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法對現實生活有什麼樣作用
婚姻法 是對 婚姻的一種保證 和 婚姻的基本底線,如果你的婚姻很正常的話 那你這輩子基本上用不到婚姻法,
在婚姻法中 多屬的條款都是針對女性制定的 因為女性是弱勢群體嘛!~婚姻法也可以算是 女性的保護法,
㈡ 新婚姻法對男人有什麼好處
沒有什麼好處,新婚姻法更符合時代的需求,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舊的婚姻法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如果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而沒有那些欺騙爾虞我詐,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都一樣?如果結婚就是奔著那點共同財產去的。試問婚姻能長久么?跟一個同床異夢的人一起生活該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㈢ 結婚給女性帶來了什麼
結婚能給女人帶來什麼好處?
一、結婚可以讓愛情更長久
很多人都會發現談戀愛的時間越長,彼此的新鮮感就會變得越來越淡。雖然兩人沒有什麼矛盾,但是看著曾經美好的愛情,走上如今的僵局,心裡會不甘心。但是如果在這時候,雙方的角色發生變化,從男女朋友變成夫妻,那就會產生另一種新鮮感,同時還會產生一種責任感,而這段美好的感情也會因此而延續下去。
三、生活更有規律性
相信大多數人在自己一個人住的時候,都會比較隨意、任性,好長一段時間都不願意給自己做一頓飯,方便點都會在外面吃,一到周末都喜歡賴在床上不起來。但是在結婚之後,即便自己不吃飯,都會想著給自己的愛人做一頓好吃的,自然而然兩人都注視對方的生活規律了。而這種管束只有夫妻才能產生,如果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就會覺得對方干涉到自己,引起對方的不滿。在婚後,很多一個人懶得去做的事情,婚後都會熱情的去完成。
㈣ 婚姻法的本質屬性
婚姻是為當時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的結合.這種結合形成了一種特定的社會關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圍的親屬所構成的生活單位.
婚姻家庭關系是以兩性結合為前提,以血緣聯系為紐帶的社會關系.社會性是它的性質,自然性是它的特點.
1、婚姻家庭的社會性
婚姻家庭關系的性質是由當時的社會生產關系所決定的.婚姻家庭關系還受當時的上層建築各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如道德,它是一種調整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行為規范,是評價人們行為的是非、善惡、美醜的標准.可通過輿論發揮作用.
2、婚姻家庭關系的自然性
婚姻家庭關系是特殊的社會關系,生理學和生物學的某些自然規律必然會對婚姻家庭關系發生作用.具體表現為: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關於禁止結婚條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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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的性質
婚姻家庭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體,其性質具有雙重屬性,自然屬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會屬性則是婚姻家庭性質的決定因素,也是其本質屬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是指婚姻家庭賴以產生和存在的自然條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蘊涵的自然規律.這是婚姻家庭獨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與其他社會關系區分開來.
(2)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
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是指決定和影響婚姻家庭的社會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會要求.這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
3、婚姻家庭法的特點
(1)廣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適用於一切公民的普通法,關繫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調整范圍極為廣泛.每個自然人無論性別、無論年齡,都不可避免地與婚姻家庭發生聯系.
(2)倫理性
以兩性血緣為基礎的婚姻家庭關系,既是一種身份關系又是一種倫理關系.
(3)強制性
當一定的法律行為如結婚、離婚、收養等實施時,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當一定的法律事實如結婚、離婚、收養等發生後,其法律後果由法律預先規定,當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變.
201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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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學習婚姻法心得體會
新婚姻法它反映並解決了這些年來出現的新情況與新問題,所以是適應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的需要的。其總的精神是保障婚姻自由、倡導建立和睦相處、彼此友愛的新家庭,以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與道德觀念,使全體人民心情舒暢地投身四化建設。
新的婚姻法進一步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男女平等是新婚姻法的一項重要原則,新的婚姻法很好的體現並加強了男女平等原則;雖然新婚姻法與過去相比完善了許多,但仍然有些需要改進的地方,比如對第十二條,若沒有做公證,即使有承諾,該承諾也是無效的,還有一方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給賣了,另一方很難追回來,另外,若是父母買的房子,那麼婚後是否會導致婚姻關系的不穩定呢,這也是值得思考的。
㈥ 新婚姻法對女人的好處,新婚姻法有什麼好處
提起新婚姻法對女人的好處,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新婚姻法有什麼好處,另外,還有人想問新婚姻法出來,女人結婚還有意義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新婚姻法對於女性的的利弊在哪兒,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新婚姻法有什麼好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婚姻法的變動:
一、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針對生活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此次新婚姻法頒布在總則中增加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將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責任一章,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對重婚的,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自訴;機關應當偵查,應當提起公訴。修改後的婚姻法在離婚一章中明確規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應准予離婚。修改後的婚姻法還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增設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新制度新修改的婚姻法與以前的婚姻比,增設了許多新的婚姻家庭原則和制度,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制度便是其中的一個。新婚姻法頒布後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新婚姻造成大量女性不婚。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修改後的婚姻法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請求撤銷該婚姻。
三、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更明晰
新婚姻法出來,女人結婚有意義。新婚姻法對女方的優勢。
1、所謂新婚姻法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能觸及女人的利益,或說上很多女性有意見的條文是第5條、第7條、第10條。結婚多久彩禮不用退回。
(1)第5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自然增值是指在財產所有人擁有的財產因所有人以外的變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現的價值增長狀態,財產所有人在此一狀態的發生過程中並未起到任何積極推動的作用,即財產所有人並未將原有財產投入到價值再生產的過程中,財產增值的原因是由於外在的因素造成。例如商業中心地段的不動產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強而增加的價值;擁有的古玩隨著收市場的繁榮而價格上漲;持有的股票因公司業績優異而價格上揚等。根據該規定,增殖部分為個人財產。
(2)第7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條文充分體現了「誰家的孩子誰家疼」,在我國中,大部分家庭,要買房子,都是父子二代或祖孫三代甚至是更多代花的錢去購買的,在只有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登記在其子女的名下,如果僅是因為在兒女婚內買的,登記兒女名下,兒女要離婚,尤其是短暫的婚姻,其配偶要求分割一半,這樣是很不合理的。新婚姻法對女方有利嘛。
(3)第10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並在銀行,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該條文引起的爭議也比較大,但是根據我國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並在銀行,那首支付方已經取得了所有權。配偶參與還貸,這只是債務問題,並不會引起物權的變動。
2、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來後,表面上影響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這些條文都是可以通過實際活動去改變的。如第7條可以婚後加名,也可以自己出一部分的錢。第10條,也可以在房時出部分首,或者是婚後添名。
3、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所遵循的原則是婚姻不會帶來財富,財富是要夫妻雙方共同創造的,使得婚姻回復純粹。總的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以上就是與新婚姻法有什麼好處相關內容,是關於新婚姻法有什麼好處的分享。看完新婚姻法對女人的好處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