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後彩禮錢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時法定的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必須退還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3、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一方交付的彩禮是可以要求返還的,不過雙方之所以因彩禮返還發生爭執,很可能是因為對於彩禮的認知不統一,男方以為是彩禮,而女方則以為不是彩禮。認定彩禮就成為解決爭端的關鍵所在,通常來說,以下情況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Ⅱ 離婚後彩禮錢法律上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時,彩禮要怎樣處理,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後沒有共同生活,或者造成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資料擴展
所謂彩禮,其實就是男女雙方已確認要結婚的情況下,在婚禮進行前,由男方家給予女方家的一種婚禮儀式。彩禮內容一般是金錢,可以幫忙添置新房用品,或者置辦酒席。
Ⅲ 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歸一方個人所有,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如果一方在婚後負擔較多義務的,可以在離婚時向對方要求相應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