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登記處在哪裡
婚姻登記處是在城市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後,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2. 廣西桂林全州縣結婚證怎樣辦理啊
結婚可以不用遷戶口的,辦結婚證有兩個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就可以了
到縣民政局就可以辦
3. 結婚登記在哪裡辦理啊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4. 領結婚證是在哪個地方領
男女雙方的某一方戶口所在地所屬的區/縣民政局即可領取結婚證。
5. 結婚證在哪裡辦
辦結婚證需要雙方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辦理結婚證時,需要帶好相關證件。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二、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早於二十周歲;
3、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4、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5、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6. 回桂林全州辦理結婚證,如何辦理
2015年桂林市全州縣辦理結婚證的完整流程
最近在網上看到全州老鄉經常問如何辦理結婚證,現在我來給大家總結一下。方便大家辦理證件,省時省心而且高效!
一、桂林市全州縣辦理結婚證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以戶口或者身份證上日期為准)。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桂林市全州縣辦理結婚證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當場拍照。
三、桂林市全州縣辦理結婚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須先進行免費婚前檢查,免費婚檢十分有必要。婚檢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對某些疾病提早介入,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為將來生個健康寶寶「保駕護航」。 婚檢的好處有利於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桂林市全州縣免費婚檢地址:全州縣北門大圓盤華聯超市對面縣婚檢中心(北樂門對面)
婚前檢查免費咨詢電話:0773-4824568
檢查注意事項:最好是早上過去檢查,需要空腹,最好別吃早餐。
外地回來的朋友先咨詢一下全州婚前檢查中心,這樣為將來生個聰明寶寶做准備。
2、在做完婚前檢查之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全州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全州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地址:全州縣一板大橋湘江賓館4樓民政局。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交完錢就可以在民政局登記處拍照留念啦!好甜蜜的說!
拍完照以後,整個過程就算圓滿完成了!
祝福全州有情人終成眷屬,走進幸福的婚姻殿堂!
最後再溫馨提示:為了您的好寶寶,請一定要記得婚檢喲!
7. 我是廣西省全州縣人,我女朋有是國外的,請門在那裡辦結婚證呢
1. 你女朋友是外國人嗎?是外國國籍?
2. 如果是你們辦理結婚證,應當到省級民政廳我和你們上面的地方指定的有權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民政局,一般是地市級民政局。
3. 建議你到全州縣民政局咨詢,如果縣民政局無權辦理,他們會一次性告知你應該到哪一級民政局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