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空白,想改成未婚怎麼辦
當事人沒有結過婚,就應該是未婚,可能是當時工作人員疏忽了。
公民婚姻狀況有變化,戶口簿上的相應信息應及時變更,不同情況下變更時要攜帶的材料也不同。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由空白改為未婚,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先在住所社區開好相關證明,先帶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彩色一寸照片去派出所戶籍科看看。具體辦事流程以派出所或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流程為准。
❷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沒有怎麼辦
戶口薄《常住人口登記表》中婚姻狀況一欄里,只有「未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種選項,其中未婚的不填(婚姻狀況一欄處為空白)。
婚姻登記的信息,主要以民政機關為准,在公安機關的戶口簿里,只是作簡單的記錄,如果沒有及時變更,也很正常(一般以年為單位進行變更)。如果發現登記信息與實際不一致,可以帶有關證件(比如結婚證)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補正。
法律依據:
1985年9月6日公安部《關於<常住人口登記表>的使用規定》:11.文化程度——按本人現有學歷填寫。
12.婚姻狀況——根據本人的情況,分別填寫「有配偶」、「喪偶」、「離婚」。未婚的不填。
13.兵役狀況——按本人情況填寫。本人系退出現役的,填「退出現役」;服預備役的,據情填「士兵預備役」或「軍官預備役」;未服兵役的不填。
❸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寫的未說明,不給辦結婚證怎麼辦
摘要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未填寫可以辦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都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❹ 復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未填,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所屬派出所辦理戶口本信息更正。復婚後要自己去辦理變更婚姻狀況,戶口本上不會顯示離異。一般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即使是再婚的,也是顯示已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❺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空白自己怎麼填上去
自己填寫的沒有什麼用,到派出所去更新一下信息
❻ 我的戶口本婚姻狀態是未說明怎麼辦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未註明,可以有當事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戶口本個人戶籍信息手續。戶籍登記派出所審核無誤之後,可以辦理變更戶籍信息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未填寫的,視為未婚,只要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及復印件,即可領取結婚證。「原先確實規定,結婚雙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必須填寫『未婚』,但自從去年7月份,太原市出台新的便民措施,規定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未填寫的,可以視為未婚,只要符合結婚條件,即可領取。」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可能是市民進行戶口登記時,並未達到適婚年齡,「公安部門忘了備注,後來本人又沒有及時更改戶口簿信息。」「婚姻狀況」一欄空白的情況多出現在2000年之前的戶口簿上。你可以先更改婚姻狀況!戶口薄《常住人口登記表》中婚姻狀況一欄里,只有「未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種選項,其中未婚的不填(婚姻狀況一欄處為空白)。 婚姻登記的信息,主要以民政機關為准,在公安機關的戶口簿里,只是作簡單的記錄,如果沒有及時變更,也很正常(一般以年為單位進行變更)。如果發現登記信息與實際不一致,可以帶有關證件(比如結婚證)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補正。 法律依據: 1985年9月6日公安部《關於的使用規定》:11.文化程度——按本人現有學歷填寫。 12.婚姻狀況——根據本人的情況,分別填寫「有配偶」、「喪偶」、「離婚」。未婚的不填。 13.兵役狀況——按本人情況填寫。本人系退出現役的,填「退出現役」;服預備役的,據情填「士兵預備役」或「軍官預備役」;未服兵役的不填。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未註明,可以有當事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戶口本個人戶籍信息手續。戶籍登記派出所審核無誤之後,可以辦理變更戶籍信息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❼ 戶口本上沒顯示婚姻狀況怎麼辦
可以由當事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戶口本個人戶籍信息手續。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❽ 戶口本沒有婚姻狀況沒寫未婚怎麼辦
戶口本沒有婚姻狀況,沒寫未婚,如果是想辦理結婚的話,需要當事人對自己的婚姻狀況做一個聲明,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給予辦理。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三、關於身份證、戶口簿查驗問題
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❾ 戶口婚姻狀況一欄上沒填,是空白的,沒寫未婚,該怎麼補上啊
直接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更改就行了,如果未婚的話呢,就不好開證明了,如果已婚的話,直接拿結婚證就行了。
❿ 戶口本怎麼空白加未婚
法律分析:當事人沒有結過婚,就應該是未婚,可能是當時工作人員疏忽了。公民婚姻狀況有變化,戶口簿上的相應信息應及時變更,不同情況下變更時要攜帶的材料也不同。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