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機關即各地的婚姻登記處,是同一級民政局的下屬單位。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結婚登記包括初婚登記、再婚登記。
目前,我國婚姻登記機關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經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具有辦理內地居民之間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二是具有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職能的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有:
一、辦理婚姻登記;
二、補發婚姻證;
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四、撤銷被脅迫的婚姻;
五、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四條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❷ 去結婚登記處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呢
自願領取結婚證的男女雙方需要持相關資料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如男方是北京人,女方是南京人,二人共同在杭州居住工作。那麼如果二人想要領取結婚證,必須到北京或南京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不能在杭州領取。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1、申請:男女雙方攜相關資料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結婚申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二人提交相關資料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❸ 民政局領證需要做些什麼
法律分析: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4、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5、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7、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❹ 婚姻登記處都服務什麼事情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律,倡導文明婚俗。
❺ 辦理協議離婚第1次去登記處主要做些啥
你好,夫妻雙方自願辦理協議離婚的,首先要攜帶需要的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以上就是協議離婚第一次去登記處申請的主要流程。
家與家律師溫馨提示,辦理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專注婚姻家事,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進一步溝通。
【相關法條】
《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中有關婚 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內容為解答部分)
《婚姻登記條例》第 11 條:內容同解答。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❻ 事業編婚姻登記處就全是在窗口工作嗎
不是,還有不露面的工作人員
進婚姻登記處工作有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公務員考試,成為婚姻登記處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二是與婚姻登記處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合同用工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❼ 婚姻登記處工作辛苦嗎
怎麼說了,每種職業工作都有其辛苦的地方,不能片面的說辛不辛苦。婚姻登記處工作日常中倒也不算繁忙,但是一些特別的日子人會特別多,比如:節假日、七夕、情人節、國慶節前後……會特別辛苦。
❽ 男女單方面去婚姻登記處估計是辦什麼業務
你好,這種可能是咨詢的,辦別的業務肯能,是辦別的業務望採納,謝謝!
❾ 婚姻登記處可以辦理哪些業務
法律分析:1.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2.補發結婚、離婚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