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什麼視為無效婚姻

什麼視為無效婚姻

發布時間:2022-09-21 11:00:08

Ⅰ 什麼是無效婚姻

法律分析:無效婚姻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婚姻:(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Ⅱ 什麼是無效婚姻

法律分析:無效婚姻是指沒有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系,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Ⅲ 哪些婚姻屬於無效婚姻

重婚啊,還有沒辦理結婚手續的...
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得撤銷婚姻,前者為自始當然無效,後者則需經訴訟程序,從宣告撤銷起喪失婚姻的效力。
現行《婚姻法》第十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婚姻法》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閱讀全文

與什麼視為無效婚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如何做企事業單位體檢項目 瀏覽:725
叫什麼愛情緣 瀏覽:263
全國哪個地方國營經濟發達 瀏覽:143
體彩有多少錢用於體育事業 瀏覽:268
上海哪些藝校美女多 瀏覽:996
美女用什麼手機好 瀏覽:603
愛情小金庫怎麼開通 瀏覽:766
二次婚姻如何協議 瀏覽:1001
三圈排查表的身體健康狀況寫什麼 瀏覽:925
中國導盲犬事業用英語怎麼說 瀏覽:852
事業單位社保都交哪些 瀏覽:837
怎麼寫老師講故事 瀏覽:760
張晉婚姻現狀如何 瀏覽:362
忠於職責的故事有哪些 瀏覽:115
海水素食經濟魚類有哪些 瀏覽:574
幸福人總部電話是多少 瀏覽:818
臨沂市的經濟房怎麼申請條件 瀏覽:565
三十多歲健康的男人多少斤 瀏覽:862
你長這么大最幸福的時刻是什麼 瀏覽:913
李現的故事是什麼 瀏覽: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