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流程是什麼
現在有很多在外地打工的夫妻,可是有些部門需要開具婚姻證明才能應聘工作。那這就需要我們到有關的部門來辦理婚姻證明,可是辦理這個證明需要我們提供什麼材料呢,下面我來介紹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流程是什麼?
現在有很多在外地打工的夫妻,可是有些部門需要開具婚姻證明才能應聘工作。那這就需要我們到有關的部門來辦理婚姻證明,可是辦理這個證明需要我們提供什麼材料呢,下面我來介紹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流程是什麼?
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1、本人戶口證明(戶口卡或 戶籍證明 )、居民身份證(出國人員指護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身份證或戶口卡丟失者,須持由派出所出具並加蓋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證號碼證明或戶籍證明。
2、證明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何時何地與何人辦理結婚登記,雙方至今是夫妻關系;因結婚證丟失,同意前去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單位蓋章。由本人的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勞資部門出具。沒有人事、勞資部門的單位可由代管人事檔案的部門出具;軍人由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城鎮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的主管部門出具;農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員會出具;出國人員由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
3、查檔證明。內容:檔案字第號、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結婚證字型大小及登記日期和承辦機關全稱,出證部門蓋章。由婚姻登記檔案的存檔部門,根據原婚姻登記檔案的記錄如實出證。
4、雙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紙合影像片三張或二寸單人像片各三張。
5、個人聲明。用16開紙寫明申請補辦原因、理由、用途,並表明丟失的結婚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自負,簽字並按指紋;
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流程是什麼
1、首先辦理該證明必須在 戶口所在地 的民政部門辦理,如果戶口在鎮上或者村裡可以到縣里民政局辦理,如果在市區則去市裡民政局辦理即可。辦理證件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兩個證件。
2、戶口本需要復印戶主和申請人兩張單頁,這里一定要注意戶口本的准備工作,裡面的單頁一定要帶齊,然後戶主那頁一定要兩個章才行,如果少一個章要提前去戶籍科補蓋,有很多老戶口本都漏蓋了一個章。
3、將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好後需要簽字然後現場寫一份書面申請,幾分後就辦理好了 單身證明 ,該證明的時效性按當地的規定執行。
以上是我為大家介紹的關於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需要什麼材料以及無錫外地人開婚姻證明流程是什麼的全部內容,看過之後我們應該對於如果開具婚姻證明有了一些了解吧,我們需要准備好以上為大家的相關材料,到有關的部門進行申請辦理。
② 查檔證明在哪裡開
檔案證明在哪裡開,要看是開什麼檔案。
1.如果是房產檔案,需帶上你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去當地的房管局找工作人員,就可以開房產查檔證明了。
2.如果是婚姻檔案證明。這個證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你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詢後,登記處出具。但是我國婚姻檔案是從1985年開始的。如果是1985年以前登記結婚的,就找不到檔案。
法律依據
《檔案法》第十九條 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少於三十年,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多於三十年,具體期限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檔案館應當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的目錄,並為檔案的利用創造條件,簡化手續,提供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組織持有合法證明,可以利用已經開放的檔案。
③ 補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去嗎
1、身份證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2、戶口簿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3、結婚證換發結婚證的需提供原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無需提供此材料4、結婚登記記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查檔證明);5、照片雙方三張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1、身份證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戶口簿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3、結婚證換發結婚證的需提供原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無需提供此材料
4、結婚登記記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查檔證明);
5、照片雙方三張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一) 需要申請補辦手續,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根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規定: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
(二)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並出具《夫妻關系證明》。需要說明的是《夫妻關系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於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④ 結婚證查檔證明怎麼開
你好。你所說的應該是婚姻檔案證明。1這個證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你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詢後,登記處出具。2我國婚姻檔案是從1985年開始的。如果是1985年以前登記結婚的,就找不到檔案。3如果是1985年到1990年登記的檔案一般存放在你們本縣或本區的檔案局。4如果檔案在檔案局的因由檔案局出具婚姻檔案證明。
⑤ 結婚證查檔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這個證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你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詢後,登記處出具。如果檔案在檔案局的因由檔案局出具婚姻檔案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⑥ 補辦結婚證查檔證明在哪裡開
補辦結婚證查檔證明在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⑦ 結婚證查檔證明在哪裡開
摘要 1.這個證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你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詢後,登記處出具。
⑧ 補辦結婚證查檔證明怎麼開呢
補辦結婚證查檔證明在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