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錢買房離婚了房產怎麼分
雙方能夠協商達成一致的,按照協商內容分割,無法達成一致由法院判決確定如何分配。雙方可以約定一方取得所有權,另一方獲得相應價值的補償。也可以約定將房產轉讓給第三人,就轉讓所得價款進行分配。對於購房時向第三人借的錢,屬於雙方共同債務,雙方也應當約定如何償還債務,無法協商的,也應由法院判決確定雙方如何分擔該筆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 婚前借錢買房離婚後房產怎麼分
婚前借錢買房離婚後房產的分配情況具體如下:
1、結婚登記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以個人名義按揭貸款購買房屋,並且已經取得產權證,結婚登記以後還貸或繼續還貸的,其產權仍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購房人對其所購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
2、結婚登記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以個人名義按揭貸款購買房屋,結婚登記以後取得房屋產權證,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產權也應當屬於購房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借款買房
法律分析:一方借款買房無論房產證寫沒寫另一方的名字,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同樣的此筆貸款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婚前一方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應如何分配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分割方式如下:1、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一方財產還貸的,該房產歸婚前貸款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2、婚前以夫妻雙方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5. 婚內借錢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婚內借錢購買房屋的,雖是借款,但雙方應共同承擔借款的返還義務,房屋是在婚內取得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理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 婚內借錢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婚內借錢買房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如果雙方能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方案分割。如果無法協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 婚後借錢買房離婚房產分配
法律分析:1、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應當平分。2、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8. 房子是借錢買的離婚怎麼分配
房子是借錢買的,離婚時,可以協議分配,也可以訴訟分配。男女雙方離婚時,對房子能達成約定的,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進行分割,對房子以及買房借的錢達成協議,約定如何分割房子,以及如何清償借的錢;無法達成約定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會對房子和買房借的錢作出判決,確定房子歸誰,以及借的錢如何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9. 一方一人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一人買房共同還貸離婚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協商分割為優先原則,雙方協商不成,且該房屋系一方婚前簽合同,登記於其個人名下,並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由法院判歸登記方,並由其對另一方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