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法典規定空白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嗎
《民法典》規定空白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法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效力待定;無權代理人所簽訂的合同效力待定;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② 合同法空白合同怎樣規定
法律分析:空白合同條款有與現行法律違背,肯定無效。空白合同,是指合同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體權利義務內容的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後,但是合同內容中的權利義務等條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寫空白內容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③ 空白合同怎麼簽
在空白合同上簽字的效力是:若合同滿足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等條件的,合同依法生效。不符合前述條件之一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④ 簽空白合同怎樣留證據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空白合同是不能簽的,所謂合同,就是雙方或多方就某些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所簽訂的書面文件.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必須是雙方或多方共同意願,所有條款必須合法。書面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再增刪一字一句,要增刪修改條款,必須共同協商補充協議。所以空白合同是不能簽字的,合同條款都沒有,雙方各執一份空白合同,雙方各自按照自己的意願寫上條款,還怎麼是合同?至於如何弄到證據,空白合同就是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⑤ 空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法律分析:空白合同不一定導致合同無效。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空白合同中簽名,表明其已授權他人對合同上的其他內容進行補充填寫。屬於明知在空白合同上簽名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仍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採取隨意、放任的態度。如果未提供證據,證明當時簽訂合同之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那麼合同應該認得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成立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⑥ 如果我可以證明簽的是空白合同呢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內容主張合同無效,但是單位應當向你支付相應的工資,而不屬於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無效合同與事實勞動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無效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付出勞動的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在事實勞動關系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因此,在勞動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沒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義務。
⑦ 空白合同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空白合同由於沒有合同內容,並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空白合同無論多久,都不具法律效力。合同一方將留有空白內容的合同交於合同相對方的,應視為對合同內容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簽訂合同時權利義務內容應當填寫完整,並盡量採取面簽的方式,盡量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後將合同交給對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即無論對方在空白合同上填寫什麼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