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跨國婚姻需要什麼手續
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如遇到跨國婚姻離婚,應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一方出國後,在國外不能回國,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中國夫婦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如國外的丈夫,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妻子根據情況准備採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規定予以處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B.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哪些證件或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二款:「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後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如因特殊情況,雙方或一方確實不能親自回國辦理 離婚訴 訟,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 律師 作為代理人向原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辦理 離婚訴 訟,並提交書面意見。委託書和意見書須經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4.當事人各提交2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C. 涉外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到當地公證處進行辦理,公證處屬於司法局的一個科室,你可以電話進行咨詢需要哪些手續,備好相關手續前往辦理,公證處是行政班,要在工作時間去辦理。望採納
下面是一些相關的知識,可以了解一下,貼給你。
涉外婚姻公證有哪些?需要什麼證件、手續?如何辦理?目前,涉外婚姻公證包括結婚、未婚、未再婚、離婚四類公證。
1、結婚公證
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結婚證原件。
(註: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沒有結婚證的提交單位或知情人(兩名)出具的結婚證明。)
結婚公證提交二人同底兩寸照片。(結婚證相符公證提交整本結婚證復印件三或四份。)
公證費若干元,工本費若干元,譯文費若干元(各地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證處不同可能還可能收取調查費。
辦理公證依據我國法律十五個工作日以內,但不包括調查時間。各地公證處也會有不同。
2、未婚公證
未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證件和復印件(A4紙)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證,申請人也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公證處,由公證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3、未再婚公證
未再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再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再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特別提示:
(1)未婚聲明書公證、未婚證明書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和未再婚聲明書公證與原來的經過實體審查的公證書不同,國外使用機構有可能不予采證;
(2)聲明人作虛假聲明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2003年10月以前離境的當事人,辦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當事人原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證明,由公證處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證書。
4、離婚公證
離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應附相應的生效證明。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需辦理未婚公證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公證所需張數依所需要公證份數+1張提供,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當事人的身份證;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另外,很多涉外婚姻的當事人經常會被告知同外國人結婚或者到外國結婚之前以及辦理完離婚手續之後應當將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公證。辦理此類公證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證件:
a.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戶口;
a.外國人的護照或身份國籍證明;
c.婚姻狀況證件(結婚證、離婚證、調解書、判決書);
d.喪偶的,還須持有死亡證明。
D. 涉外婚姻要哪些手續
如果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需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其次,登記機關也有級別上的要求,雙方需要到省級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辦理,並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比如公證機構出具的無配偶證明、無親屬關系證明等。
涉外婚姻在離婚時,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可以在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在中國沒有住所,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 和外國老婆辦理婚姻簽證的話需要哪些手續
這情況國外很多。
1,你要首先和國內老婆離婚,開離婚證明,並且中英文公證
2,你和國外女孩結婚,可以選擇國內婚姻登記處辦理涉外婚姻等級,可以在對方國家辦理結婚。(具體看對方國家是哪個國家,結婚需要什麼手續,文件和程序。一般都很簡單,你的單身證明,離婚公證很重要)
3,辦理了結婚登記,你和你國外老婆准備所有資料,一起向對方國家的出入境部門(舉例,加拿大是移民部)申請婚姻團聚簽證。
4,你使用申請到的簽證,去對方國家,然後去對方國家的相關部門辦理當地身份。(我們國家是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簽證,加拿大是入境後向移民局辦理婚姻移民手續,辦理永久居留楓葉卡,其他國家要看各自規定)
你獲得永久居留身份,證件,就可以合法長期居住,工作。一般滿幾年可申請公民。
你如果未來和你原配偶復婚,就要在取得身份後仔細核對對方國家政策。
a,你申請婚姻簽證入境獲得居留權,有沒有規定居住年限?就是你多少時間內不得離婚,離婚就剝奪你的居留權
b,你僅有婚姻簽證申請獲得的居留權,能不能申請你原老婆再次復婚入境?還是需要你入籍公民
搞清楚上述政策,對你清楚規劃所有時間很重要,以及你原老婆如何入境,時間很重要
F. 辦理國際婚姻需要哪些手續需要什麼證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1、中國公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2、外國人: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G. 涉外婚姻登記手續哪些
在中國境內的涉外婚姻登記手續:
1、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並提交資料;
2、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
3、對於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H. 涉外婚姻手續
二、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應在哪裡辦理登記手續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三、中國公民申請和外國人登記結婚,雙方須具備哪些證明材料
1。中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
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護照和身份證明;(實際操作起來為: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單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務(縣級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實際操作:去你戶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開個單身證明或者未婚證明,費用大概為2元,視不同省而定)
2、外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
本人國籍證明,包括護照、身份證,或能夠證明其身證的證明;
在華工作的外國人須持有中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
件,或外事部門簽發的證件;
(3)外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結婚狀況證明,或是由該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經該國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再由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你最好打電話給你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仔細詢問後再過去.
I. 涉外婚姻如何辦,涉外婚姻登記手續有哪些
如兩人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公民一方需要提供國外單身證明,證明當事人截至目前為止是單身的,符合婚姻登記要求
外國公民單身證明在中國使用,還須經過使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