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查個人婚姻記錄
不能查詢,婚姻登記記錄涉及個人隱私信息,他人和一般單位不能查詢他人婚姻登記記錄。只有婚姻當事人憑合法身份證到當地的民政局才能查閱當事人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如果檔案已經移交到其他部門或者檔案館,民政局則會通知婚姻當事人到移交部門或檔案館查詢。
詳細介紹:
一般情況下,他人不可以查閱自己以外的婚姻登記檔案。只有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行政執法部門才有權利因工作上的需要對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進行查詢。這些執法部門要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也需要出示單位開出的行政執法證明,否則同樣無權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律師職業者或者其他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律師或委委託訴訟代理人在受理訴訟委託的過程中,持有當地人民法院開出的證明材料和自己的有效證件才可以對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詢。
婚姻當事人的直系親屬在特定條件下持有相關行政部門頒發的證明材料,才可以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詢。
⑵ 婚姻登記信息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非本人一般無法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本人想要查詢婚姻信息只能由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部門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處有義務向需要查檔的婚姻當事人出具相關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告知其檔案存放地。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⑶ 如何查詢個人婚姻記錄
社會上有些人隱瞞已婚事實,裝單身騙財騙色,怎麼查對方有沒有結婚,或者說是否有婚史呢?一般來說,查詢婚史需要到戶籍地所在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但這屬於個人隱私。除了本人、司法機關及訴訟代理律師外,其他人無法查詢。
第一,打開對方支付寶,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點擊進入。
第二登錄後,下滑,找到添加證照,選擇結婚證。
如果他已經結婚,會彈出結婚證證件信息和授權關聯提示。
如果沒結婚,會顯示證件缺失登記。
同樣的方法也能用來查詢離婚證。目前,除了港澳台、寧夏、新疆、黑龍江、陝西省省不支持查詢外,其他地方均可查詢。
下面幾個方法就較為客觀。
第一種方法:就是去民政局查詢,這方面的內容民政局最清楚了。不過到民政局查詢的話是有條件的,如果不是因為特殊需要,這個途徑你是無法輕易問出來的,因為婚姻狀況也是屬於個人隱私。但是如果是特殊需要,或者你有認識的朋友,而且這位朋友正好在他的管轄區內做相關工作,那麼你不妨試著讓他幫你問一問哦,檔案中會有哦。
第二種方法:人事檔案也會有婚姻狀況方面的相關內容,因為在表格里會有填寫。因此,你可以問管理人事檔案的朋友,他也會很清楚。這樣做比較保險,而且得到的情報准確度也非常高。
第三種方法:結婚證是最直截了當的證據,最起碼證明他結婚了。現在的年輕人結婚了往往會曬圖的,那麼不妨尋找一下是否有證據。
⑷ 婚姻登記信息如何查詢
法律分析:按規定,以下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三)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四)當事人的監護人、近親屬在符合一定的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情況下,可以查詢當事人的婚姻信息。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材料的歸檔要求:(一)當年的婚姻登記材料應當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歸檔;(二)歸檔的婚姻登記材料必須齊全完整,案卷規范、整齊,復印件一律使用A4規格的復印紙,復印件和照片應當圖像清晰;(三)歸檔章、檔案盒封面、盒脊、備考表等項目,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婚姻登記檔案目錄應當列印;備考表和檔案目錄一律使用A4規格紙張。
第十二條 使用計算機辦理婚姻登記所形成的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一並歸檔,歸檔要求參照《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0年。對有繼續保存價值的可以延長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⑸ 網上怎麼查自己的婚姻信息 查個人婚姻怎麼查詢
大家都知道我們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個人隱私信息,一般人是無過網路渠道來調取我們個人的信息,這也是行為。一般來講,想要看一個人的婚姻狀況需要去相關的部門查看。那麼,我們在網上怎麼查自己的婚姻信息呢?查個人婚姻怎麼查詢呢?希望下文帶來的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婚姻記錄網上查詢怎麼查
婚姻記錄查詢是屬於婚姻登記機關的內部網路,只有相關才能看到相關信息,而且婚姻登記信息屬於隱私范疇,與之有關的內容並不能輕易查詢。
如果是查詢他人的結婚信息,那麼只有通過等司法機關或律師攜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點查詢。
二、婚姻登記查詢
除了網上查詢之外,婚姻記錄的信息還可以在里查得到,需要攜帶的資料以及相關流程如下:
1、如果是本人進行結婚查詢,那麼只要攜帶本人的結婚證,和居民到婚姻登記地進行查詢即可。
2、如果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那麼可以授權委託書,交由委託人進行,不過委託書需要經過機關。
3、、、和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可以向相關單位開具介紹信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線上查詢婚姻狀況使用的工具是:
經測試,筆者感覺這小程序有時不太穩定,推薦重新啟動小程序、重新登錄,多次查詢進行確認。
用在線查婚姻狀態不是所有省市都支持,不支持的省市只能去線下查了。
二、線下查詢
當事人持合份,去戶籍所在地的查詢。
無論哪種查詢方式均有一個瑕疵,那就是假設他人領結婚證的地方是C地,那在D地就也許查詢不到。
⑹ 如何查詢結婚登記信息
可以通過下列方式查詢結婚登記信息:當事人可以到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查詢。但婚姻情況屬於當事人的隱私,除法定情形外,其他人無權查詢別人的婚姻情況,只能查詢本人的婚姻信息。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⑺ 怎麼能查到婚姻登記信息 如何查婚姻登記信息
1、目前民政局並沒有開放介面,而且全國婚姻登記也沒有聯網,所以網上不能直接進入內網查。
2、按規定,以下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4、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5、當事人的監護人、近親屬在符合一定的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情況下,可以查詢當事人的婚姻信息等。
⑻ 查個人婚姻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
查詢個人婚姻可以前往婚姻登記機關,通過居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婚或者離婚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頒發結婚證,離婚的,男女雙方需要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進行約定,並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符合條件的予以頒發離婚證。因此,查詢個人的婚姻關系,需要前往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應的材料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⑼ 怎麼查個人婚姻登記信息
法律分析:由於婚姻登記信息屬於個人隱私,所以一般個人是不允許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信心 。只有婚姻當事人憑合法身份證到當地的民政局才能查閱當事人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檔案已經移交到其他部門或者檔案館,民政局則會通知婚姻當事人到移交部門或檔案館查詢。以下有關人員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查詢: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行政執法部門有權利因工作上的需要對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進行查詢。這些執法部門要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也需要出示單位開出的行政執法證明,否則同樣無權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律師職業者或者其他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律師或委委託訴訟代理人在受理訴訟委託的過程中,持有當地人民法院開出的證明材料和自己的有效證件才可以對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詢。婚姻當事人的直系親屬在特定條件下持有相關行政部門頒發的證明材料,才可以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