婚姻登記員時,將被評對象要在一報一刊上發表有關婚姻登記工作經驗文章列入評選標准。
三、經濟發達地區的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所在民政局對口支援經濟落後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
由於我國東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東西部地區各級財政對民政工作的投入差異巨大。因此大多數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化建設落後的婚姻登記機關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主要表現在缺乏婚姻登記工作信息化設施,嚴重製約全國婚姻登記聯網查詢工作的實施。
在當前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沒有婚姻登記信息化專項經費的情況下,民政部可考慮出台鼓勵與協調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先進規范化婚姻登記機關所在民政局,對口支援缺少信息化設施的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的政策措施。如建議信息化發達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將多餘或升級淘汰尚可使用的電腦、列印機等贈送給受幫扶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鼓勵經濟發達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盡早更新信息化設施,將更換下的信息化設備支授受幫扶的婚姻登記機關。作為回饋,受幫扶的婚姻登記機關在沒有聯網條件的情況下,可優先定期向提供授助的婚姻登記機關寄送符合其要求的數據格式的本地婚姻登記信息數據,使雙方擴大其婚姻登記信息查詢地域范圍,確保婚姻登記合格率。通過該項互助,以點帶面,從縣區互助逐步推廣到地市,以至省際之間的互助,加快全國婚姻登記工作聯網的盡早實現。
民政部對於該項結對幫扶工作做得好的民政局及領導要表彰,並可以將該項工作完成的情況列入評選先進民政局及局長的條件,以調動其積極性。
7. 婚姻工作登記規范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工作規范》首次提出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標准和要求;明確婚姻登記機關的人員配置要求;將婚姻家庭輔導和結婚登記頒證工作納入《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提出了婚姻登記機關信息化建設的相關要求;補充完善了補領證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確了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加強與本地區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為規范婚姻登記進一步提供支撐條件等問題。《規范》的發布,為規范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員行為,維護婚姻登記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8. 婚姻登記員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婚姻登記員具有如下職責:對公民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婚姻登記的條件、簽發結婚證、離婚證、補辦證件等。且工作人員有違章收取的費用的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
(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的;
(三)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超過收費標准收取費用的。
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當事人。
9. 婚姻登記處工作辛苦嗎
怎麼說了,每種職業工作都有其辛苦的地方,不能片面的說辛不辛苦。婚姻登記處工作日常中倒也不算繁忙,但是一些特別的日子人會特別多,比如:節假日、七夕、情人節、國慶節前後……會特別辛苦。
10. 中國部分地區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你怎麼看
6月1日起,我國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等地執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中國新聞網沈陽市6月1日電(李晛)6月1日起,我國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等地執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限期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陝西西安公布有關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通知,自主創新婚姻登記服務項目方式,便捷群眾做事;重慶還同歩進行結(離)婚備案「全省通辦」試點,在便捷非重慶市戶口國內住戶在渝申請辦理結(離)婚備案的另外,讓重慶市戶口婚姻生活被告方可以跨地區縣在經常居住地就近原則申請辦理結(離)婚備案;廣東民政廳則呼籲各個民政要積極主動融入信息化管理技術性發展趨勢必須,促進婚姻登記工作中向智能化、數字化、智能化系統發展趨勢,提高婚姻登記信息化管理水準。
在中國民政部先前舉辦的記者招待會上,國家民政部社會發展事務司廳長王金華表明,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充滿了風險性和挑戰,其難題取決於被告方私人信息核實、單位間資源共享、備案業務流程流程優化、省界中間的相互配合連動等各個方面。王金華表明,國務院辦公廳准許進行本次試點的目地,便是要充分發揮試點地域的體制機制創新功效,產生一批可拷貝可營銷推廣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體制,為在全國各地范疇內執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累積社會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