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家庭調解
婚姻家庭調解你是要讓寫這樣的調解書啊?還是?唉,詢問婚姻家庭條件方面的一些事情啊!
❷ 婚姻調解協議書怎麼寫
1、已經簽訂離婚協議書,但沒有簽收法院離婚調解書的,可以反悔。 2、根據法律規定,經法院調解離婚的案件,需要當事人簽收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後,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在簽收法院調解書前反悔,拒絕簽收的,法院需要依法作出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❸ 調解案件簡易卷宗案情概要及承辦過程怎麼寫
人民調解卷宗文書格式及填寫要求詳見:
關於調解文書的填寫方法和要求
一、 關於《人民調解卷宗封面》的使用說明
1、關於「_____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填寫。應當註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全稱。如,濟陽縣垛石鎮XX村人民調解委員會。
2、關於「卷名」的填寫。按糾紛當事人+糾紛類型的模式填寫,如:××與××之間傷害糾紛、×××與×××之間債務糾紛。
3、關於「卷號」的填寫。卷號即卷宗編號,是人民調解協議書的編號,也是人民調解登記本(即台帳)的登記順序編號。按「____民調字第____號」的模式填寫。如「垛石民調字[2011]第1號」,村調委會的如「垛石後王村民調字[2011]第1號」。
4、關於「調解員」的填寫。應當填寫司法行政機關登記在冊的人民調解員的姓名,必須與《人民調解協議書》上簽名的「調解員」相同。
5、關於「調解日期」的填寫。填寫達成協議的真實時間。
6、關於「立卷人」的填寫。與前面調解員一樣。
7、關於「立卷日期」的填寫。回訪記錄完成後10天內。
8、關於「保管期限」的填寫。保管期限分為短期、長期和永久三種。短期卷保管期限為五年,長期卷保管期限為十年。調委會應根據糾紛類型、協議內容和當事人實際情況等因素確定保管期限。
9、關於「備注」的填寫。主要是反映跨行政區域糾紛聯合調解、公安機關移交調解、審判機關委託調解、政府部門指定調解等一些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
二、關於《目錄》的使用說明
1、關於「頁碼」的填寫。將立卷歸檔的文書材料分門別類地有序排列。如第3項材料《調解申請表》在整個卷宗中是第3頁,就在「頁碼」對應的空格內填上「3」;第5項材料《調查記錄》在整個卷宗中是第5到第7頁,就在「頁碼」對應的空格內填上「5-7」。
2、關於「本卷封面至封底共計頁」的填寫。卷宗裝訂完成以後,連封面帶卷底共有頁數據實填寫。
3、關於「備注」的填寫。是需要說明的其它情況。
三、關於《調解申請書》的使用說明
1、關於「申請人」的填寫。由糾紛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分別填寫。
(1)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的復印件。
(2)申請人是法人或者社會組織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法人證明材料,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的,應有委託文書。法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應當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注冊登記一致。
2、關於「糾紛簡要情況」的填寫。當事人簡明扼要地填寫糾紛的主要事實情況。糾紛的詳細情況可以在《調查記錄》中反映出來。
3、關於申請事項的填寫。簡要寫明申請人的請求事項。
4、關於「申請人(簽名)」的填寫。必須由當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並按指印。
四、關於《人民調解受理登記表》的使用說明
1、關於「糾紛類型」的填寫。按民間糾紛的分類填寫。
2、關於「糾紛簡要情況」的填寫。將當事人申請調解的糾紛事實簡要地記載,雙方對事實有爭議的也要如實記錄。
3、「案件來源」在對應的選項打「√」。
4、關於登記人(簽名)的填寫。登記人和日期應如實填寫。
五、關於《人民調解調查記錄》的使用說明
1、關於「時間和地點」的填寫。調查時間填寫調查的當天時間;地點填寫調查時的具體地點。
2、關於「被調查人和參加人」的填寫。「被調查人」是了解、知曉糾紛具體情況的、接受調委會調查的人員。「參加人」是指調查時在場的其他人員,不包括調查人、被調查人和記錄人。
3、關於「記錄」的填寫。針對糾紛事項所作的調查了解,應當真實、准確地記錄被調查人陳述的原話或原意。
4、關於「調查筆錄」結束部的簽名的填寫。調查筆錄形成後應當交由「被調查人」校對或者向「被調查人」宣讀,由其簽名並按手印確認無誤。如果「被調查人」要求對筆錄進行補正,則當場進行補正,並在補正處按手印確認。「被調查人」應當在調查筆錄上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如果「被調查人」拒絕簽名,調查人、記錄人應當在筆錄上註明情況。「調查人」處由參加、主持此次調查的人民調解員簽名。「記錄人」處由負責記錄填寫調查筆錄的調委會工作人員簽名,並註明調查日期。
六、關於《人民調解記錄》的使用說明
1、關於「時間和地點」的填寫。調解時間填寫調解的當天時間;地點填寫調解時的具體地點。
2、關於「參加人」的填寫。「參加人」是接受調委會的邀請、協助調解的人員。
3、關於「當事人」的填寫。在調解時,不論是雙方當事人參加、還是一方當事人參加調解,「當事人」應當與申請調解的當事人一致,包括委託代理人、監護人等,都應當註明。
4、關於「調解記錄」的填寫。應當對當事人的陳述、爭議問題、相互辯論的情況進行客觀、全面地記錄,筆錄要清楚地反映調解意見以及當事人對調解意見的態度,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或者達不成協議的原因。
5、「調解結果」欄可直接選擇對應項打「√」。
6、關於「調解筆錄」結束部簽名的填寫。形成完整的筆錄後應當交由當事人校對或者向當事人宣讀,當事人確認筆錄沒有錯誤後簽名並按手印。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的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如果當事人拒絕簽名,調解人、記錄人應當在筆錄上註明情況。 「調解員」處由主持此次調解的人民調解員簽名。「記錄人」處由負責記錄填寫調解筆錄的調委會工作人員簽名。
七、關於《人民調解協議書》的使用說明
1、關於編號的填寫。編號與「卷宗封面卷號」的填寫相同。
2、關於 「當事人情況」的填寫。按括弧中註明的項目寫明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各種信息。
3、關於「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的填寫。將經調委會調查核實的糾紛事實,當事人在糾紛中的爭議事項以及各自的責任等簡要地記明。
4、關於「協議內容」的填寫。協議書要明確、具體載明經調解達成的、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不能含糊其詞,不能以協議的形式妨礙、限制當事人正當權利的行使。
5、關於「履行方式、時限」的填寫。履行的方式、地點要求明確,無歧義,期限要具體。
6、關於「協議書」需要的份數。根據當事人的人數製作協議書的份數,人民調解委員會必須留存一份。所有的協議書都應當加蓋調委會的印章。
7、關於「當事人(簽名)」的填寫。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應當分別在欄目中簽名並按手印。當事人是法人的,參加調解的代表人簽名,並加蓋法人印章。
8、關於「調解員(簽名)、記錄人(簽名)」的填寫。參與並主持調解的人民調解員和記錄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名,加蓋調委會印章,並註明協議形成的時間。
八、關於「人民調解口頭協議登記表」的填寫
參照「人民調解協議書填寫」。
九、關於《回訪記錄》的使用說明
1、關於「當事人」的填寫。如實填寫受訪當事人的姓名。
2、關於「調解協議編號」的填寫。同《協議書》的編號。
3、關於「回訪事由」的填寫。填寫糾紛名稱。
4、關於「回訪情況」的填寫。包括當事人履行協議的情況和對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協議履行發生爭議向法院起訴及法院的判決結果,有無錯誤調解、激化和其它遺留隱患的跡象,採取的措施等。
5、「回訪人」是指開展回訪工作的人民調解員,簽名並註明回訪時間。
十、關於《人民調解結案報告表》的使用說明
1、「卷號」同卷宗封面的卷號。
2、填表時間填寫立卷日期。
3、承辦單位寫XX調委會。
4、承辦人與卷宗封面的調解員一致。
5、受案時間與受理登記表中受理時間一致。
6、結案時間寫履行完畢、處理完後的時間。
7、當事人信息寫當事人雙方真實的姓名地址和電話。
8、案件來源寫明當事人申請、調委會主動調解或者公安機關移交、審判機關委託還是政府部門指定。
9、糾紛簡要事實應簡明扼要的說明引發糾紛的原因。
10、協議摘要簡要說明協議確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履行情況寫明已履行、未履行或履行中(針對分期履行)。
12、當事人意見由當事人填寫「滿意」或「不滿意」及其它並簽名。
13、案件狀態寫「已結案或未結案」。
14、案件等級按08年綜治辦1號文件《調解員報酬和辦案補貼暫行辦法》中對一般和重大案件的認定條件確定。
重大矛盾糾紛是指:一是矛盾糾紛具有疑難、周期性長的特點;二是在矛盾糾紛發生地有重大影響;三是有效解決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四是有效解決群體性事件激化;五是有效防止「民轉刑」案件;六是其它認定為重大矛盾糾紛的案件。
一般矛盾糾紛是指:婚姻家庭、鄰里、土地、財產及其他公民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各組織之間的需要調查取證的糾紛等。
不需要調查取證、口頭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的簡易糾紛只需按規定填寫口頭協議登記表。
十一、其它相關說明
1、關於「調解卷宗」的裝訂。
(1)裝訂時間期限。為防止相關材料的遺失,調委會應當在「回訪記錄」完成以後的十天內,將調解該糾紛事項的各項文書材料收集整理成卷宗檔案。「調解卷宗」實行一事一卷,一個案件一個卷宗。
(2)裝訂方法。材料收集齊全,填寫完整後,按規定順序整理整齊,在材料左側適當位置用書釘釘好。
(3)編寫卷內頁碼。「案卷」製作完成後,應當在案卷材料各頁右上角編寫頁碼。在卷宗《目錄》的「頁碼」欄內填寫相對應的分類材料的頁碼。
2、關於「人民調解卷宗封面」加蓋調委會印章。「案卷」製作完成後,應當在卷宗封面的「人民調解卷宗」處的正中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3、關於「糾紛類別」的規范填寫。根據司法部關於「糾紛類型分類情況」的要求,分別定為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經濟合同糾紛、賠償糾紛、勞動糾紛、村務管理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征地拆遷糾紛、計劃生育糾紛、施工擾民糾紛、房屋宅基地糾紛、交通賠償糾紛、消費者權益糾紛、物業糾紛、醫患糾紛、行政接邊聯合區域糾紛、其它糾紛等十七類糾紛。
案卷材料項目:
1卷宗封面、2目錄、3調解申請書、4民間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5調查記錄、6證據材料、7調解記錄、8人民調解協議書、9司法確認申請表、10司法確認委託書、11司法確認承諾書、12司法確認裁決書、13回訪記錄、14結案報告表、15卷宗情況說明、16封底。
❹ 婚姻調解協議書怎麼寫手寫
婚姻調解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因家庭所事、生活習慣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導致矛盾升化,經**司法所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不能無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說話傷害乙方自尊心。
二、 乙方必須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亂打罵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 乙方上班所得工資交給甲方保管,有家庭經濟往來支出雙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額大小。
四、 乙方必須承擔家庭發展計劃,勇於承擔男人責任。
五、 任何一方不遵守協議,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二0一*年*月*日
❺ 婚姻矛盾調解不成功上報怎麼寫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❻ 起訴離婚起訴狀怎麼寫
起訴狀離婚寫法如下: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起訴書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等材料一起遞交到法院即可。
注意事項
1、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准確(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不能有任何的錯誤。
2、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3、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4、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寫對自己不利的話。
5、要寫明有何財產、怎樣分割、子女有誰撫養等若財產、債權、債務過多可另列清單。
❼ 婚姻矛盾糾紛調處意見怎麼寫
__________人民法院
離婚調解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主持調解的)
()民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相同。)
本院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訴被告___________(寫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或不公開)進行了審理。(寫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簡要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判員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書記員___________
註:
1、本樣式供人民法院在當事人一方要求調解而達成調解協議時製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時使用。
2、「協議內容」,是指當事人自願達成解決爭訟的協議條款。「訴訟費用的負擔」,如果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的,可以作為調解協議的最後一項內容予以寫明;如果訴訟費用是由人民法院決定的,應當在協議內容之後另起一行寫明。
3、離婚調解書經書記員核對無異後,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章。
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遇到離婚,關於財產不能夠協商一致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當然如果能夠協商一致,就可以在離婚調解書當中,將所有的財產分割問題協商清楚,涉及到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提及到的財產,日後是可以通過一個補充協議在約定的。
❽ 怎麼寫婚姻合法調解書
你是律師還是委託人?律師的話網路文庫很多啊,委託人的話建議還是正正經經找個好的律師吧,能幫你爭取最多的離婚利益。
❾ 離婚民事訴訟怎樣寫訴狀模板
回答:離婚民事訴訟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兩人的婚姻狀況、離婚事實理由、離婚訴求三大方面。由於每個人的婚姻狀況各有特點,因此沒有萬能的離婚訴狀模板,網路上一般會有通用的比較粗略的離婚訴狀模板,如果需要與自己的情況吻合的離婚訴狀模板,建議去專業的離婚律師事務所請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忙草擬。
另外訴訟離婚,想要第一次離婚成功,一定要注意搜集證據,只有證據搜集充分才能夠說服法官,得到自己想要的判決。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❿ 調解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一、離婚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簽訂離婚協議書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
3、子女撫養和教育;
4、財產處理(婚前婚後);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結婚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協議需要注意的是:
離婚協議簽訂後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個方面:
1、雙方對財產高值低估;
2、房屋產權在離婚前未過戶;
3、一方放棄財產分割;
4、對孩子的撫養費約定過高或過低;
5、未追究對方的過錯責任;
所以,為了防止離婚後出現紛爭,特別建議,簽訂離婚協議時有「五要」:即財產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撫養費要明確;探望權約定要細化;概括性約定要規范;要堅決杜絕假離婚。
此外,為了保障離婚協議能得到順利履行,夫妻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定要將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提前辦理好,並按協議處理好錢款問題,如果有些財產不便執行,要申請財產保全。
以上是離婚協議包括哪些內容以及離婚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希望能對您有幫助。在協議離婚時最常出現的問題還是在財產分割方面,所以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定要將財產分割明確,如果你不知道該怎麼寫可以找律師代寫,避免離婚後還要費時費力的在財產分割上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