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一、結婚登記申報資料1、雙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由戶口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2、當事人個人檔案所在地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須和身份證、戶口簿一致);3、婚檢報告(指定市婦幼醫院);4、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原件);5、喪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開具喪偶證明(必須寫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並蓋章)結婚登記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書須知夫妻雙方一起到區登記機關辦理,並遞交下列資料:1、曾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查檔案出具證明;2、雙方遺失《結婚證》原因的書面證明,並由單位證實蓋章;3、有效身份證件;4、2寸雙人合影2張或單人l寸照各2張。二、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一:居民身份證;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三:婚姻狀況證明;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三、結婚登記辦理條件和對象1、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有一人戶口在本區。2、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完全自願,親自到現場辦理登記手續,不許他人代替。3、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同時必須遵守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計劃生育政策。4、身體健康,不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和暫緩結婚疾病。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證和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婚檢報告;若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原件。如有疑問,歡迎到華律網進行律師咨詢。
2. 登記領結婚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3. 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證件
婚姻登記需攜帶以下證件:一、婚姻雙方身份證原件。結婚雙方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無需攜帶復印件。二、結婚雙方戶口本原件。如為集體戶口,到所在單位到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並加蓋公章,以及自己的集體戶口原件。三是婚姻雙方的合影。4.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資料
男女雙方領結婚證需至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處提交以下材料:第一、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結婚證照片第二、填寫好的結婚聲明。提交聲明後,貼上照片,打上鋼印,即可以領取結婚證了。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樣式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5.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材料如下: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6. 婚姻登記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7. 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資料
結婚登記需要帶以下資料:
1、戶口簿,身份證, 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雙方大二寸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
婚姻登記是指戀愛的男女之間,為了實現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經國家婚姻登記機關核准,取得結婚證的行為。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民政部一直在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這項工作被公認為有效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的重要屏障,民政部表示,待全面實現聯網後,無論居民在哪個省市登記結婚,其他省市都能查到。而目前由於這一功能尚未實現,出現了不少人異地重婚,騙婚的案件。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8. 領結婚證要准備什麼材料
第一,男友雙方需要提前准備好身份證,身份證必須是有效期內的才行
第二,男友雙方家庭的戶口本,結婚也是需要在戶口本其中一方歸屬地進行登記的
第三,男女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身份證的復印件兩面都是需要復印在同一面上面
第四,男女雙方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需要復印戶口頁和結婚本人的那一頁
第五,准備好這些基本資料以後,就去登記處,領取窗口號碼,領取結婚證明的表格
第六,最後就是在辦理結婚證的工作人員指導下填寫資料,然後簽名按手印就可以領取到結婚證
9. 婚姻登記需要什麼資料
婚姻登記需要的資料就是男女雙方的那個身份證以及男女雙方的戶口本以及一寸的照片,然後去到婚姻登記所然後填寫資料之後就可以登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