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外婚姻如何辦,涉外婚姻登記手續有哪些
如兩人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公民一方需要提供國外單身證明,證明當事人截至目前為止是單身的,符合婚姻登記要求
外國公民單身證明在中國使用,還須經過使館認證。
2. 涉外婚姻問題
婚姻締結是否有效,依照締結地所在國法律判斷。
若在第三國結婚,需要看當地是否接受雙方都非本國國民的自然人在本國結婚。若允許,則結婚的條件、程序和形式(比如是登記還是教堂舉行儀式)都按該國法律辦理。
同樣,在男女雙方的任意一國結婚,則結婚的條件、程序和形式(比如是登記還是教堂舉行儀式)都按該國法律辦理。
3. 涉外離婚有哪些方式,怎麼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一、涉外婚姻離婚程序:離婚方式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
1、協議離婚
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託辦理。
(五)如何委託律師?
1.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託。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託律師辦理離婚。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託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託書和意見書,委託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後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如果在怎樣和外國人離婚?涉外婚姻離婚辦理,涉外離婚訴訟程序,涉外離婚訴訟手續、涉外離婚訴訟如何辦理?涉外離婚管轄法院,該去哪個管轄法院辦理離婚手續?涉外離婚訴訟需要准備哪些證件、材料等問題上還有疑問,不妨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
4. 涉外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到當地公證處進行辦理,公證處屬於司法局的一個科室,你可以電話進行咨詢需要哪些手續,備好相關手續前往辦理,公證處是行政班,要在工作時間去辦理。望採納
下面是一些相關的知識,可以了解一下,貼給你。
涉外婚姻公證有哪些?需要什麼證件、手續?如何辦理?目前,涉外婚姻公證包括結婚、未婚、未再婚、離婚四類公證。
1、結婚公證
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結婚證原件。
(註: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沒有結婚證的提交單位或知情人(兩名)出具的結婚證明。)
結婚公證提交二人同底兩寸照片。(結婚證相符公證提交整本結婚證復印件三或四份。)
公證費若干元,工本費若干元,譯文費若干元(各地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證處不同可能還可能收取調查費。
辦理公證依據我國法律十五個工作日以內,但不包括調查時間。各地公證處也會有不同。
2、未婚公證
未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證件和復印件(A4紙)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證,申請人也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公證處,由公證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3、未再婚公證
未再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再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再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特別提示:
(1)未婚聲明書公證、未婚證明書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和未再婚聲明書公證與原來的經過實體審查的公證書不同,國外使用機構有可能不予采證;
(2)聲明人作虛假聲明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2003年10月以前離境的當事人,辦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當事人原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證明,由公證處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證書。
4、離婚公證
離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應附相應的生效證明。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需辦理未婚公證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公證所需張數依所需要公證份數+1張提供,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當事人的身份證;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另外,很多涉外婚姻的當事人經常會被告知同外國人結婚或者到外國結婚之前以及辦理完離婚手續之後應當將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公證。辦理此類公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證件:
a.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戶口;
a.外國人的護照或身份國籍證明;
c.婚姻狀況證件(結婚證、離婚證、調解書、判決書);
d.喪偶的,還須持有死亡證明。
5. 涉外婚姻家庭關系中只有結婚會區分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而其他關系不需要
聶佳教的,對吧?這樣都能找到同學,實在是太有緣了啊
6. 涉外婚姻是怎樣的,涉外婚姻送達訴訟文書的方式有哪些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於涉外婚姻向被告送達訴訟文書的方式有如下幾種: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託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
7. 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原則是什麼,涉外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原則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由此可見,我國對於不同國籍的當事人之間的結婚問題,採用行為地法的原則。不論是結婚的實質要件還是形式要件,均以婚姻締結地所在國家(地區) 的法律作為准據法 。具體說來,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結婚的,適用我國法律的規定;在我國境外結婚的,適用當地國家(地區)法律的規定。在後一種情況下,被當地國家(地區)確認有效,我國法律亦認其為有效。當然這種承認是以不違背我國《民法通則》的社會公共利益保留條款為前提的(這是適用外國法和國際慣例的基本要求)。
二、涉外結婚的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結婚
(2)對結婚主體的限制
根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 第4條之規定,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 。
第二類是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3)外國人與外國人(包括定居在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