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法規定的無效婚姻是什麼意思
法定的無效婚姻主要有三種情況:
1、已經結婚或明知對方結婚而還與其結婚的;
2、雙方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雙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⑵ 無效婚姻的概念是什麼 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無效婚姻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⑶ 什麼是無效婚姻,婚姻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中婚姻無效原因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中規定,無效婚姻需要證據。
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准備的材料因婚姻無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二)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並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戶、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⑷ 什麼是無效婚姻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有關夫妻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⑸ 什麼叫婚姻無效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效婚姻是指法律規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關系。具體的情形有:當事人重婚;當事人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當事人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⑹ 婚姻無效是指什麼
婚姻無效是指婚姻當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一方或者雙方未到法定婚齡的。無效的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⑺ 什麼叫做無效婚姻,無效婚姻的情況有哪些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有關夫妻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