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婚先孕女方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雙方直接分開即可。未辦理婚姻登記不存在離婚問題孩子未滿2周歲原則上判給女方,由男方支付撫養費。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共同共有分割。具體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請求法院對財產分割以及子女問題作出判決。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誰來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九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第二款「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
㈡ 未婚先孕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你說你未婚,你懷孕了,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其實這個現象,如果你們兩個相親相愛,而且兩個人都同意,結婚,那你就要跟父母溝通和交流,跟父母說一下,你們的想法和你們的心裡,跟父母說一下,你們倆人的感情,既然未婚先孕,那就要做好思想准備,要跟父母好好的溝通和交流,因為父母是你們最親的人,應該最理解你們的人,只要你們能和和氣氣的跟他說說你們的現實情況和想法,我想父母會同意你們結婚,因為愛情和感情是你們進入婚姻的基礎,既然你懷孕,這也是為你們的婚姻填了一個很好的信號,所以如果你們兩個感情好,而且都同意結婚,那我想你們的父母會給你們祝福,也會理解,也會同意你們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
㈢ 未婚先孕父母不同意該怎麼辦
打掉孩子。
不知道你的年齡有多大,未婚先孕,你准備好了嗎?
你有錢養孩子嗎?
你生下來孩子以後,那個男人能娶你嗎?
娶你了,皆大歡喜;不娶你呢,你一個人能獨立把孩子養大嗎?孩子在缺失父愛中長大會快樂嗎?你會快樂嗎?你一定要想好,這不是任性的事情,你如果沒有能力給孩子幸福,就不要把這個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陪你遭罪啊!
你理性一點吧,有了婚姻保障,再生孩子,或許會更幸福一些!三思而後行哦
㈣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但是你懷孕了,該咋辦
法律分析:
懷孕了父母不同意結婚處理方法:父母不同意結婚時,可以先與父母溝通,爭取父母的理解;如果溝通不了,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相關機關登記辦理結婚手續。中國實行婚姻自由,父母無權干涉。男女結婚必須完全自願,任何一方不得強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干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衍生問題:
未婚先孕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未婚先孕是不違法的。我國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雖然未婚先孕不違法,但是未婚先孕牽涉到許多問題,例如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以及孩子的撫養等等,建議雙方可以盡快辦理結婚登記,保護孩子以及維護女方的合法權益。
㈤ 女朋友未婚先孕,女方父母卻不同意,該怎麼辦
女朋友未婚先孕,女方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我認為有如下幾種原因:
1.你們之間差距太大,生活在一起不會幸福。女孩現在被愛情蒙蔽了雙眼,女方父母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判斷你們不適合生活在一起,與其婚後蛋打雞飛,不如趁早快刀斬情絲,這樣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生活背景大相徑庭的兩個人,可能會因為新鮮刺激互有好感,可真要組建家庭生活在一起,天長日久,三觀不合,生活習慣也不一樣,只會痛不欲生,而離婚又是一件傷根本的事。
㈥ 未婚先孕,女方父母不同意,該私奔嗎
勸你善良!!!你會毀了兩個人的人生!
沒有得到父母祝福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一個親戚家閨女,職高畢業。18歲的年紀,遇上了她覺得對的人,父母因為男方家庭原因堅決不同意(一方面是經濟基礎,另一方面空間距離隔的遠父母不想孩子遠嫁),矛盾日益激化。女子被關在家中多日,沒收手機,女子假意屈服,卻伺機逃走,與心上人遠遁他鄉,所謂私奔。
女子父母心急如焚,組織動員所有人員找尋女子,無果。後報警,身份信息查到住房記錄,找到二人。男方被揍,被警告知不得再與女子聯系糾纏,女方被帶回。
女方回家後發現已珠胎暗結,已有身孕。溝通,無果。醫院墮胎。
後經年,父母安排相親,女子嫁做他人婦,車房齊全,日子豐足。只不過婚後5年無孕,查,恐再無法生育了……
不想多提,所以寫的很粗略。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的身體,真的很脆弱,別這么不愛惜自己。
如果你是男孩子,你以為你真是愛她嗎?你愛她你連最基本的保護都不給她?讓你們在沒有任何准備的情況下就妄想迎接第三個生命的出現?
你害的不是你們兩個人一生,加上懷著的,是三個人。
作為過來人,我覺得還是要分情況看的。
先簡單的分享一下我的故事,我當時就是未婚先孕,也私奔了(在談戀愛的時候就私奔了),但後來跟父母有聯系,他們說好歹也讓他們看一下男的長什麼樣,當時也是因為懷著孕心情時好時壞,又覺得那樣太對不起父母了,最後還是領著當時得男朋友回家來了,結果可想而知,父母死活不同意,因為前任確實各方面都不太行,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跟著,或許因為愛情吧。
如果父母不同意的點是這個人看起來就不怎麼好,而且通過他們的了解人品也不怎麼樣,那還是不要私奔了,畢竟父母經歷過的,看到過的比我們要多得多。
如果是未婚先孕僅僅讓他們丟人了,你又特別特別愛對方,那就可以私奔,但是所有的後果你都要想到,並能承受的住。
不用私奔,只需偷拿戶口本,身份證,兩人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記即可。有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父母反對也沒有辦法。
不應該,現在的 社會 只要兩個人真的想在一起那就用行動證明給父母看,父母不同意總有理由的,努力證明給家人看就好了,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
好好商量,拿點誠意出來,不要覺得女方懷孕了,就該受制於人。本來女方在這個事情上就是弱者,肯定會反復去考慮問題,。你說女方家賣女兒,但是他們也沒有問你要禮金,只是說這樣未婚先孕對自己女兒不好。。女方父母不會去考慮你的利益只會考慮自己女兒的利益,就像你父母也只會考慮你的利益一樣。如果你真的愛她,就給足夠的誠意,讓他父母感覺到自己的女兒嫁給你會幸福,。說白了就是一個安全感。
私奔真的是一個很美好的想法,真的太美好了,如若遇見那個喜歡的人,我猜,所有人都想過要私奔吧,去一個誰都不認識的地方,然後重新開始,就你們兩個人。
然後現實就是,所有的幸福都建立在基本的物質基礎上[笑哭]
作為女方我認為自己應該好好的看待這段 情感 ,如果認定對方值得託付應盡可能和父母溝通說服父母,畢竟未得到父母認可的婚姻是殘缺的;作為男方,一個今後家庭的一家之主要是通過私奔這種極度極端的做法去獲得婚姻,今後在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也很難有所成就,在走極端方面並不是每次都能輕易成功。
不建議私奔哈,如果真的愛她,想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可以好好跟她父母商量。作為男方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好兩個家庭的關系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各方面都要大方得體一些。了解一下為什麼不同意,然後努力一下吧!祝你們幸福喲!
婚姻是自由的,父母只能建議,無權干涉,家長不願意只能說你們暫時得不到她們的祝福,沒必要私奔的,對吧,婚姻是你自己的事情,父母願意不願意你都可以領證
婚姻問題,畢竟是二個家庭的問題……還是那句古話,不聽老人言 吃虧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