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跨國婚姻辦理離婚,需要准備的材料是什麼呢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的,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㈡ 辦跨國婚姻應該走怎樣的程序
A 跨國結婚登記審批手續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B.中韓國際婚姻原有制度是必須先在中國進行結婚登記以後,才可以在韓國進行婚姻申告.
自2003年9月以後,中韓國際結婚手續簡化了,新制度可以自己選擇先進行結婚登記或申告的國家,沒有順序規定.結婚當事人可以選擇在中國登記結婚,也可以選擇在韓國登記結婚,
如果先在韓國登記結婚,拿著韓國頒發的韓中兩國國民結婚公證書,即可以在中國的戶籍主管部門變更"婚姻狀況" 。「 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要經過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已婚」,同時你要自己列印一張「戶口本上已婚紀錄的確認證明」並請派出所加蓋他們的公章,因為你的戶口本中並不能體現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國籍等相關信息,所以這份文件要寫清:某某(中國人)和某某(韓國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已在韓國登記結婚,現根據境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韓方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將我轄區公民某某的婚姻狀況一欄更改為已婚,特此證明。一般派出所還會同時列印一張你的「常住居民登記卡」出來給你,上面明確記載著你的婚姻狀況變更的時間。
我老婆是韓國的 哈哈 祝你幸福哦
㈢ 跨國婚姻如何辦結婚證 跨國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自願前提,到中方公民戶籍所在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證。
中方公民需要出具身份證,戶口簿,兩人合影證件照片幾張,離婚再婚的,需要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
外方公民需要有效護照,當事人所在國家出具的無配偶公證書。
㈣ 跨國婚姻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
跨國婚姻問題比較復雜,由於各國的風俗不同,各國對結婚和離婚的法律規定也不同。因此,有意與外國人締結婚姻的人,應該熟悉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並注意下面一些問題:
(1)首先要熟悉有關法律。
跨國婚姻的當事人可能是不同國籍的人或者雙方雖然是同一國籍,但結婚或離婚地在外國,這時就需要了解所在國國家的法律,否則,就有可能出現「破壞婚姻」(即在一國是合法婚姻或合法離婚,在另一國則屬於非法婚姻或尚未離婚)。
(2)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法律。
各國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適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導致不同的結果。由於法律的有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當事人只要適當地改變行為地點或訴訟地點,所適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對自己最有利。
一種作法是選擇行為地,即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國家締結婚姻或提出離婚。另一種作法是選擇法院地,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婚姻時,一般就要通過法院來解決。法院在通常的情況下是按照本國的法律審理案件的,但在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則不盡然。
當有數個國家的法律都可能得到適用的情況下,大多數國家都有一套專門的處理規則。這種法律選擇或法律適用的規則就是國際私法(又稱沖突法)。法院按照這套規則在涉外婚姻的案件中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被選定的法律為「准據法」,它是直接規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實體法。
由於各國的國際私法各有不同(例如有的國家規定離婚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有的則規定適用法院地法),所適用的實體法有異,其結果也存在差別,因此,在當事人了解法院地國的國際私法後,完全可以選擇理想的法院地提起涉外婚姻訴訟,使自己的權益得到實現 。當然,無論以何種方式選擇法律,都要一秉善意,以免使其行為無效。
(3)判決的承認和執行。
當一國法院作出的判決可能需要在另一國執行(如支付撫養費、夫妻財產的分割等),當事人事先就應當考慮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事出有因後能否承認和執行。否則,再好的判決也是一紙空文。各國對於承認和執行外國法律判決(包括裁定),條件不盡一致。
從我國與外國締結的司法協定來看,我國在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條件是:作出判決的法院依其本國法有管轄權、作出判決的法院是依本國國際私法選定準據的、判決已經生效、被訴方得到合法傳喚以及判決的執行無損於我國的主權、安全和公共秩序。
跨國婚姻是有利有弊的,我們應該辯證的看待這樣一種婚姻關系。同時對於當事人而言,也應該多了解一些其中的注意事項,這對保護自身利益是很有幫助的。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先向律師365網站的在線律師進行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會幫助你解決問題的。
㈤ 跨國婚姻需要的手續
跨國婚姻需要的手續: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和經過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㈥ 越南人嫁給中國人要辦什麼手續
拿雙方的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未婚證明,無犯罪證明,去翻譯,然後公證,給雙方領事館蓋章確認,然後到民政局涉外婚姻處登記就可以了。費用大約總共一萬多塊就行!
㈦ 跨國婚姻需要做些什麼准備,有什麼注意的問題
還是嫁到國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