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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婚姻需要准備什麼

發布時間:2022-08-16 07:14:45

A. 凱里苗族結婚,女方需准備什麼東西,需要陪嫁禮品都有哪些

古代的苗族多是男女雙方通過唱歌建立感情,結為良緣,不須經過父母同意。結婚也是男女雙方自主完成,雙方家長只臨時加贊助或事後認定,可謂自由自主。如約定地點,於五月端午節由男女將女方接到家中成親。結婚生子以後,夫妻關系才算完全確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帶著禮物拜見岳父岳母。

B. 苗族結婚習俗

苗族婚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C. 苗族人結婚的風俗習慣

苗族結婚儀式非常隆重,在結婚前一月,女方開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會陪哭,嫂子們勸解亦哭,統稱「哭嫁」,實際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禮到女家。女方則宴請賓客,舅爺,姑爺及親友禮作賀。這時「哭嫁」也達到高潮。
結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賓客齊集,男方必須在插花日派迎親隊伍去女方家。迎親隊伍由年青的7----11人單數組成。領隊的男人叫「娶親大哥」,女子叫「娶親婆」另外還跟隨一班吹鼓手[樂隊]。迎親隊到女方家寨外即鳴放鞭炮,女方緊閉大門,必待娶親大哥送 上開門禮紅包,講一番娶親客套話,才准進門, 迎親隊坐席飲酒時。女方村中的姑娘們會向迎親客人們勸酒,必將迎親客人灌醉,姑娘們還借勸酒、上菜、上茶、盛飯等伺機向迎親人臉上摸抹鍋底黑,摸得娶親人個個成為大花臉,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蕁麻葉對娶親人圍攻,打得娶親人遍體都是豆渣;蕁麻葉蜇得娶親火焦辣疼,叫「打親」「打發」,既越打越親,越打越發。要女方待老年人出來制止才停。然後,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對唱山歌,通宵達。結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開始發親,由女方送親大哥[兄弟]背新娘從正門出換新鞋送入戶門外的花轎中,抬去男家。若途中與別寨娶親隊伍相遇,則各搶先從高處繞過。到了男家門外就由娶親大哥背新娘從門前火盆上走過,然後新郎新娘行禮拜堂,男方則大擺宴席三天,答謝親朋好友等不在話下,過完三早後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親小住幾天。

D. 婚嫁習俗每個民族都不同,苗族的婚嫁習俗是什麼

苗族青年通過勞動、集會、趕場、串親等方式相互接觸愛慕,經多次約會,對唱情歌,互贈禮物等確定戀愛關系,而後自由結婚的。

訂婚,通常是男方家主動向女方家求親。當男方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愛之後,男方必須備禮物,央請媒人去女方家「討口風」,女家如高興熱情,說明有意開親,媒人便回告男家,相機前去正式提親。

羌族結婚操辦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備好「回門酒」,親友要向新婚夫婦饋贈禮物,並致詞祝福。羌族民間有的地方還有「逗新郎」的習俗。

即在回門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給新郎用四尺長的筷子,而且還要在筷子的後面加幾個用馬鈴薯做的筷子墜,要新郎使用這種筷子,隔著幾盞油燈去夾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為筷子長,夾不起菜,或油燈燒著下巴,就要被罰酒,這種活動既是節日聚餐,也是一種娛樂。

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飯。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做為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E. 苗族結婚婆家會准備苗族服裝嗎

是的,苗族作為一個少數民族,他們結婚的時候必須會准備苗族的服裝,就像各個少數民族隆重的節日,都穿她們服裝一樣

F. 苗族婚禮必要流程

一、苗族婚禮流程
1. 苗族婚禮的流程共有四個步驟,分別為婚前,迎親,婚禮,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選日子,結婚前不能見面,但是在迎親當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團團圓圓,豐衣足食。

3. 結婚時舉行拜堂儀式,而且要給父母雙方長輩敬酒,還會有搶親環節,結婚後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員,不能再隨隨便便回家。

4. 最後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實代表的是對家人和親戚朋友的不舍,結婚前親戚都會帶上禮品來家中看望,誰來看望就會哭誰,這也算是一種道謝方式。

二、苗族婚禮的習俗
苗族到現在還保留了很多傳統的婚俗習慣:

1、搶婚

苗族結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馬關的「紅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區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搶婚習俗。

搶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男女雙方自願基礎上的搶婚;另一種是當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時,不管是否願意,便強行搶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談戀愛常以花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舉行盛大歌節時進行。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來到歌場,跳起竹桿舞,吹響金蘆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場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個姑娘,便設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見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來。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給哥咬個印,越咬越見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跡,見那牙痕如見人。這是流傳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謠。「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達愛情的一種獨特方式。

4、提親

中部方言叫「乃聶」,西部方言叫「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遊方」、「跳花坡」、「集會」、「酒宴」、「趕集」、「走親串戚」等活動中認識交往,雙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請「媒人」到女方家洽談親事。

5、訂親

訂親即訂婚,中部方言稱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雞酒」或「吃豬酒」。舉辦這種酒宴,就是公開宣布某某家與某某家已正式開親,某男與某女已正式確定為不許侵犯的婚姻關系。

6、催婚

催婚即「訂親」以後,待男女長大將達結婚年齡,男方家便開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備為孩子舉行婚禮所進行的系列活動。

7、婚禮

婚禮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燦爛的火花,苗族對待婚禮極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熱烈隆重又格外庄嚴,無論那一個方言,婚禮都有其自古以來務必遵循的禮儀,不可隨隨便便。

G. 苗族婚禮習俗介紹 苗族的婚禮習俗有哪些

1、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2、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3、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4、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5、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H. 湘西苗族婚禮習俗有哪些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也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禮是完美的,各個地方的文化不同,所以結婚的時候的婚禮習俗也個不相同,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湘西苗族婚禮習俗。

在苗族婚禮習俗里,苗族的婚禮分為包辦婚姻和自由婚姻。包辦婚姻通常是父母請的媒人做的媒妁之言,一般由對方的親戚和好友擔任。在女方了解男方的情況,獲得女兒的一件後,由媒人再來時說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則議定「禮金」,訂婚日期;男方則准備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備酒肉招待,稱為「吃新酒」。男家客人離去時,女方送雞、糯米飯及送給來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帶。

苗族婚禮習俗一般分包辦婚姻和自由婚姻兩種。包辦婚姻為父母媒妁說合,媒人往往是由與對方認識或是對方親戚的人擔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況,徵求女兒的意見後,由媒人再來時說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則議定「禮金」,訂婚日期;男方則准備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備酒肉招待,稱為「吃新酒」。男家客人離去時,女方送雞、糯米飯及送給來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帶。

在苗族婚禮中還有高唱酒歌的習俗。婚事喜慶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禮儀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時,有時是通宵達旦地唱。在婚禮中,男女雙方都得選派唱酒歌的歌手,選上的歌手稱歌郎。苗族婚禮習俗還有酒歌一說,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為攔路歌(也稱攔門歌),當男方歌郎來到女方山寨時,女方聚眾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攔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對歌,—一解答了對方請問的內容,才被放行進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雙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內容反映出雙方所在村寨的風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爺進地」,主要唱出男女雙方祖先的淵源所在和遷陡歷程。

第四部分叫「結親路」,唱出男女雙方古老婚姻禮儀的形成及其形態。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雙方歌郎敘唱新婚夫婦父輩、祖父輩、曾祖父輩三代的基本情況,以加深兩個姻親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鳳親」,歌郎用歌聲介紹男女雙方結婚前的戀愛經歷,比如他們是如何相識的,類似代新郎匯報戀愛經過。第七部分叫「過定」,代表男女雙方長輩對新婚夫婦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謝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親家致謝。第九部分叫「龍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雙方歌郎要用對唱的形式比輸贏,並邊對唱邊由雙方歌郎扯臘鴨,唱贏者即得臘鴨。

I. 苗族婚嫁風俗

苗族古代婚姻曾經歷過血緣婚、「普那路亞婚」,對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態。實行一夫一妻制以後,婚姻締結有自主婚和包辦婚兩種。結婚年齡一般在16歲至23歲左右,男性婚齡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會嚴格恪守著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內,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過遊方,雙方自願就可以互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緣關系的後代),就可以結婚。姨表之間的子女均視為親近同胞,禁止通婚。親戚間不同輩份不能通婚。有的在歷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糾紛涉及訴訟,經發誓過不通婚。過去有些苗寨男女不與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對象在本寨幾個姓氏成員中選擇。由於歷史的原因,過去都不願與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願與不同服飾的苗族結親,寧願到幾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飾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經過戀愛情投意合後,父母便為他們選擇吉日結婚。但結婚前一段時間內,男女雙方卻不能見面,俗稱"婚前不見面",結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結婚用品送到女方家過目。這些迎親禮中,有一張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結婚後新郎新娘團團圓圓,豐衣足食。
迎親
結婚這天,男女雙方都在家裡宴請親朋好友和同村寨的鄉親。新郎由幾個伴郎陪同,帶著禮物前去娶親。娶親者中要有一位經驗豐富的中老年男子,娶親者到達女方村寨時,會有一引起婦女伸出竹竿攔住去路,要與娶親者對歌。每對完一首歌,娶親者都要拿出禮物給這些婦女,她們才會收回竹竿讓路。如此走一段,對歌一次,反復數次才能到達新娘家。這期間,還要防止新郎讓婦婦們搶走。如搶走了,她們會把新郎藏起來,讓娶親者不能按時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們還會圍住新郎,將他折騰、戲弄一番,引得賓客發出陣陣鬨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還用鍋灰把新郎的臉抹得黑不溜秋的。望著新郎的狼狽樣,人們會爆發出鬨堂大笑。
婚禮
新娘娶回家後,要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要向長輩和賓客敬酒,並接受他們的祝賀。吃飯開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給父母喂第一飯碗吃飯。在期間,女方家來送親的姑娘們可以瞅准機會,用大竹籮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動彈不得。望著在籮筐內掙扎的新郎,人們歡笑成一片,給婚禮增添了無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古老的搶親習俗,他們稱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戀愛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商定了搶親的時間和地點。屆時,男方約幾個要好的夥伴,去把新娘搶回家。據說,實行這種形式上的搶親,如果將來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舊,女方才有理可講。把新娘搶回男方家後,再按苗家的規矩舉行婚禮,同時,男方家要派人帶著禮物去女方家說明情況,賠禮道歉,女方家也會斥責和吵罵幾句,接著便收下禮物,有些地區,搶親還會發生一場充滿樂趣的打鬥:姑娘得知男方要來搶自己,就故意躲起來,並邀約同村寨的女伴數人,手持掃帚、竹棍等候。當男方的搶親者來到預定地點時,並不見新娘的蹤影。迷惑間,突然伏兵齊出,無數的掃帚、竹棍落在搶親者的頭上、身上。小夥子們頓時省悟過來,但按習俗是不能還手的。他們一邊挨著掃帚和竹棍,一邊機警地搜尋著新娘。當發現新娘的蹤影後,他們便齊心合力,避開姑娘們的追打,把新娘搶回男方家。
按習俗,新娘搶回新娘家後就不能再離開。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著已成為男方家的成員,就不能隨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搶到男家後,先用一把紙傘把她象徵性地罩住,然後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從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開始,也有的前半個月、一個月甚至三個月就已揭開了哭唱的序幕。不過,開始時都是斷斷續續進行的。可以自由地哭。親族鄉鄰前來送禮看望,誰來就哭誰,作道謝之禮節。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轎時,哭嫁達到高潮。這段時間的哭唱必須按著傳統禮儀進行,不能亂哭。誰不會哭,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總的來看,哭唱的內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頭」、「哭祖宗」、「哭上轎」等。「歌詞」既有一代代流傳下來的、傳統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們即興創作的。內容主要是感謝父母長輩的養育之恩和哥嫂弟妹們的關懷之情;泣訴少女時代歡樂生活即將逝去的悲傷和新生活來臨前的迷茫與不安。也有的是傾泄對婚姻的不滿,對媒人對自己亂定終身的痛恨與無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當事人自主婚姻,其締結方式可分為自主自由式、說合自由式和說合古典式三種。[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遊方」活動中,通過自由戀愛結為夫婦的婚姻形式。從認識到結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對自己的婚姻擁有絕對的自主權。這是當前苗族青年婚姻締結的主要形式[1]。
說合自由式
是經過親友說合介紹,而雙方又經過遊方戀愛,自願結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節日集會或平時遊方中同女方相互認識以後,可請親友前去說合,徵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親。此後,雙方進一步加深了解,發展感情,條件成熟,便可結婚[1]。
說合古典式
(包含有關系婚、姑舅婚兩種形式):帶有濃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於縣境內,它均系男女雙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親事[1]。
上述婚姻締結形式,除說合古典式外,都要經過遊方、說合提親、定親擇日、接親等四個相同與不相同的過程。
苗族青年遊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戀愛和進行擇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於古代的對偶婚姻演變而來,並向一夫一妻制發展階段形成的。「遊方」雖屬群婚的殘留,但絕不是毫無道德的私合濫交,乃是主要傳統習慣在道德規范下進行的。因此,無論男女進入遊方場後,都要講文明禮貌,必須遵守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章。[1]
遊方活動不是隨處可以進行,而必須在特定的地點,苗語稱「嘎打良庚」,通稱為「遊方場」。設多少「遊方場」,則依寨內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個寨子同屬一個氏族,小寨的則設一個遊方場,大寨可設兩個以上遊方場。若多姓雜居,則各姓氏設各姓氏的遊方場。總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迴避為原則。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動的場所,一般設在寨邊或寨中,講究的設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樹,因而這些地方被視為風景名勝之地。若農閑季節,遊方頻繁,白天亦在進行。為了禮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遊方場談情對唱,可擇在離寨子不遠而人能看得到的河邊、路口、橋頭、樹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隱蔽之處進行。[1]
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談情說愛,苗族祖輩專給青年男女特定遊方節日活動日期,如番召一帶於農歷二月、六月和七月這三個月,分別舉行三次青年男女集體輪流坡會活動;壩場、寶貢、井洞塘、良田、革東等地,每年於農歷二月十五日分別舉行坡會(苗語稱『舊波』,近年有人外延為『吃姊妹飯節』);榕山、楊家寨於農歷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別舉行坡會(同上);排羊、台盤於農歷六月吃新節後,規定場期為青年男女進行「游卯」活動。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屆十六、七歲,都有過遊方活動。十八至二十歲左右最為活躍。當他們在各種公開的社交活動中,一旦情竇初開,本能地自然會產生對戀人愛慕之情。青年男女們不但與一向傾慕的對象暢抒情愛,連素不相識的異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談對唱,從中找到心心相愛的對象。他們通過吟唱顯示歌才,披露心聲,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擇婚配,因而婚後離棄極少。[1]
青年男女遊方有多種多樣的時間與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規定在節日才能進行,有的只許在節日的白天進行,有的只許在傍晚或晚間進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裡進行,有的只許在遊方場上進行。活動最頻繁是農閑季節,每到夕陽西下,夜幕降臨後,最為活躍。過年和吃新節期間,遊方場中,趕場路上,姑娘們象歡度節日那樣,相邀成行。沿途穿著整齊的小夥子們,不管相識與否,不論舊交、新好,都可與她們對歌攀談或尋覓知音,選擇配偶。集鎮街道旁,處處都見青年男女們聚談的所在。在各種喜慶集會或插秧或打完穀子後,小夥子走村串寨遊方活動,十天半月不歸,也不帶盤纏,所到之處,由姑娘招待。在對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為數不等的朋友,有情者還結成情侶接至男家。

J. 苗族婚嫁有什麼習俗

一、關於「許婚」。 串對子:是苗族青年男女雙方戀愛談婚的一種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過「花山節」,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對歌,跳舞,找到對象的叫做串「對子」,花山節的最後一天,串好的「對子」私自定下終身,各自回家告訴自己的父母。 提親:小夥子將自己找好的對象的事說給父母後,由男方請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後前往女方家提親。 定婚:媒人提著相應物品做見面禮去女方家,與女方父母就雙方結婚事宜達成一致後,確定結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結婚:婚期確定後,女方自己准備嫁妝等待出嫁。 二、關於「拉婚」。 「拉婚」又叫「搶婚」,「拖姑娘」或「搶妹子」,這種強拉硬要的婚俗,與現代文明的社會不相適應,逐漸被淘汰。苗族男青年路頭路腦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無論姑娘是否願意,小夥子可以把姑娘搶回自己的家中,請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親,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從被搶之日就是小夥子的媳婦了。 三、關於「認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兒子的父親或母親在鄰居家生孩子時跑到人家門外,若鄰居家是「生姑娘」就大聲說「」我家兒子認著啦!」從此這兩個孩子就等於算認了婚約,小姑娘在娘家長到三歲,就被男方接到自家養起來,與男孩一起長大,直到十八歲,雙方結婚,辦喜酒,送「禮銀」認親。 四、關於「說婚」。 華寧縣境內的苗族婚俗,「說婚」較為普遍,「說婚」比其「拉婚」、「認婚」較為繁鎖復雜,包括提親、訂准、給婚、結婚四個過程。 提親:苗族青年經「花山」、「趕街」、開會、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動相互認識,進而相戀,一旦戀愛成熟變稟吸父母,由男家請媒人陪小夥子的叔叔攜酒往女家說親。如女有有意,當即飲酒表示「可」,並約來媒人共同商討禮銀、婚期、嫁妝等,禮銀包括身價銀、奶水錢、屎尿布、酒、肉等。 訂准:如果女方家願意與男方結親,按說親時商討的日期,就會由男方家出酒送豬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請客吃飯,完成吃「訂准」,也就是訂婚。 給婚:男方家如果要討媳婦,媒人必須提前兩個月到女方家去商訂,女方家要辦酒席來決定給婚的日子。 迎親:由男家擇定吉日,於兩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備。迎親日,小夥子的叔叔用雀籠挑著兩只雞,帶上禮銀,率領新郎,陪郎及一對家庭美滿的夫妻,兩個挑晌午的小夥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親。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過堂後,新郎的叔叔將禮銀交給新娘的叔叔轉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將帶來的雞一隻交女家,一隻帶回,認為是新娘有魂連同新娘一同帶往男家轉姓傳代去了。這時女家送親九人伴隨親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兩家等距離)晌午後再走。到了男家,攔門設席三張,各置豬肝、豬內,豆腐、香煙各一盤。迎送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據一席,進餐後入室,列坐中堂,煙茶接待。待拜過堂後,迎送諸人一新人圍坐舉行隆重的交接儀式,交接儀式由雙方「長老」以對歌形式唱交接調表達兩空的心願。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給男家了。晚間,室內點燃篝火,親友及迎親諸人圍坐火邊談家常基對歌或獨唱,盡情戲娛。唯迎親送親之人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相伴至天明,待過早餐方將送親失送走。 回門:苗族;回門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務辦紅糖一合。炒麵一升,白酒二斤帶領新人到女家回門。在女家住上幾天。女家攜帶女兒用的圍腰,女婿的鞋、帽隨親家到男家認門。經男家殺雞款待之後從此來往不絕。苗族的拜堂禮是由新郎、陪郎舉行,新娘不參加。規矩是長輩居中正坐,同輩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長幼一一跪拜敬酒,禮畢入席就餐。 苗族寡婦可以再嫁,但隨嫁子女如要改隨父姓,必須經前夫同族許可,並給雞一隻拿去做改姓儀式後方得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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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苗族婚姻需要准備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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