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干涉婚姻怎麼辦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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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麼辦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㈢ 父母干涉的婚姻。做兒女的該怎麼辦
你可以跟自己的父母說,你們要來住,是應該的,父母和子女本來就應該住在一起。我和我男朋友結婚了,他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他們也應該來這住。你們從小就教育我要孝順父母,所以說我公婆跟你們是一樣的,我是誰也不能偏袒。你們有的他們也要有,他們有的你們也不能沒有。我們現在這住的地方太小了,暫時還住不了6個人,但你們相信我,以後一定把你們都接過來住。
關於小孩的問題,到時候你就自己盡量帶,實在忙不過來的時候,在把小孩送去給老人帶,但是你不要把小孩總是給一方的父母帶,要讓雙方的父母輪流帶。總之你在你父母和你公婆之間一定不能偏袒哪一方,一定要公正對待。
我是覺得了嘛,你還是先和你男朋友商量一下關於以後的父母的贍養和小孩的撫養問題,等你們商量好了,你們把雙方的父母找在一起,跟他們說一下你們的想法,看一下雙方的父母有什麼問題,你們好解決。不要拖到結婚了以後,到時候更麻煩。這些問題你婚前不解決,不管你換多少個男朋友,到時候還是會出問題的。
㈣ 如何處理父母干涉婚姻
可以根據以下方式處理父母干涉婚姻:
1、可以多跟父母溝通;
2、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對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婚姻自由是指當事人在法律的規定范圍內,不受外力干預和強制,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意願的自由。婚姻自由可能被破壞情況為強迫婚姻、包辦婚姻、重婚、騙婚、買賣婚姻、形式婚姻、童婚和同性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㈤ 父母干涉婚姻怎麼辦
堅持自己的吧!畢竟和你生活一輩子的人是媳婦,以後好好孝順父母,證明給他們看吧!不要讓自己後悔
㈥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幹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㈦ 來說一下,父母總干涉自己婚姻該怎麼辦
和父母溝通吧,我覺得父母親也都是為了我們好,沒有必要把事情弄得很僵,希望父母能夠給與我婚姻自由的權利,我覺得家人之間重在溝通。
㈧ 父母太過干涉婚姻生活和自由,該怎麼辦
父母干涉婚姻生活,
如果是已經結婚了,
這是不對的,應該不要在一起過日子。
如果是未婚,
父母操心是應該的,
以愛之名,只有父母才會關心自己吧。
㈨ 父母出於干涉婚姻怎麼辦
父母干涉婚姻,當事人可以向有關單位申請介入、進行調解。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