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干涉兒女婚姻怎麼處理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貳』 父母干預孩子的婚姻犯法嗎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般是不會構成犯罪的,但如果採取暴力的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就會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叄』 父母嚴重干涉子女婚姻,會給子女帶來哪些負擔
會很嚴重的導致孩子婚姻不幸福,所以父母千萬不要插足子女的婚姻。
以上就是我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還有別的意見,可以在下方留言區一起討論交流哦。
『肆』 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怎麼辦
「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
01
這句話我想很多已婚人士都深有感觸,原以為結婚是給愛情多一重保障,但在相濡以沫的相處中你們會莫名發現,生活中平添了很多障礙,而其中設置障礙的人就有我們的父母。
中國的父母很喜歡干涉子女的生活,你的穿衣打扮他們要管,你什麼時候結婚生孩子他們也要管,而且樂此不疲。
父母們往往喜歡用這句話來實現對你的控制:
「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都多,我能害你嗎,我還不都是為你好。」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02
檸檬說兩個案例:
第一個案例的主人公是我的遠房表妹和她的婆婆。自打他們住一起後,幾乎每天都吵架。
根源就是她婆婆什麼事情都有話說,今天說你穿得衣服不好看,明天說你們年輕人都邋裡邋遢,而且還都挑在她老公不在的時候說。而婆婆說的最多就是二胎這件事,他們不想要覺得壓力大,但是婆婆天天催,還慫恿家裡的親朋好友一起催,就好像你不生二胎就是不孝,就是犯罪!
這真的是為孩子好嗎,真正的為你好難道不是你覺得好才是好嗎?
第二個案例是我看的一個情感調解節目裡面的。說的是一個姑娘結婚後跟丈夫一切都是AA制,把彼此的生活分的特別開。到什麼地步呢?比方說她這個月有半個月不在家,那這半個月家裡的電費就不能算她的。
而讓姑娘做出這個決定的就是她媽媽,她媽媽傳授給女兒很多所謂的「婚姻寶典」:
比如不能天天跟丈夫在一起,要不然彼此都會膩的;財務必須要分開,不能讓他占你便宜;老公說什麼話聽聽就算,不要在意等等……
當時的嘉賓都驚了,問這位媽媽,你也是這么和你老公相處的嗎?她說不是。嘉賓又問,那你為什麼這么教你女兒呢?這位媽媽說出了那句經典的名言:我是她媽,我這都是為她好。
但如果真的是為她好,好好的小夫妻至於要上情感調解節目來化解矛盾嗎?
03
這里,檸檬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說一句:很多父母只是打著愛的旗號來實現自己控制的目的,他們本質上並不是為你好,也不是為你的婚姻好。
檸檬舉一個例子好了,比如說原本跟你形影不離的閨蜜突然有一天談戀愛了,不再跟你聊天逛街了,她男朋友一個電話她轉頭就能丟下你,這個時候你會不會有種隱晦的想法「他們要是分手就好了,她要是沒談戀愛就好了……」
這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但是很多父母就存在這樣的心態,他們希望你依舊像以前一樣依靠他們,而不是把其他人當作最重要的人,所以總是忍不住頻頻插手子女的生活。
大家都聽過「個人邊界」這個詞,我們需要跟他人保持距離,不讓其他人控制影響我們。而血緣關系絕不是跨越個人邊界的理由。
很多時候「我是你媽,我是為你好」給人的只是一種令人窒息的控制感,而不是被愛的感動。
如果你的父母也在用這種方式干涉你的婚姻,我希望你能夠堅持主見,明白父母跟你的界限。如果你一直生活在他們給你織就的包圍網中,那麼你將永遠被控制、被影響,活在自我矛盾的世界裡。
如果你覺得檸檬說的有點道理就給我個贊吧,如果有類似問題可以私信我哦!
『伍』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陸』 當父母介入自己的婚姻、感情該怎麼辦
其實很怕的一個原因就是父母不願意
如果父母不願意,做孩子的一方面要考慮父母的意思,另一方面有喜歡對方,孩子是左右為難。
最好的就是說服你的父母,強調你戀人的優點
讓戀人多去看看父母。逐漸的一點點的溝通。
如果你們貿然的結合的話,得不到父母的祝福,會是很尷尬與不幸的
最後祝你幸福
『柒』 很多父母會介入自己孩子的情感生活甚至還會阻撓,戀愛應該聽父母的意見嗎
同時確實也存在著一些父母,他們並不是太多的看你們之間感情的深厚,而太過於看重物質條件。所以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就需要你自己內心的觀點來堅定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確實有時候父母的意見對於你的選擇其實只是一個輔助,但是卻起著很大的作用。希望大家都能夠聽從自己的內心,選擇自己最合適的人,不要過分依賴父母的意見,也不要把父母的話當作耳旁風。
『捌』 男方父母插手子女的婚姻,該怎麼辦
男方父母不插手婚姻 男方沒有多少會結婚 都是父母不停的催 基本都是父母出錢出力 男方女方都一樣,沒幾個喜歡結婚 之前到處都是女方抱怨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是流氓 說明男性結婚的意願很少 如現在每年結婚一千萬對 然後每年離婚七百萬對的情況 是多少父母被賠的血本無歸 現在的中國強行抬高女權不過是折騰了一個異形社會而已 全世界經過幾千年來千萬億人民的發展經驗總結形成的社會被扭曲 一個家庭的形成屬於哪一方的付出 結婚男方的彩禮 衣食住行屬於哪一方的付出 男方的父母是男方付出的代價承擔 女方一百個有九十個以上都是和男方父母發展成仇人關系 哪裡還有承擔 女方父母的照顧是女方負責了 都是付出的是不是男方在承擔 一百個
女性沒有成家的時候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沒有承擔自己父母的意識 索取收獲不思付出是大部分女性的天性 現在整天都是女性給男方生養孩子的抱怨 那麼請在孩子長大的時候自己消失 孩子是女性自己給別人生養的 與你自己有何關系 請記住:全世界人類千萬億經過幾千年發展的經驗不是空穴來風 沒有理由
『玖』 父母用強制性手段干涉兒女婚姻,該怎麼辦急急急…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拾』 父母干涉的婚姻。做兒女的該怎麼辦
你可以跟自己的父母說,你們要來住,是應該的,父母和子女本來就應該住在一起。我和我男朋友結婚了,他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他們也應該來這住。你們從小就教育我要孝順父母,所以說我公婆跟你們是一樣的,我是誰也不能偏袒。你們有的他們也要有,他們有的你們也不能沒有。我們現在這住的地方太小了,暫時還住不了6個人,但你們相信我,以後一定把你們都接過來住。
關於小孩的問題,到時候你就自己盡量帶,實在忙不過來的時候,在把小孩送去給老人帶,但是你不要把小孩總是給一方的父母帶,要讓雙方的父母輪流帶。總之你在你父母和你公婆之間一定不能偏袒哪一方,一定要公正對待。
我是覺得了嘛,你還是先和你男朋友商量一下關於以後的父母的贍養和小孩的撫養問題,等你們商量好了,你們把雙方的父母找在一起,跟他們說一下你們的想法,看一下雙方的父母有什麼問題,你們好解決。不要拖到結婚了以後,到時候更麻煩。這些問題你婚前不解決,不管你換多少個男朋友,到時候還是會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