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財產轉到孩子名下有用嗎
離婚的時候可以把財產放到孩子的名下,但放到孩子名下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夫妻雙方都同意。不然的話,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悄悄地把夫妻共有財產全部都過戶到了孩子的名下,這等於是在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是轉移給了孩子也是不行的。
【法律分析】
父母離婚,父母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子女亦無權取得父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除非,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監護其財產,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贈與的財產,父母對於未成年人的財產,有法定的監護義務除非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財產損害,應當予以賠償。父母離婚後,取得未成年人監護權的父方或母方,應當履行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義務保護其人身、財產安全。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貳』 離婚之前,老公將存款轉給孩子名下,離婚能分到存款嗎
離婚之前,老公將存款轉給孩子名下,離婚是可以分到存款的。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雙方是平等的。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男女平等。
(2)婚姻財產轉移到女兒名下怎麼辦擴展閱讀:
離婚財產分割介紹如下: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先起訴不等於必須在財產分割方面做出讓步,二者沒有必然聯系。
實踐中還比較常見的一個誤區是一方出軌,另一方起訴就會判離婚。由於一方出軌,夫妻雙方在對離婚問題談判未達成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就只能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叄』 婚內財產轉移給子女,離婚時怎麼辦
法律分析:想要知道離婚前財產轉給孩子,是不是屬於財產轉移,首先我們要知道財產轉移的概念。財產轉移:是指一方將財產轉移到另一處隱藏起來,其目的是要將違法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占。而如果是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行為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所以,這種婚前財產轉移給子女不算做財產轉移。婚姻法規定,我們國家實行夫妻財產共同制。除非有書面約定,否則夫妻任何一方掙的錢都是夫妻共同擁有,不分彼此。夫妻一方為了家庭生活、工作經營的共同開支,可以有權單方處理。如果其中一方單方處置財產,這就侵佔了夫妻另一方的財產份額。當被侵佔的一方發現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回屬於自己的那半份份額,而屬於那半份財產,則屬於自願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肆』 夫妻離婚後怎麼把房子歸到孩子名下
夫妻感情的破裂,有時候就意味著婚姻的結束,夫妻兩個人的離婚,就意味著需要對夫妻之間的財產進行分割,例如,房子,車子,以及存款,同時也會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如果在離婚的時候想要把房子給孩子,應該怎麼處理呢?
夫妻離婚後怎麼把房子歸到孩子名下
夫妻共同財產與孩子無關,但夫妻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共同贈與孩子。
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會出現問題的是:房產登記的是一方或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於希望盡快離婚的目的便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辦理房產過戶給孩子的手續時房產證上登記名字的一方反悔,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只能起訴解決。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
1、賣方要配合買方進行產權調查。包括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詳細簽訂房價,付款方式,交房時間和定金多少。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中介公司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較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①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買賣合同(原件); ③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夫妻共同財產與孩子無關,但夫妻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共同贈與孩子。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
(華龍網綜合)
『伍』 夫妻雙方鬧離婚,男方把房產轉到了子女名下,女方還能分到房產嗎
女方是沒有辦法分到房產因為現在的房產已經屬於子女了,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女方是沒有辦法分房子的,什麼叫做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的工資單位分發的各項津貼,以及其他額外收入,這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夫妻兩人共同經營企業,那麼企業的收益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共同購買的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這個時候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轉移到子女名下,那麼這些房產該怎樣計算?要知道轉移到子女名下的時候,夫妻要共同簽字的要不然也是無法轉移的。
直接把所有的房產都給了孩子,父母直接分家裡的現金,這是對孩子的一種保障其實我認為這種方法是可行的。當然了還是在這里要勸告大家,結婚的時候最好有婚前協議作為保障這才是最方便也最能解決矛盾的一個簡便方法。
『陸』 夫妻財產轉到子女名下之後,還可以分割嗎
無論是把存款打入子女名下的賬戶,還是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這些財產轉到子女名下之後,都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不能撤銷這些贈予,這些財產就已經屬於子女所有了,父母離婚時就無權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
當然,贈予情況也要根據實際來判斷是否合法,如果是在違法法律的前提下進行的行為,那麼屆時可以對這些贈予財產提出重新核定,大多數夫妻財產轉到子女名下,都是符合規定的。
『柒』 夫妻一方擅自轉移財產到子女名下
夫妻一方擅自轉移財產到子女名下
夫妻一方擅自轉移財產到子女名下,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離婚的時候都會把自己的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想通過這種方法來隱瞞自己的財產。為大家分享夫妻一方擅自轉移財產到子女名下。
這種行為屬於轉移隱瞞財產的行為,離婚時需要分割。
【法律依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將財產轉移給子女
父母將共同財產轉到子女名下,這必須是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如果是父親或母親的單方行為,則該民事行為無效。屬於前者,當夫妻二人離婚時,父母就不能再分割這一部分財產了,因為這一部分財產己屬於子女所有;如屬於後面一種情況,則可以分割該財產,因為單方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子女的行為無效。
夫妻雙方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一定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已實際交付了該財產,才具有法律效力。如贈與的是金錢,以交付給子女為准。交付了,父母就無權撤銷該贈與了。如贈與的是房產,一般以過戶為准。過戶完成,父母也無權撤銷該贈與。如子女尚未成年,父母離婚了,任何一方監護人都無權在不徵得小孩同意的情況下處分他們的財產。就算在子女同意的情況下處置了他們的房產,換回的錢也只能用於子女的開銷上,不得挪作他用,否則也是違法的。如果子女已成年,他們可以自由處分屬於他們的合法財產。
夫妻離婚財產轉到子女名下是否違法
夫妻離婚財產轉到子女名下不違法。財產轉移是指一方將財產轉移到另一處隱藏起來,其目的是要將違法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占。而你是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行為並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所以,你的轉移跟前者是有區別的,不算違法行為。
不過按照法律規定首先是要通過你們雙方協商確定的,協商不成可以訴請法院判決。因此,你沒有經過協商就單方擅自將財產過戶到子女的名下,還是要經過男方確認後才能生效。
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和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除了可以要求對方給予適當的精神損失的賠償外,財產的分配還要得到法律的照顧。第四十六條和第三十九條的原文如下: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子女接受贈與的財產應屬於其個人財產。未成年人屬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其財產往往不能親自進行管理、收益與處分。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應保護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由於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應屬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老婆私自將婚後的房產轉到兒子名下合法嗎
婚前的'房,婚後追加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准,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於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後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捌』 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到孩子名下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經過對方的同意給孩子不算轉移財產;如果是私自轉給孩子算轉移財產。如果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對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玖』 夫妻雙方離婚,一方怎麼把財產合法轉移給孩子
您好,這種做法除非是經過對方的同意,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否則的話,即使轉移給了孩子也是侵犯到當事人的財產權,因為本身夫妻財產分割就與他人都是無關的。這個問題你們夫妻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自行協商,在離婚協議里自行約定把財產給孩子的話是可以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