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法意義什麼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系,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系。
⑵ 婚姻法屬於什麼法
屬民法的法疇。這是因為婚姻法屬於婚姻家庭法,而婚姻家庭法又屬於民法的范疇。
⑶ 婚姻法是根據什麼制定的什麼法
婚姻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婚姻家庭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基本原則】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⑷ 婚姻法是什麼法
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部分
⑸ 婚姻法是什麼
婚姻法就是關於婚姻的法律。
婚姻法包括總則、結婚、 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⑹ 什麼是婚姻法
婚姻法,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我國目前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於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這部婚姻法分5章,共37條,對我國公民的婚姻原則、結婚年齡、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以及離婚原則、離婚後子女的撫養等問題,都作了明確規定。婚姻法的立法原則是:⑴婚姻自由原則;⑵一夫一妻原則;⑶禁止近親結婚原則;⑷結婚登記原則;⑸男女平等原則;⑹計劃生育原則;⑺親屬撫養義務原則;⑻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平等原則;⑼離婚自願原則;⑽夫妻「共同財產制」原則。婚姻法是關繫到每人、每家切身利益的獨立的法律部門,也是人們在生活中接觸最多的一個法律部門。它是人們在婚姻、家庭關系各個方面必須遵循的准則。
⑺ 婚姻法是根據什麼法律制定的
《婚姻法》是依據《憲法》及《立法法》等法律制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⑻ 什麼是婚姻法
婚姻法是指一定國家中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全部法律規范的總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⑼ 婚姻法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調整夫妻、家庭關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81年1月1日起,新婚姻法正式施行,舊婚姻法同時廢止。2001年4月28日,該法曾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系,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系。
婚姻法的內容多數為強制性規范,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廣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除婚姻外,還包括家庭關系,其名稱是在擴大意義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既有結婚、夫妻關系和離婚的規定,又有關於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員間權利義務的規定。其內容較親屬法窄,但較狹義的婚姻法寬,實際上是婚姻家庭法。狹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僅限於婚姻關系,其名稱是在嚴格意義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關系由本法規定」,不涉及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