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語中【婚姻】的意思
古代婚由昏來,姻由因而來。《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呼昆切〖注〗𣄾、𣄼,古文。「 」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昏亦聲。𤔿,籒文婚。呼昆切。「 」姻,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婣,籒文姻從𣶒。於眞切。「 」因,就也。」 《釋詁》:」因,親也。「 《康熙字典》載:」【正字通】明有因禮、因絅。又【六書正譌】借為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又葉烏前切,音煙。「《白虎通 嫁娶篇》又雲:」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曰「不惟舊姻」,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
綜上所述,婚姻古作昏因,指婚嫁行為本身,在這個層面上說是指結婚亦可解。
而層主所言指雙方父親之婚姻,也有相關文獻記載:《爾雅 · 釋親》:「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左傳 · 昭公九年》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服虔曰:「婦之父曰姻,王之後喪父,於王亦有服。義故往吊。」(疏)
是又有「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或「婦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之說
《唐律 · 戶婚律》:居父母夫喪嫁娶條疏議:「共為婚姻者,謂婿父稱婚,妻父稱姻。」
可見後世仍依婿因昏時迎娶妻子,妻因夫而來歸,謂之婚姻之義,把它上升為雙方家長的概念,蓋婚姻二字含義原自相聯系,可以互通。
B.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古代不同的時代有怎樣的婚姻制度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也就是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過程。
例如漢武帝時,長公主要嫁人,卻很難找對象,結果選來選去,只有選了當時在軍事上有最高威望的大將軍衛青,但衛青在未成名之前,卻只是為長公主控馬的小卒。與皇帝做「親家」,在我國歷史上,有一個人是非常出名的,他就是後周的獨孤信。
所生三個女兒,竟分別嫁了三個皇帝。一個嫁給後周皇帝封為周後,生周武帝;一個嫁給隋文帝,生隋煬帝;一個嫁給李淵的父親,生下唐高祖。同時有此榮耀,歷史上也只有他一個。
C. 古代婚姻是什麼意思
古代婚姻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若父母不在了,就由兄長作主。要是兄長也無,就由近支伯,叔或族中長輩主持婚嫁。一般情況嫁出女兒對父母的遺產都沒有繼承權的。(即使父母沒有兒子,嫁出女兒也無權繼承父母遺產,而只能由指定過繼族人繼承。)
當然古代也有極少數男女青年私定終身的。這種情況遇到開明的父母,也就依了子女的。若碰到頑固不化的父母,甚至也有男女私奔的。
古時侯,也可說是封建王朝統治時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麼程度?比如,父母指腹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親,男方只看女方腳大小,腳小為美、為上佳女;還有相親時,男女雙方不得見面,女方"隔簾偷窺";等等,男女雙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養,興趣愛好,人格人品;三觀是否一致,更談不上。這些,一,源於社會落後,王朝腐朽;二,源於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權主義風氣!
再比如封建社會,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絕對是社會弱勢群體,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僕人,也是傳統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養媳"現象!
當夫婿有了新歡,或者是另有原因時,男方可以隨時隨意,單方面強行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即:一紙休書,便姻緣兩隔,把女性咨意無情的拋入感情的荒漠,棄之於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現在的目光看,那時期的女性著實可憐,男方的行徑、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實屬令人震驚發指!
D. 什麼是世襲婚姻
由於中西方婚姻制度的不同,使得中國廢除貴族永久世襲的想法獲得了真正的成功。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這個制度的結果是,一個貴族的妻妾不必都是貴族,一個平民女子有可能成為貴族的妻妾。再加上女人嫁雞隨雞的觀念,平民女子嫁入貴族家,便成為貴族家的一員。妻妾的後代,在中國有嫡庶之分,而嫡庶在繼承權上,只有先後次序的差別,而沒有本質的差別。庶出的後代當皇帝,在中國也並不少見。這種婚姻制度導致貴族血統不斷被平民血統沖淡和稀釋,幾代之後,就沒什麼純正血統了。歐洲自普遍接受基督教後,在法律層面上,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但是,人的本性是基本相同的,歐洲雖然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在正妻之外,男性貴族並非沒有其他性對象,事實上也很多。差別在於,因為只有一夫一妻合法,正妻之外都叫私通,私生子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因此,私生子沒有合法繼承權。對於貴族來說,選擇唯一的婚姻對象,只能是貴族,最多有大貴族、小貴族之分。歐洲貴族的婚姻有點類似中國歷史上的「和親」,都有愛情之外的其他目的,而且其他目的都超過感情因素。後來的愛情至上觀點在歐洲出現,也正是對這種貴族婚姻的物極必反。不同的是,中國既有「和親」,也有其他合法的婚姻形態,歐洲歷史上則沒有,只有這一種合法形式。以至於到現在,歐洲各國的王族都是親戚,都是近親結婚。所以,最嚴格、最反動的血統論會出現在歐洲,而不是中國。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利用了人性的普遍傾向,通過一種制度設計,成功地消除了貴族永久世襲的不合理現象。對於西方來說,這也是基督教造成的一個悖論,基督教理論上說人人平等,一夫一妻制似乎就是公平分配。然而這一理論實際上與人性並不完全吻合,由此,絕對化的人人平等理論與人性沖突的結果,反而強化了貴族的純正血統,造成貴族的永久世襲。從而也造成啟蒙運動時期,平民造反對於貴族的殺戮。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平民與貴族的關繫上,在人人平等與等級制度之間,中國人採取的是一種比較中庸的方式。事實上,進入現代社會,中國人的中庸已經成為全世界的主流。比方說,現在的法律雖然規定一夫一妻制為合法,但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擁有相同的繼承權。這一法律的源頭,不是來自歐洲,而是來自中國。這里也順便涉及到一個生育後代的問題。進入現代社會,明確的等級制度只在英國還有保留。英國國王授予某人爵位,被很多人看成是一種無上的光榮。但是,這種等級制度象徵意義更大,實際意義不大。現代社會實際上的貴族是掌握大量財富的家族。在過去的西方社會,由於私生子沒有繼承權,所以貴族有很多私生子,不影響他的貴族世襲和實力的穩固。現在西方的有錢人一般生孩子都很少,目的就是防止平等的繼承權導致家族勢力被分化而逐漸瓦解。但這也不是表明西方有錢人道德高尚、潔身自好,而是現代避孕技術提供了對付平等繼承權這一法律的有效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西方社會的有錢人,還是繼承了歷史上貴族永久世襲的思想,希望自己的家族財產、家族地位能夠永遠維持。永久世襲的貴族制度是西方社會產生封建制度的重要原因,而中國古代社會並不是西方理論中所描述的封建制度,兩者是有明顯差別的。貴族的永久世襲也是造成固定階級的重要源頭,由於貴族永久世襲,統治和被統治階級的成份也因此而很容易被明確劃分。中國的封建制度在周朝滅亡以後就結束了,此後的中國社會,貴族與平民之間、上層與下層之間的合法流動長期存在,有時候甚至規模相當大。用西方社會關於封建制度以及階級斗爭的理論來解釋中國歷史,並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E. 古代婚姻的含義
夫妻關系和諧是婚姻和諧的首要因素,自古以來,人們就對夫妻和睦相處,構建和諧家庭提出了許多有益的思想。儒家把夫妻關系列為三綱之一,對夫妻道德予以高度重視,並提出「夫義婦順」的行為模式。班昭作《女誡》,對儒家的夫妻道德做了總體說明:「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誠)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妻關系本系於天地之德,它直接影響家庭德的、社會的安定和風教的純朴。
在儒家的論述中,由許多經典言論論述了夫妻關系的和諧之道,這里摘錄一些,並作些註解,以供現代家庭參考。
身(1)不行(2)道,不行(3)於妻子;使(4)人不以道,不能行(5)於妻子。——《孟子�6�1盡心下》
注釋:(1)身:自身。(2)行:遵循。(3)不行:指道不實行。(4)使:支使。(5)不能行:命令不能被服從。
註解:古雲:「正人先正己」,作為丈夫,如果自己不遵循道行,那麼妻子也會逆道而行;不合道義的隨意驅使妻子,妻子是不服從的,即使是迫不得已,那也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此即「身不正言不行」也。現代社會,有些夫妻,丈夫的行為不檢點,對妻子也是恣意所為,這勢必破壞夫妻的感情,影響家庭的和諧。
夫和妻柔。——賈誼:《新書�6�1禮》
註解:夫妻之間,講究的是丈夫和順、妻子溫柔,這是營造夫妻恩愛感情的基礎。如果夫妻脾氣暴躁,那麼是無益於和諧的。
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恩義具廢,夫婦離矣。——《後漢書�6�1女誡》
註解:夫妻之間,遵循道義才能和睦相親,夫妻恩愛才能百年好合,否則夫婦之名不再,離婚也就不遠了
夫不義則婦不順。——顏之推:《顏氏家訓�6�1治家》
註解:丈夫無義,妻子也就無情,無情也就不順從。夫妻之間應該有情有義,婚姻才能長久。
修己以潔,奉長以敬,事夫以柔(10,撫下以寬(2),毋使君子見其輕易,此之為禮法,自然重於夫。——《遼史�6�1列女列傳》
注釋:(1)柔:柔順。(2)撫下以寬:以寬惠撫育後代。
註解:做妻子的如何才能受到丈夫的敬重呢?潔身自愛、孝敬長輩、溫柔待夫、寬撫後代,這是禮義之法。否則,就是輕浮,是為君子所不齒的。
君臣夫妻,俱以義合,……夫禮有以情作者(1),父子夫婦之類是也。……情者,人之深心,愚智之所共(2)也。孰有愚者而忘其妻子乎。——《全唐文》卷一三一王績:《重答杜使君書》
注釋:(1)作:興起,製作。(2)所共:所共有。
註解:夫妻是因有情有義,才結合在一起的,情發自人的內心,為所有人所共有的,有了情義,即使是愚者,也不會忘了自己的妻子的。
夫婦之際,恩情猶甚,……平日有如賓之敬,齊眉之(1)誠。——李贄:《焚書》卷二《書答�6�1與庄純夫》
注釋:(1)齊眉:比喻夫妻相敬相愛。
註解:舉案齊眉、相敬如賓,這是夫妻恩愛的表現。
婦之於夫,終身攸托(1),甘苦同之,安危與共。——張履祥:《楊園先生集》卷四八《訊子語下》
注釋:終身攸托:一生所託。
註解:妻子是丈夫一生的寄託,因此丈夫應該與妻子同甘共苦,共渡安危。否則,只能「大難臨頭各自飛」了。
不恕於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唐甄:《潛書�6�1夫婦》
註解:丈夫應有寬恕之心,不能寬恕自己的妻子,而能夠寬恕別人,這是為他人所不信的。
夫妻反目(1),不能正室也。——《周易�6�1小畜》
注釋:(1)反目:不和。
註解:夫妻反目為仇,整日爭吵不休,哪有和諧?
夫婦和而後家道成。——程允升:《幼學瓊林�6�1夫婦》
註解:夫婦和睦,家道才能成就和諧,古雲「家和萬事興」,家和首先是夫妻和。
夫妻之道,以和不以私(1)。和則順於父母,私則妨於兄弟(2);和則不失其情,私則不保其終。好內(3)者,君子之大戒;戒私也,非戒和也。——唐甄:《潛書�6�1居室》
注釋:(1)私:偏愛。(2)妨於兄弟:傷害兄弟親情。(3)好內:偏好妻子。內:指妻子。
註解:夫妻組成的是一個小家庭,小家總是生活在大家庭之中的。因此,家庭和睦之道,是以和為基準的,和而沒有偏愛。和才能孝順於父母,才不會失去親情;有所偏愛則會傷害兄弟的親情,弄不好還會影響夫妻的關系,使夫妻關系不能長久。所以,做丈夫的不能一味地偏愛妻子,戒除偏愛目的是為了和諧相處。
夫婦正,然後萬事無不出於正。——李贄:《焚書》卷三《雜述�6�1夫婦論》
註解:夫婦關系端正無礙,萬事也就自然正而不邪。此所謂「正行先正身」之說也。
現代社會,夫妻之間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率居高不下。原因雖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的還是現代夫妻缺少一種家庭責任感,沒有了責任感的婚姻,其最終結果只能是走向離異。儒家關於婚姻倫理道德的論言,雖不是金科玉言,但它對於現代夫妻構建和諧婚姻還是有所補益的。
F. 古代婚姻制度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個老婆,但那個時候的內容只要有條件,可以娶很多個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稱妻。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只有辦了手續的通房丫頭才能稱妾。如《紅樓夢》里的趙姨娘。
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國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在人類社會的三大生產中,婚姻是實現人類自身生產的唯一方式,是社會倫理關系的實體。由於人類自身生產使人類的生命得到延續,從而形成各種人際關系以及社會文化心理和禮俗。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須從事於生產資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產,其中一些產品則成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類精神生產所形成的社會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又作為精神文化反作用於物質生產和人類的自身生產。
正是由於婚姻在上述三大生產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稱為「婚姻大事」。中國封建倫理道德把婚姻當做人際關系的開端。《易·系辭》:「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自然界由陰、陽二氣交感所產生,人類是由男女交接而產生。納西族東巴經象形文字中有關於人類自然產生的觀念,與《易·系辭》的說法相近。在天地之間產生氣,氣變成蛙,蛙變為人類(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產生人類)。這是對產生人類的原始看法。
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規范認為:「昏(婚)禮者,禮之本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視為組成社會肌體的胚胎。
我國封建社會,婦女沒有社會地位,夫為妻綱,婦女的一切只能服從和依賴於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準改嫁,從一而終。而男子卻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宮六院,一般的達官貴人亦都妻妾成群。一個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沒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稱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資格,其餘只能處於從屬地位。翻開《紅樓夢》看看,王夫人和趙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麼不同,就是她們的兒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別。但在眾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則,為什麼賈寶玉不能同時娶林黛玉和薛寶釵為妻呢?所以我國古代實行的實際上是一種「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為這種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來上演了多少人間悲劇?它是強加在我國古代婦女身上的沉重枷鎖。
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
一、納采
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
二、問名
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三、納吉
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
四、納征
亦稱納成、納幣。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五、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
六、親迎
又稱迎親。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戴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禮中,雁是最重要的禮品。後漢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對用雁作為禮品作了解釋:「《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為贄。納徵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為禮,一取雁是候鳥,每年秋分時節南去,春分時節北返,來往有時,從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約,婚後夫妻堅貞不渝。二取雁是隨陽之鳥,喻婦人出嫁從夫;三取雁行有序,飛時成行,止時成列,遷徙中老壯雁率前引導,幼弱雁尾隨跟緊,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由於雁是飛禽,很難捕捉,後人以鵝代雁,謂之「雁鵝」。
經過此「六禮」,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復雜漫長的過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從中牽引,而真正結婚的男女雙方都未直接參與,只有在結婚完成之後才見對方模樣。如此玄妙的結合,是謂千里姻緣一線牽,男女之間的姻緣,要經過媒人的物色,經過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彷彿兩個今生素不相識的人,不知經過幾世的修緣,今生在出生之時,就以定下姻緣,共度一生。
我國古代社會實行許可離婚、專權離婚、限制離婚的制度。反映在離婚方式上,以「出妻」為主,以「義絕」、「和離」和一定條件下的「呈訴離婚」為補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強制休妻,是我國古代社會最主要的離婚方式。我國古代的「禮」和「法」為男子休妻規定了七種理由,這就是所謂「七出」。《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是指兒媳不孝順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歡心,盡管婦女沒有過錯,只要公婆不喜歡兒媳,即可成為出妻的理由。無子,即妻子不生兒子,封建時代的法律規定「四十九以下無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與人通姦。妒忌,在古代社會,官宦豪紳除娶一個正妻外,還可以納妾。如果女子從思想、行為上不準丈夫納妾,男子可以此為理由將她休掉。惡疾,指妻子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據考證,這里的惡疾,主要指的是麻風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語,離間了夫家的親屬關系。竊盜,指妻子擅自動用家庭財產。在古代社會,妻子對家庭財產沒有處理權,私自動用家財就被認為是盜竊。
為維護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規定了三種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觀上取得了保護女性權利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將其休棄。其內容,按照《大戴禮》所記載為:「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即:
妻子無娘家可歸、無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為公婆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
結婚時夫家貧賤,曾與夫同甘共苦,後來富貴了,不能休。
第二,和離制度。
和離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一種允許夫妻通過協議自願離異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里,婦女受著傳統的「三從四德」和貞操觀念的嚴重束縛,很難真正實現其離婚的願望。所謂和離,大多是一種協議休妻或「放妻」,往往成為男方為掩蓋「出妻」原因,以避免「家醜外揚」而採取的一種變通形式。
第三,義絕制度。
義絕制度不是獨立的離婚制度,而是一種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法律後果。如果夫妻之間,夫妻一方與他方的一定親屬間,或者雙方的一定親屬間發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毆斗、相殺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夫妻關系必須解除。 義絕具有強制性,合當義絕而不絕者要受到處罰。
第四,呈訴離婚制度。
所謂呈訴離婚,即發生特定事由時由官司處斷的離婚。依封建法律規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為娼」、「翁欺奸男婦」等,男女雙方都可以呈訴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G. 古代婚姻是什麼意思
古代婚姻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若父母不在了,就由兄長作主。要是兄長也無,就由近支伯,叔或族中長輩主持婚嫁。一般情況嫁出女兒對父母的遺產都沒有繼承權的。(即使父母沒有兒子,嫁出女兒也無權繼承父母遺產,而只能由指定過繼族人繼承。)
當然古代也有極少數男女青年私定終身的。這種情況遇到開明的父母,也就依了子女的。若碰到頑固不化的父母,甚至也有男女私奔的。
古時侯,也可說是封建王朝統治時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麼程度?比如,父母指腹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親,男方只看女方腳大小,腳小為美、為上佳女;還有相親時,男女雙方不得見面,女方"隔簾偷窺";等等,男女雙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養,興趣愛好,人格人品;三觀是否一致,更談不上。這些,一,源於社會落後,王朝腐朽;二,源於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權主義風氣!
再比如封建社會,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絕對是社會弱勢群體,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僕人,也是傳統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養媳"現象!
當夫婿有了新歡,或者是另有原因時,男方可以隨時隨意,單方面強行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即:一紙休書,便姻緣兩隔,把女性咨意無情的拋入感情的荒漠,棄之於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現在的目光看,那時期的女性著實可憐,男方的行徑、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實屬令人震驚發指!
H. 為什麼古代婚姻多為包辦婚姻
首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古代社會禮法要求。《禮記·坊記》:「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由此可見,男女有別,沒有媒人不能私下交往,如果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私合,是會遭到父母甚至全國人的鄙夷的。
其次,婚姻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自有其存在的社會基礎。尤其是古代世家婚姻,大都需要經過政治和利益考量,婚姻是利益交換、鞏固家族關系最穩妥的方法。婚姻,結兩姓之好,講究門當戶對。父母家族多方考量,選定合適的家族,再在家族中挑選適齡男女,由媒人打探有無許配,有無嫁娶意向,牽線搭橋,終成良緣。「低頭娶婦,高門嫁女」便是士族婚姻的智慧。不過這種婚姻夫婦相敬的多,真正相愛的少,而且大多是利益的犧牲品。貧苦普通人家中,媒妁之言的作用更加突出,鄉村較為封閉,而父母接觸的人比較少,媒人手中則有比較多的資源。
最後,古代社會講究男女有別,不說世家大族,家境一般的家庭女孩子也講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除了正式的女子社交場合,大部分時間要在家中學習女紅針織,所以女子平時接觸的男子十分有限,僅限關系十分親近的家屬親戚,狹窄的社交面和封建禮法使得女子自由戀愛的可能性極低。而父母和媒人見識較多,思考全面,由他們決定婚姻也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I. 古代婚姻的含義
夫妻關系和諧是婚姻和諧的首要因素,自古以來,人們就對夫妻和睦相處,構建和諧家庭提出了許多有益的思想。儒家把夫妻關系列為三綱之一,對夫妻道德予以高度重視,並提出「夫義婦順」的行為模式。班昭作《女誡》,對儒家的夫妻道德做了總體說明:「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誠)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妻關系本系於天地之德,它直接影響家庭德的、社會的安定和風教的純朴。
在儒家的論述中,由許多經典言論論述了夫妻關系的和諧之道,這里摘錄一些,並作些註解,以供現代家庭參考。
身(1)不行(2)道,不行(3)於妻子;使(4)人不以道,不能行(5)於妻子。——《孟子•盡心下》
注釋:(1)身:自身。(2)行:遵循。(3)不行:指道不實行。(4)使:支使。(5)不能行:命令不能被服從。
註解:古雲:「正人先正己」,作為丈夫,如果自己不遵循道行,那麼妻子也會逆道而行;不合道義的隨意驅使妻子,妻子是不服從的,即使是迫不得已,那也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此即「身不正言不行」也。現代社會,有些夫妻,丈夫的行為不檢點,對妻子也是恣意所為,這勢必破壞夫妻的感情,影響家庭的和諧。
夫和妻柔。——賈誼:《新書•禮》
註解:夫妻之間,講究的是丈夫和順、妻子溫柔,這是營造夫妻恩愛感情的基礎。如果夫妻脾氣暴躁,那麼是無益於和諧的。
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恩義具廢,夫婦離矣。——《後漢書•女誡》
註解:夫妻之間,遵循道義才能和睦相親,夫妻恩愛才能百年好合,否則夫婦之名不再,離婚也就不遠了
夫不義則婦不順。——顏之推:《顏氏家訓•治家》
註解:丈夫無義,妻子也就無情,無情也就不順從。夫妻之間應該有情有義,婚姻才能長久。
修己以潔,奉長以敬,事夫以柔(10,撫下以寬(2),毋使君子見其輕易,此之為禮法,自然重於夫。——《遼史•列女列傳》
注釋:(1)柔:柔順。(2)撫下以寬:以寬惠撫育後代。
註解:做妻子的如何才能受到丈夫的敬重呢?潔身自愛、孝敬長輩、溫柔待夫、寬撫後代,這是禮義之法。否則,就是輕浮,是為君子所不齒的。
君臣夫妻,俱以義合,……夫禮有以情作者(1),父子夫婦之類是也。……情者,人之深心,愚智之所共(2)也。孰有愚者而忘其妻子乎。——《全唐文》卷一三一王績:《重答杜使君書》
注釋:(1)作:興起,製作。(2)所共:所共有。
註解:夫妻是因有情有義,才結合在一起的,情發自人的內心,為所有人所共有的,有了情義,即使是愚者,也不會忘了自己的妻子的。
夫婦之際,恩情猶甚,……平日有如賓之敬,齊眉之(1)誠。——李贄:《焚書》卷二《書答•與庄純夫》
注釋:(1)齊眉:比喻夫妻相敬相愛。
註解:舉案齊眉、相敬如賓,這是夫妻恩愛的表現。
婦之於夫,終身攸托(1),甘苦同之,安危與共。——張履祥:《楊園先生集》卷四八《訊子語下》
注釋:終身攸托:一生所託。
註解:妻子是丈夫一生的寄託,因此丈夫應該與妻子同甘共苦,共渡安危。否則,只能「大難臨頭各自飛」了。
不恕於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唐甄:《潛書•夫婦》
註解:丈夫應有寬恕之心,不能寬恕自己的妻子,而能夠寬恕別人,這是為他人所不信的。
夫妻反目(1),不能正室也。——《周易•小畜》
注釋:(1)反目:不和。
註解:夫妻反目為仇,整日爭吵不休,哪有和諧?
夫婦和而後家道成。——程允升:《幼學瓊林•夫婦》
註解:夫婦和睦,家道才能成就和諧,古雲「家和萬事興」,家和首先是夫妻和。
夫妻之道,以和不以私(1)。和則順於父母,私則妨於兄弟(2);和則不失其情,私則不保其終。好內(3)者,君子之大戒;戒私也,非戒和也。——唐甄:《潛書•居室》
注釋:(1)私:偏愛。(2)妨於兄弟:傷害兄弟親情。(3)好內:偏好妻子。內:指妻子。
註解:夫妻組成的是一個小家庭,小家總是生活在大家庭之中的。因此,家庭和睦之道,是以和為基準的,和而沒有偏愛。和才能孝順於父母,才不會失去親情;有所偏愛則會傷害兄弟的親情,弄不好還會影響夫妻的關系,使夫妻關系不能長久。所以,做丈夫的不能一味地偏愛妻子,戒除偏愛目的是為了和諧相處。
夫婦正,然後萬事無不出於正。——李贄:《焚書》卷三《雜述•夫婦論》
註解:夫婦關系端正無礙,萬事也就自然正而不邪。此所謂「正行先正身」之說也。
現代社會,夫妻之間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率居高不下。原因雖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的還是現代夫妻缺少一種家庭責任感,沒有了責任感的婚姻,其最終結果只能是走向離異。儒家關於婚姻倫理道德的論言,雖不是金科玉言,但它對於現代夫妻構建和諧婚姻還是有所補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