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協議書到哪裡去公證
1、「形式婚姻協議去哪裡做公證?」:哪裡也不會為你公證,公證了也會因違法而無效。
2、只要你們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你們相互之間就有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權利義務:這義務是法定義務,不可能因為你們之間的一紙協議而不履行。
3、「我們的協議包括,財產,債務,費用,繼承及受益,以及一些生活上的補棄,如:一方出現身體上的傷害及疾病,另一方除了自願外,原則上不承擔照顧義務及費用.」:
(1)你說的情形中,部分事項我國《婚姻法》允許在協議形式確定,比如:夫妻之間關於財產歸屬、債務分擔、費用承擔。這約定需要書面形式、雙方簽字即可,不一定要公證,簽字後就對雙方有約束力。
(2)但有些事項不允許協議確定,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的扶養義務,你所說的「一方出現身體上的傷害及疾病,另一方除了自願外,原則上不承擔照顧義務及費用」違反了《婚姻法》關於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義務的規定,即使約定了也無效,除非需要扶養的一方不主張權利。
❷ 簽訂了一份忠誠協議.要公證處公正嗎
不會與你辦理公證的
結婚證具有法律效力
不敢保證長久
忠誠協議沒有靠譜的,沒有標准啊
結婚證有可能變為離婚證,忠誠可能變為不忠誠,公證能幹啥啊
❸ 夫妻雙方簽訂的忠誠協議需要公證嗎
法律分析:忠誠協議是屬於合同的一種,而合同是可以申請公證的,所以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忠誠協議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❹ 夫妻忠誠協議在非戶籍所在地能公證嗎
婚姻法中規定夫妻雙方應當相互忠實、相互尊重。在個人感情上,更多是屬於道德的范疇。至於違反感情忠貞的行為如何處置,法律並沒有直接的規定,更多的是道德上的譴責。另外,協議的訂立一般要求平等自願,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就王先生的夫妻忠誠協議而言,男女雙方就財產權益嚴重失衡的內容所形成的「協議」是否基於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及內心自願,公證員很難判斷。
生活中,也存在婚後出軌的類似行為,男方出軌行為被女方發現後,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為維護家庭或自己名譽,或有其他考慮,往往與女方達成協議,保證日後不再有出軌行為,如有,雙方立即離婚,且家庭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也有市民要求將這種協議進行公證。
因為婚姻家庭關系的倫理性很強,它具有受法律和道德共同規范的顯著特徵,在婚姻家庭關系中某些領域是需要法律調整,還是交由道德調整,一直以來都是爭論不休的問題,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司法實踐中,不同地區的法院態度也是截然相反。
因此,在理論與立法均「不確定」的情況下,辦理協議公證與公證制度的宗旨不符。據此,公證處一般不予辦理夫妻忠誠協議公證。不過,雙方如訂立忠誠協議,可以通過律師審查並見證,這樣還是能很好地維護忠誠一方的權益的。
❺ 夫妻協議書該到哪裡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有兩種: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和婚後財產約定協議。一般來講,婚前財產協議是對男女婚姻登記前各自所有物品、存款、債務等做劃分及約定。婚後財產協議是對結婚登記後,夫妻各自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贈與、繼承等有關權利的行使和義務的承擔做出劃分、約定。雖然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是必須辦理公證,但對夫妻財產約定協議進行公證,不僅可以更明確地劃分夫妻財產和債務,還可以對外產生較強的法律效力。公證分兩種:一種是對婚前財產協議做公證,另一種是對婚後財產協議做公證,兩種都既可以在婚前辦理,也可在婚後辦理。辦理公證時,需提交財產約定協議,協議中應寫明以下事項:當事人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現有財產
關於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指導意見(草稿)
為了規范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辦證程序,保證辦證質量,維護公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就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夫妻之間或未婚夫與未婚妻之間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和所得財產、財產權利以及債務歸屬事宜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它包括婚前和婚後財產約協議定公證兩種情況。【說明】本條是對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概念的定義。公證實踐中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和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說法,實質上,
關於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指導意見(草稿)
為了規范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辦證程序,保證辦證質量,維護公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就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夫妻之間或未婚夫與未婚妻之間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和所得財產、財產權利以及債務歸屬事宜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它包括婚前和婚後財產約協議定公證兩種情況。【說明】本條是對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概念的定義。公證實踐中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和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說法,實質上,
夫妻財產(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內容
夫妻財產(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未婚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活動。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未婚妻在婚前申辦,稱婚前財產約定公證;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辦,稱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2、現有夫
夫妻財產(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內容
夫妻財產(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未婚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活動。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未婚妻在婚前申辦,稱婚前財產約定公證;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辦,稱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2、現有夫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欲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一是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應當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在房產的房產證;(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包括以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欲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一是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應當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在房產的房產證;(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包括以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欲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一是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應當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在房產的房產證;(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包括以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欲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一是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機關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應當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在房產的房產證;(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應當包括以
❻ 夫妻忠誠協議可以公證嗎
不可以;
法律和道德的關系歷來是一個眾說紛紜的難題,所謂的忠誠協議,目前在國內外學界爭議都很大,在司法實踐中,不同地區的法院態度也不盡相同。就本案而言,男女雙方就財產權益嚴重失衡的內容所形成的「協議」是否是基於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及內心自願,公證員實難判斷。在理論和立法均「不確定」的情況下,辦理協議公證與公證制度的宗旨不符,據此,公證員對類似的夫妻忠實義務協議不予公證。
❼ 婚姻忠誠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夫妻忠誠協議是什麼,能公證嗎什麼是夫妻忠誠協議《婚姻法》第四條:夫妻之間應當相互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依據該條規定,「夫妻忠誠義務」通常是指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貞操,不得惡意遺棄配偶,不得為
❽ 婚姻忠誠協議書怎麼公證
婚姻忠誠協議書無需公證,只要符合協議成立的生效要件即可。「忠誠協議」是指男女雙方自願以書面形式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相互忠實、保持專一,不應有婚外性行為的約定,如果違背協議約定,應承擔協議約定的違約或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❾ 忠誠協議書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嗎
婚姻忠誠協議書不需要公證,只要符合協議成立的要件即可生效。「忠誠協議」是指男女雙方自願以書面形式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相互忠實、保持專一,不應有婚外性行為的約定,如果違背了協議約定,應承擔協議約定的違約或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