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人結婚後是不是就沒自由了
結婚以後確實是會失去一部分自由,但是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的。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見自由是多麼的重要。我們身邊是不是有這樣的人,結婚以後,便失去了自由。比如說男人吧:老婆不讓他抽煙喝酒,不讓他打牌打游戲,不讓他太晚回家,各位男人們是不是十分苦惱,是不是覺得自己的自由被剝奪了。
因為有愛,才會覺得對方剝奪了自己自由。要知道除了自己母親,只有老婆才願意苦口婆心的制止我們的不良嗜好,我們應該做的是感恩與珍惜,而不是無端的抱怨和指責。同樣如此,除了父親,就只有丈夫在我們生病無助的時候,一直陪在身邊,默默付出到老。
⑵ 什麼是夫妻間限制人身自由
夫妻間限制人身自由,指的是對夫妻人身自由權即已婚夫婦參加社會活動,進行社會交往從事社會職業的權利作出限制的行為。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間不得限制人身自由。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⑶ 在感情里,你會不會限制你女朋友的交友自由
我在感情中並不會限制女朋友的交往自由,因為我覺得即便是戀愛之後,對方還是有自己的選擇以及生活方式,並且要給夠對方足夠的空間。如果限制女朋友的交往自由,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是一個控制欲很強的人,會覺得和這樣的人相處壓力是很大的同時內心也是比較的恐懼。
⑷ 女友說結婚就沒有自由了,應該怎麼勸她
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絕對的自由,有限制的自由才是真的自由。
當一段感情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勢必會面臨一個選擇。是踏入婚姻,給愛情一個新的平台,還是任由愛情在時光中變淡,愛情中的每一個人都需要用心去選擇。
如果你還不願意和我結婚,我願意再花一些時間來培養感情。可是生活總要繼續,戀愛不可能談一輩子,你終將會面對這個選擇。
我期待你的選擇能讓我們幸福,要相信我們肯定能幸福。
⑸ 婚姻真的阻礙了女性的自由嗎,該如何對待婚姻
對於相愛的人來說,婚姻並不是束縛自己的牢籠,而是愛情的一種延續,也是內心最深處的牽絆。婚姻的瑣屑總是讓人感到無聊而乏味,如果兩人都缺乏理解和包容,婚姻就會束縛自己的自由。尤其是對於新時代的女性來說,她們都渴望在職場中披荊斬棘,而不是在家中做賢妻良母。
這種家庭和事業之間的抉擇,往往讓人內心崩潰。只要兩個人能夠多為彼此付出一點,多一份感動少一份抱怨,婚姻會讓人覺得溫馨。
第三,當一段婚姻讓你感到窒息時,應當抽離對方的世界,保持一份清靜。新時代的女性不會在婚姻中痛苦掙扎,一旦看清了對方的真面目之後,就會懂得及時止損。不會再消耗太多的時間和青春,畢竟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限的。離婚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錯誤的婚姻中葬送自己的餘生,只有勇敢掙脫牢籠,你才能沖破婚姻的束縛,去成為更好的自己。
⑹ 離婚了又不說復婚還要限制女方的各種自由算違法嗎
你好,無論是什麼婚姻狀態另一方都無許可權制人身自由。如果男方無法溝通,要限制女方的人身自由,建議可以報警。
對於是否屬於法律上所稱的限制人身自由,需要符合以下情形:
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手段,剝奪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體活動的自由的行為。
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強制性的。強制性主要表現在:1,不顧及他人意志,強行使他人處於被管束之中;2,使用強制性手段,如實施捆綁、關押、禁閉等。
建議你如構成法律上的限制人身自由,可以採取報警的方式。情節嚴重的會處以行政拘留等措施。
【相關法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⑺ 為什麼說新婚姻法對女性不公平
新婚姻法對女性來說太不公平!因為女性婚後既要上班還要生孩子,在家庭中是弱者。人的本性表明 男人容易出軌,可新婚法的主張是:「男人出軌後,女人滾蛋」,擺明了是對女性的欺凌!舉例說明,2016年我從成都到上海的火車上,偶遇襄陽上車的兩位中年女性正在交流兒女婚姻大事,A女性說「我女兒都30了還沒談朋友」,B女性說「沒談是福」!A女性說「×姐,你女兒去年結婚了,你飽漢子不知惡漢子飢啊」!B姐說「女兒婚姻不幸啊!我女兒在北京某高校老師,結婚半年,男的劈腿,被女兒回家撞上了,女兒到法院提出離婚,結果是若離婚我女兒走人…………」A女士說「為什麼啊?我記得你家裝修的房子、買的傢具電器嗎?房產證上不是有你家女兒的名字嗎」?B女士說「是啊,可新婚姻法說了,首付誰出的房產就歸誰!最多給點補償,所以兩個人為此糾結呢」。所以這就是中國新婚姻法對男人出軌的褒獎!!!本人以為婚前房子的首付是男性付的,但婚後都是一家人了,還貸是兩人共同支付的。請問婚姻法中是否該加一條「不管婚前誰買房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的一方放棄房屋的所有權」!這樣處理才能懲惡揚善,既保護了婚姻中的男女,也很公平!同時穩定了家庭關系。
⑻ 談戀愛該不該限制女朋友的自由
談戀愛不該限制女朋友的自由,雖然這對你來說是一種愛的表現,但她卻不這樣認為,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如果你經常限制她自由的話,就算她再喜歡你,也會有反感你的那一天,將來時間長了,肯定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的,所以喜歡她就要選擇相信她,而不是限制她的自由。
⑼ 如何理解婚姻的自由與限制
法律分析:婚姻的自由與限制理解有:1、婚姻的自由指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即婚姻當事人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締結或解除婚姻關系。2、婚姻的限制指禁止第三方違背男女雙方的意願,強迫他人結婚的行為;禁止一個人結婚後,再與他人結婚、同居的行為;禁止家庭暴力,針對社會中打老婆、孩子、老人等陋習進行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⑽ 為什麼很多人都說結婚或談對象都沒有了自由呢
俗話說的好「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如果你選擇對的人,你就會很幸福,可如果你選擇了錯誤的人就會不幸福,畢竟婚姻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如果你們之間互相信任,那你會覺得婚姻很幸福,而你的另一半也給予了你充分的自由空間,可如果你們之間沒有信任,那一切都是枉然。沒有信任就會相互猜忌,何來的空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