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外婚姻登記怎麼辦理
涉外婚姻登記按入系程序辦理:
1、要求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並提交資料;
2、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
3、對於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⑵ 哈爾濱涉外婚姻登記處地址需登記需要多少錢
涉外婚姻的辦理和國內普通婚姻登記收費都是一樣的,好像是16塊錢。
唯一的區別就是需要提供的證件有一些區別。主要是針對外籍人士,需要由在中國的該國大使館出具單身證明。
⑶ 南京涉外婚姻如何登記和費用
首先,結婚後,可以領到簽證可以申請美國永久居民也就是綠卡。
其次,結婚登記你首先去當地民政局咨詢具體要提供的文件。以我在桂林為例,中國籍的需要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即可。外國籍的需要提供單身證明(這個需要他去美國駐中國的大使館辦理)和他的護照,以及單身證明和護照的中文翻譯件。
第三,登記花錢非常少,好像和普通結婚是一樣的。
⑷ 涉外婚姻登記收費問題
各地標准不同吧
⑸ 涉外婚姻登記條件
現在結婚登記的材料和流程越來越簡單了:
外國人一方在自己國家或在其國家的駐中國領事館開單身證明,再做認證。
中國人一方准備好戶口,身份證。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現場拍攝,也可以自己准備,尺寸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處。
外國人拿著護照(前往中國的簽證)、單身證明,中國人拿著戶口,身份證,以及三張照片,到中國人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
填表格,登記,領取結婚證。
如果一切順利,大概一個小時就能拿到紅本本。
我和先生在上海工作生活,需要趕回我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注冊。由於想選個好日子去登記,到哈爾濱第二天,我先打電話再次確認材料,就連拿到的材料顏色,中國大使館認證材料的蓋章等細節都再三確認。
登記當天我們帶好材料去民政局,婚姻登記員對我們材料審核時,對我先生的單身證明提出質疑。先生的單身證明是在其國家開具的,而他們國家並沒有明確的單身證明,只有類似戶籍檔案的材料,上面個人狀態為離異。當時先生咨詢了相關專業人士,表明該材料可以作為單身證明,之後他拿著材料到本國的中國大使館認證,整個過程都沒有問題。但是,婚姻登記員
只承認帶有單身和未婚字樣的單身證明,離異字樣是不能通過審核,其它任何描述也都不可以,需要我們去領事館重新開具單身證明。這意味著我們要去北京或者上海的領事館重新開具單身證明,而且要一個月後才能拿到證明文件。路途遙遠,時間緊張,而且最重要的是先生有過婚史,其單身證明上不可能出現單身或未婚字樣的。兩個國家對單身狀態描述的理解,造成登記不能順利完成。我們表明了我們的難處,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都很理解,協商把翻譯件改為單身,才順利完成注冊。
此外,每個省份的對涉外婚姻登記的材料要求和流程會有不同,希望能幫到大家~
⑹ 廣西涉外婚姻登記實制收多少錢
各地方都有縣一級的民政大廳和民政網站,上面都有相關的收費標准,國家統一的。
⑺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當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給出的材料及證明進行審查、核實,這個過程一般需要一個月,對於核實好,符合結婚條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當事人來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⑻ 涉外婚姻登記怎樣辦
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要求如下:
1、涉及外國人的離婚登記,需提供內地居民的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材料;
3、涉及外國人的結婚登記,需提供內地居民的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雙方無配偶的相關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⑼ 涉外婚姻登記
涉外婚姻登記審批的方式:內地居民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等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即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⑽ 跨國婚姻需要多少手續
登記材料
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 的證明。
外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在中國公民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 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登記流程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