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作為中國女人應該怎麼維系一段跨國婚姻
——讀《從成都嫁入日本豪門》有感 當我在圖書館三樓人物傳記前試圖找一本女性寫的書時,看到了這本書。成都、日本、嫁三個詞吸引了我,讓我毫不猶豫的拿起了這本書。從書名可以看出這是有一本寫關於跨國婚姻的,會涉及日本的文化的書。這讓前幾天看了《非誠勿擾》還在微博上問「維系一段跨國婚姻最重要的是什麼」的我確定我將自己找到一些答案。 這本書寫的是一個成都女孩陳瓊在緣分的牽引下認識了日本留學生右藤太郎後來又遠嫁日本,在日本生活的經歷。這是一段中日跨國婚姻。作者先寫了她和右藤太郎在中國的相識相戀的故事,他們在中國經歷了很多小事:大學里開畫展,留學生間互學語言,吃遍大街小巷的小吃,生病住院,忍受當時的異樣眼光等等可以看出他們很相愛,很瘋狂。書接著寫作者嫁入日本辦結婚證。據說他們辦結婚證所需的各種手續用了一年多的時間,當時跨國結婚真不容易。相信現在用不了那麼久。 辦好結婚證後,作者和丈夫一起飛到日本開始了跨國的生活。在日本,作者遇到的最大的困難時語言不通,和婆婆和小姑子的交流都需要丈夫的翻譯。她開始的最大的反應時聽不懂,聽不懂還是聽不懂。後來她和右藤太郎的姐姐發生了不愉快,很大原因還是因為語言和文化背景。所以一段跨國婚姻,語言溝通有障礙還是多悲慘的。如書中女女角一樣,很痛苦,看不懂商店,電視,報紙上的文字,聽不懂家裡其他人的話,很難與他們溝通。雖然太郎又做翻譯,但是凡事又要翻譯也是多麻煩的事。 其次,作者遇到的第二個問題是對日本文化知識的欠缺。比如打電話,人們見面時的問候禮儀,跪禮,鞠躬禮還有家裡來客時候的待人處事,服裝打扮還有餐桌禮儀,日本料理的做法等等。這些讓一個初到日本的媳婦來說還是多讓人不知所措的。這讓我想起了李陽和她的美國妻子Kim,家暴的發生就是溝通和文化背景所導致的。所以,是不是可以這樣說一段跨國婚姻需要的是對文化背景的理解,不然麻煩和不便會隨之而來Trouble will found its way to you. 其實在作者看來遇到的最大的困難是孤獨。因為右藤太郎要考試要工作要養家,所以大部分的時間他不在家。在日本,妻子結婚後就要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守家,男人賺錢養家。所以作者感到孤獨,對這種枯燥帶孩子的生活方式感到厭煩。所以,她才會有感而發的說道如果不能忍受孤獨,生活會讓你很痛苦。男女的分工是日本由來已久的文化傳統,女的在家做家庭主婦,男的努力賺錢工作養家。所以三菱公司在遇到經濟危機的侵襲時不敢也不願隨便解僱一個員工,因為這關系一個家庭的生計。由此觀之,跨國一定要能忍受孤獨,不然還是呆在本國好些。其次,跨國出嫁還要考慮你是否能忍受家庭主婦的生活。在作者不習慣大家庭里的關系,覺得很委屈的時候,感受最深的時,跨國婚姻連生氣回娘家都很難,就算和家裡通話或者就算歷盡千辛萬苦回了家,但那時自己已經不願向家裡報憂不願讓家裡擔心,只有強顏說笑,說自己過的很好,其中的百味雖能解又能向隨傾訴。關於日本,這段婚姻里反應的是日本的物價特別高,習慣了中國便宜的小吃,習慣了中國了中國製造的物美價廉,在日本吃了蘋果都讓你肉痛。我作者懷孕的時候為了吃一個蘋果,去逛有試吃的商店來免費解決所需的一個蘋果的營養補充。一個遠方表姐也是自費留學日本學法律,每次回家都要買很多東西帶過去,因為日本的東西實在是太貴了。婚後作者不甘平凡的生活,努力學插花,學日語,學畫畫,和日本人打交道,最終開了自己的畫展,成為畫家,也寫了這本書。我覺得這是一本記錄一段跨國婚姻里一個華人的生活適應奮斗史,讀了讓人收獲頗多。書里夾雜了很多作者翻譯的生活日語,比如塌塌咦瑪,看了我半天沒看懂,後來還想起它大姨媽(日語:我回來了),這些日語的確沒有現在網路上總結的有趣讓人印象深刻。估計是年代的原因,這也體現了時代的進步,網路的進步。這本書讓我大約找到了我在微博上提問的一些答案。如果面臨跨國婚姻的選擇,一定要慎重慎重慎重再慎重。這不僅是背井離鄉,還要忍受享受孤獨,還要很強的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這是在兩人十分十分相愛的前提下必須考慮的。這個人一定要值得你這樣選擇,不然中國那麼多人為什麼一定要選個外國的進行跨國婚姻,經歷人生酸甜苦辣咸五味呢?
❷ 跨國婚姻怎麼樣辦離婚
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如遇到跨國婚姻離婚,應如何辦理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一方出國後,在國外不能回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內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相關涉外婚姻規定和《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關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具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受理此類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❸ 涉外婚姻生育政策,涉外計劃生育的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建議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戶口所在地的《某某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❹ 婚姻法對涉外婚姻有哪些效力
《婚姻法》未規定涉外婚姻內容,其內容見於《民法通則》中的涉外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他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2、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4、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5、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婚姻登記條例》有規定涉外婚姻部分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