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打一場婚姻官司費用是多少
如果在沒有經濟糾紛的條件下。幾百塊錢就可以了。甚至於更少。只要把訴訟費交齊。敗訴的一方出費用。
⑵ 離婚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1.首先,法院根據訴訟財產額標的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用,因為爭議財產在一開始難以確定價格,您需要在立案時先暫估一個費用,建議您暫估20萬以下,這樣只需要繳納幾十元的訴訟費用,之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會確定爭議財產價值,法官會要求雙方補繳訴訟費用,在訴訟費用的數額和原被告起訴費用分配上,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財產案件受理費:1萬元以下每件50元;1萬元—10萬元×0.025-200元;10萬元—20萬元×0.02+300元;20萬元—50萬元×0.015+1300元;50萬元—100萬元×0.01+3800元;100萬元—200萬元×0.009+4800元;200萬元—500萬元×0.008+6800元;500萬元—1000萬元×0.007+11800元;1000萬元—2000萬元×0.006+21800元;2000萬元以上×0.005+41800元2.訴訟過程中,如果對爭議財產價格無法達成合意,還會涉及一筆評估費用,例如對房產價格原被告各執一詞,在法官的組織下也達不成一致意見,法院會要求雙方競價,拒絕競價的,法官會要求原告或者被告申請評估,評估公司由法院隨機搖取收費一般是根據財產標的額採取累進制比例收取3.律師費用,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看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律師費用各地、各所不一。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⑶ 起訴婚姻官司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打離婚官司法院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當然,具體多少還是要看情況而定。通常來說,要是沒有財產糾紛,那法院會收50元-300元左右的訴訟費。打一場婚姻官司需要的步驟包括起訴、審理、調查等。原則上這個費用在剛開始的時候一般都是由原告來「預交」的。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⑷ 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
離婚起訴是要錢的,不同情況數額也不相同:
一、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
二、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三、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四、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⑸ 婚姻起訴費一般是多少錢啊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⑹ 婚姻出現了問題,找律師幫自己起訴離婚大概需要多少錢
各地對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和當地收入能力對律師收取費用並不相同。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一、計件收費標准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
1、一般案件基本標准:
案件類別:(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費標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標准:
(1)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標準的50%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2)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標准3倍以內確定;
(3)疑難復雜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
(4)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的在上述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合並執行,但實際標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10倍。
3、簡單、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判定標准由省或省轄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
4、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可在上述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爭議標的額計費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系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
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按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三)其他收費規定
1、擔任刑事案件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執行。
2、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准減半收取。
二、協商收費規定
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法律顧問、辦理見證、代書、審查各類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等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⑺ 離婚糾紛訴訟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費標准. 夫妻一方向 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法院需要收取訴訟費, 離婚訴訟費 一般是50至300元。. 若聘請訴訟代理人,則需要支付 離婚律師費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 離婚 案件收費不一,但一般有兩種收費方式。. 那麼 起訴離婚費用 要多少呢?下面由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